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离休干部朱琦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9月23日逝世,享年81岁。
朱琦同志,男,1932年6月出生,安徽青阳人。1949年6月参加工作,195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6月参军入伍,历任学员、见习干事、干事、区队长;1953年5月起先后任志愿军防空部队政治部助理员、独立高炮三营政治助理员、高炮五一六团政治处干事、高炮一○三师政治部宣传科干事、空八军政治部宣传处干事、空军晋江场站代理指导员、空军漳州基地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等职务;1971年1月在冶金部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支左;1975年1月任空军漳州场站政治处主任。1978年10月转业,任鄞县县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81年4月任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89年3月,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局级),1989年5月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1992年7月离休。朱琦同志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