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国战略互动的背景下,“印太”概念被赋予地缘政治内涵。美国、法国、德国、英国和欧盟等主要行为体均出台了“印太战略”或“印太构想”,介入印太地区事务。但是,欧洲各方与美国的“印太战略”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因此,本文欲探讨的问题是:各方“印太战略”有何不同及为何呈现如此差异?美欧各方是否能够实现“印太战略”对接以及有何障碍?关于“印太战略”的对比研究,现有文献多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论述。第一,纵向维度关注单一国家内部基于政府更迭产生的战略对接、融合和发展。第二,横向维度着重分析不同国家间的“印太战略”异同。但是,既有研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未对差异化“印太战略”的形成动力进行考察;第二,对美、欧之间的战略对接问题关注不足。基于此,本文从结构性权力的视角出发,着重考察美欧各国“印太战略”的差异与合作限度的问题。
一、美欧主要行为体“印太战略”的内涵
美国“印太战略”的系统化历经特朗普政府和拜登政府两个阶段。2017年12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将“印太”划定为“从印度西海岸到美国西海岸的地区”,排除了印度洋西部、中东和非洲东部地区。2022年2月,拜登政府发布《美国的印太战略》,进一步将“印太战略”发展至全面落实阶段,明确“印太战略”致力于平衡中国的威胁。从其战略规划来看,美国的“印太战略”涉及政治、经济、安全、科技等众多领域,覆盖区域内外多元行为主体,体现其战略安排的全球性和综合性。从其战略实践来看,包括提高在印太地区的资源投入;支持印度崛起并承担地区领导角色;拓展美、日、韩三方合作等。此外,美国还试图鼓励北约等域外盟友参与印太地区事务,共同应对“中国的挑战”。但是,就其战略目标而言,该战略力图应对中国的“挑战”,建立基于规则的地区秩序,具有深刻的战略竞争内涵,展现对华遏制的战略姿态。例如,2018年,特朗普政府挑起对华贸易争端。拜登政府继承了这一政策,持续在经贸领域打压中国。此外,拜登政府乐于组建“小多边”,推动“四方安全对话”(QUAD)和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AUKUS)等机制建立发展。民主价值观已成为美国在印太地区黏合日本、韩国、印度等地区伙伴遏制中国政治影响的“战略武器”。因此,美国的“印太战略”以对华博弈背景下的地缘战略目标为轴线,各种实践行为均展现出鲜明的战略竞争色彩。
英国的“印太战略”仅通过“全球英国”构想中的“印太倾斜”加以阐释,并未形成体系性的战略规划。2016年,时任英国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ry May)提出“全球英国”的构想,主张英国塑造全球影响力。2021年3月,英国政府公布名为《竞争时代的全球英国:关于安全、防御、发展和外交政策的综合审查》的文件,在战略上明确英国是一个具有全球利益、伙伴和能力的国家,将“全球英国”构想实践化。在该文件中,英国提出向“印太倾斜”,强调印太地区对于英国的经济和安全至关重要,对英国实现全球抱负影响深远。同时,英国认为中国对英国的安全、繁荣和价值观构成“系统性挑战”。因此,英国需要增加在印太地区的存在。英国对印太地区的“倾斜”立足于经济、安全和价值观。经济上,印太地区发挥世界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与英国贸易联系紧密,占英国全球贸易总额的17.5%;安全上,印太地区安全环境复杂。为维护英国的国家利益,需要增加在该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安全能力建设;价值观上,英国需要深化拓展伙伴关系,促进开放社会、维护国际规则和规范。此外,英国注重塑造广泛的议题联系,增加地区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通过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英国加强与该地区十个成员国在贸易、投资、环境等领域的联系,提升其在区域事务中的影响力。从战略规划来看,“全球英国”的实质是全球影响力,“印太倾斜”则突出英国在印太地区的存在和作用。
法国是欧洲首先提出“印太战略”并将其系统化的国家。2018年,法国发布《法国印太战略》,首次表达了对印太地区的关照。2022年2月,法国发布《法国的印太战略》,系统解释了法国“印太战略”的支柱,涵盖安全、经济、多边主义和气候变化等问题。就其战略目标而言,法国致力于应对地区威胁,维护自身地区利益。就其内涵而言,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谋求地区有限领导权的意味。
第一,法国的“印太战略”提倡包容性。首先,其包容性源自法国的对华态度。在首次阐释其“印太战略”时,法国就将发展和增进与中国的伙伴关系作为重要支柱。《法国的印太战略》阐述了中美战略竞争带来的地区动荡,几乎未涉及对华战略竞争。其次,法国强调更具包容性的多边主义。这种多边主义基于规则和共同利益,具有更强的秩序性和延展性。2022年2月,法国主导召开首届部长级“印太”合作论坛,引领塑造印太地区秩序,践行多边包容意涵。法国还参与了印度洋委员会(Indian Ocean Commission)、太平洋岛国论坛(Pacific Islands Forum)等区域组织。第二,为了维护自身的地区利益,法国谋求在安全上对地区的有限领导。法国是唯一一个在印太地区拥有广阔领土的欧洲国家,包括位于印度洋西南部的马约特岛(Mayotte)和留尼汪岛(La Réunion)以及位于太平洋的法属波利尼西亚(French Polynesia)等岛屿。法国对“印太”的地理界定是由非洲东海岸到美国西海岸的广阔地区。上述界定较之美国的“印太战略”增加了对自印度西海岸至非洲东海岸的印度洋地区的关注。因此,法国希望在印太地区可以一定程度上主导区域秩序安排,以更好地维护其在地区内的安全和主权利益。
