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岳(1906—1944),原名王师。湖南澧县人。1944年6月10日牺牲,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五十七军第八师少将副师长。
2014年9月,王剑岳名列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人物生平
自幼勤勉好学,熟读史书。
1925年冬,辗转湘粤,考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五期。
在校期间,专心向学,民主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对兵法战术造诣尤深。
1927年秋,以优异成绩毕业,毕业时,曾对同学们表示:吾受革命之洗礼,三民主义之熏陶,校长之训诲,不达报国素愿,誓死不归。毕业后分配到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二十二师胡宗南部见习。
3个月后,升任少尉区队长。
7个月后,晋中尉,随部参加对直鲁联军的作战。
1928年秋,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师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师第二旅。
1930年春,又以各项成绩优异于次年春升为该部四团九连上尉连长,先后随部参加对李宗仁部、冯玉祥部、唐生智部的新军阀混战。
1932年,升调为副营长。
“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时,随部参加澄锡、常溧国防公路的施工建设。
1935年,晋升为国民革命军少校营长。
1937年,全民族的抗日战争爆发,率部参加淞沪会战,在战场上,身先士卒,督部力战,身负重伤。
1938年秋,升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野战补充团上校团长,历任国民革命军第一九一师补充第一团团长、国民革命军第四十八师二团团长、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七分校第十七期大队长和副总队长、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八师八十二团团长等职。
在职期间,带兵有方,赏罚严明,对日作战莫不奋勇当先。
1944年5月,晋升为国民革命军第五十七军第八师少将副师长。时值日军发动旨在打通大陆交通线的豫湘桂战役。遂奉命率部由陕出潼关,扼守豫西灵宝一线,屡挫敌人锋芒。
1944年6月9日,设防于灵宝毕家砦,与第九十七师互为犄角,与日寇反复冲杀,阵地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宁死不退,敌死伤累累,终不能占领高地。1944年6月10日牺牲。
主要事迹
1944年6月10日凌晨2时,日军突破我友军阵地,大批日军涌入防线。因伤亡过大,无力逆袭封闭缺口,遂持枪率残余将士杀入敌阵,双方展开残烈的混战。不幸左肩被手榴弹片炸伤,仍持枪指挥,奋勇冲杀,迫敌后退,恢复阵地,而所部伤亡殆尽。日军复以重兵再攻,众寡悬殊。未几,又身中两弹,血流不止,壮烈殉国。时年38 岁。
人物纪念
王剑岳殉国后,国民政府于1945 年1 月22 日明令褒扬。
2014年9月,王剑岳名列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