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修水县综治委授予该县百汇社区市民朱健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表扬其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勇救溺水少年的勇敢精神和高尚品质。
今年7月11日18时许,朱健军和妻子带着小孩在修河边散步,至县城东门浮桥时,突然听到救命声,原来有两名少年不慎落入水中。面对大雨过后湍急的河水,他毫不犹豫地跳下修河,在把一个少年成功救上岸后已是体力严重透支,但他不顾自身安危,依然下水施救另一名少年,此时该少年已经昏迷。朱健军在河中央拖其上岸时,由于水流湍急和自身体力严重透支,该少年再次坠入水中。朱建军不顾自身生命危险又潜入水中多次寻找,浮桥上的群众见此纷纷呼叫朱健军上岸。由于体力透支,朱健军大脑逐步缺氧,只好放弃施救,在群众的帮助下朱建军才成功上岸,在浮桥上躺了10多分钟才逐渐恢复意识。
根据《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修水县综治委决定给朱健军颁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朱健军为模范,学习其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勇敢精神和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