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广大党员要在新时代勇于践行初心使命,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不断提升党员的身份认同感、责任使命感和组织归属感,擦亮共产党员这块“金字招牌”,在任何时候都能自觉地把党员身份“亮”出来。
提升党员的身份认同感。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从宣誓入党的那一刻起,党员就有了自己的“政治生日”,党员身份就是自己的“第一身份”。但现实中,一些党员身份意识薄弱,对自己的党员身份不认同,只做到了组织入党,没有做到行动入党、思想入党,对党员身份遮遮掩掩,对党员职责视而不见,遇到困难挑战不敢甚至不想带头,在人民群众面前不愿亮出党员身份,与入党时的初心相背离。党员身份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鞭策。广大党员要在正确行使权利的同时,不断提升对党员身份的认同感,进一步坚定入党初心,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做到不论何时何地都能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关键时刻冲得上、危难关头豁得出、重大考验顶得住,做组织靠得住、群众信得过的人。
提升党员的责任使命感。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屹立不倒的旗帜,就是一个攻坚克难的先锋模范。行使权利的前提就是必须做到履职尽责,没有责任担当,就没有享受权利的资格。一些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弱化,为群众办事拖拖拉拉,面对困难能躲则躲,需要集体商议决策的时候不表态,有利益可图的时候争第一,把党员的职责义务抛诸脑后,严重损害了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清醒地认识到,除了人民利益,我们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保障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担当职责。因此,广大党员在新时代要挺立担当脊梁,在改革发展、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当好攻坚克难的“排头兵”,喊响“让我来”“跟我上”,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战胜一切风险挑战,让党旗的颜色更加鲜艳。
提升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员的又一个“家”。党员行使一切权利,都应当建立在党组织充分的保障、管理和监督之下。一些党员组织归属感不强,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不上心,长期处于“游离”状态,也间接导致了党员行使权利的保障不到位。一方面,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培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管理,及时汇报个人思想动态,高质量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不做任何违背组织原则的行为,坚决服从组织、依靠组织。一方面,党组织要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实效,加强党员监督,常态化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创新形式开展组织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全方位强化对党员的“吸附力”,从而让每一个“肌体细胞”充满健康活力,让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生命力更加充沛和旺盛。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