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0月,沔阳县(现仙桃市)有一位17岁的农家女子闵全贵,深受封建婚姻压迫,遭受着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摧残。她向沔阳、洪湖两县法院申诉离婚,没想到两县法院互不负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于是,她给时任湖北省委书记李先念写了一封信,请求帮助。
一个普通民女的信件,寄给省委书记,无异于石沉大海。然而,这封信还是很快到了李先念的手上。原来,李先念不论多忙,每天仍然坚持看人民来信,看党报上的批评文章,写批语,了解民生疾苦。
过了较长一段时间,两县法院仍互相推诿,设置各种障碍,未予解决。为此,闵全贵又给李先念写来第二封信,反映这一情况。李先念再次写出批语,批评了这种恶劣的官僚主义行为。
为此,省有关部门组成一个专门承办这一案件的工作组,深入沔阳、洪湖两县调查,迅速做出公正处理,使年仅17岁的闵全贵冲破重重阻力,获得了婚姻自主权。
1984年7月,报社收到闵全贵的一封来信和一张全家福照片,她满怀喜悦地报告了她一家十口、祖孙四代的幸福生活,真切地感谢李先念和湖北日报对她的热情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