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如火如荼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收到了较好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漠,缺乏遇事用规矩、办事讲规矩、成事靠规矩的行动自觉,不能很好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没有“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矩是经过深入探讨、反复试错、屡次检验形成的经验,是应当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对不守规矩、无法无天的人来说,它是一种制约的“紧箍咒”;对按章行事、遵规守纪的人来说,它是一种保障的“护身符”。遵照规程和准则办事,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了。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时刻敬畏法度,想问题、办事情首先想到规矩,遇难题、作决策必须遵照规矩,真正让规矩成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和规尺。
不知“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成”。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按规矩办事是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做人的“硬杠杠”,也是确保行稳致远的“安全带”。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学习抓得不够紧,不懂规矩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应该大力提倡、哪些应该坚决反对,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不知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成,党员干部要通过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无视“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实”。规矩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护身符”,又是为官从政的“健康卡”。然而有的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规矩为橡皮泥,随意拿捏、擅自变通;有的急功近利或出于私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规矩的“擦边球”,因一时侥幸,还自以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殊不知,无视规矩者或许会得意一时、得利一阵,但失去规矩的约束和保护,早晚会跌大跟头、付出大代价。事实证明,无视规矩的人,任何实事都办不实在,党员干部要立起“明规矩”、打破“潜规则”,以对规矩的敬畏之心,时刻紧绷自律之弦。
违反“规矩”,任何实事都“办不好”。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切按政策制度、按纪律规矩办事,服务群众的效果才会好,反之则会误入歧途、滑进雷区,给自己、给事业埋下祸根。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认为按规矩办事费心费力,遇事爱动“歪脑筋”;有的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遇事习惯找人托关系、走捷径;有的钻制度空子,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挖空心思剑走偏锋,煞费苦心暗度陈仓,对规矩置若罔闻,最终不仅任何实事都办不好,还害人害已。为此,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遵规守纪立身做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吕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