2020年8月,德国发布名为《印太政策指针》的文件,标志其“印太战略”成型。从地理范围来看,德国对“印太”的界定覆盖印度洋和太平洋所在的全部区域。总体而言,其战略目标涉及安全与和平、地区关系多元化、经济开放和自由贸易、海上航线、数字化转型等领域。该战略是一个包容、开放、利益诉求多样、多边路径突出的综合性战略框架,具有明显的多边合作内涵。
德国“印太战略”的多边合作内涵集中体现在安全、经济、地区秩序与多边主义三个领域。在安全领域,德国表达了对印太地区地缘环境复杂的关注。在中美战略竞争的问题上,德国并未明确选边站队,而是保持“两面下注”。2021年8月,德国海军“拜仁”号(Bayern)护卫舰驶入印太地区,但是,该护卫舰并未展示所谓“航行自由”,而是被命令主动避开争议水域。据此,在战略与安全层面德国致力于为“非安全”利益塑造安全环境,并未关闭对华战略合作的“大门”。在经济领域,德国致力于开展多样、公平的贸易活动,在市场准入、供应链安全等问题上积极维护德国利益。在地区秩序与多边主义领域,德国以伙伴关系、全球性权威机制和地区性多边安排为抓手,积极塑造“基于规则的地区秩序”。在伙伴关系层面,德国承认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在区域事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与各方的双边、多边关系。此外,德国致力于推动多边主义,积极维护《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全球性规范,同时将其“印太战略”置于东盟、太平洋岛国论坛的地区框架下。
欧盟的“印太战略”源自其2021年9月发布的《欧盟的印太合作战略》报告。在地理范围上,欧盟将“印太”界定为“从非洲东海岸到太平洋岛国的广阔区域”。其战略目标是增加在印太地区的存在、加强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应对全球性威胁挑战以及推动经济发展与长久繁荣,涉及经贸拓展、防务合作、价值协调、多边行动等领域。其战略内涵包括战略自主与务实两个方面。
就战略自主而言,第一,战略自主落实于处理对华关系中。拜登政府上台后长期释放“联欧制华”的信号。但是,欧盟试图走出一条避免“选边站队”的中间道路。欧盟愿与中国在气候变化等议题上进行合作,并在经贸和技术领域与中国进行竞争,同时,不放弃在价值观领域对中国进行挑战。第二,加强与印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联系,增加在该地区的存在。通过深化与区域国家的伙伴关系,提升欧盟在印太地区的政治存在。巩固发展与日本、印度等国家的经贸投资关系,增加替代性经贸联系。第三,加强多边关系。欧盟支持东盟的有效多边主义及中心主义原则和建立基于规则的区域秩序。
就战略务实而言,第一,关注全球性威胁与挑战。《欧盟的印太合作战略》预计到2030年印太地区因气候变化导致的海洋生态问题或将十分严重。这是欧盟“印太战略”积极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务实体现。第二,对诸多功能性领域给予了重点关注。在数字治理、绿色转型以及教育等领域,欧盟积极寻求建立各种功能性伙伴关系,推动相关领域合作。第三,围绕经济利益进行战略部署。无论是技术创新、海洋航道安全、价值链弹性,还是加强替代性贸易伙伴关系,均是立足于经济利益目标。一方面,印太地区经济潜力巨大,拓展经贸联系关乎欧盟未来的繁荣与稳定;另一方面,基于欧盟对地区内国家贸易依存度高的特点,印太战略部署有助于缓解经济风险,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美欧各国的“印太战略”反映了不同的战略内涵和差异化的战略目标,如下表所示:
二、结构性权力与美、欧“印太战略”的动力差异
2.1作为动力来源的结构性权力
苏珊·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认为,结构性权力特指“形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其决定了行为体的行为方式。结构性权力源自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领域,并形成了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四种结构类型。首先,安全结构是基于提供安全防务而形成的权力框架,是一种安全—经济交易模式。安全结构中的权力来源于威胁他国安全或生产的能力。其次,生产结构可以被定义为“生产什么、由谁生产、为谁生产、如何生产等各种安排的总和”。再次,金融结构是包括与建立“信贷”安排相关的汇率和货币体系。最后,知识结构包括信仰、知识和理解,对知识在发现、存储、传输等方面的运作进行整体安排。现今时代,对尖端科技的探索与应用成为权力的知识性来源。
权力结构并非彼此孤立的关系,各结构在实际运作中彼此联系、相互制约。知识结构中的技术创新会给生产结构带来重要影响,并进一步牵涉国际政治体系,导致权力集中于大型跨国公司手中。此外,由技术变革带来的安全结构变化和军事能力提升极大改变了国际政治结构。由于不同结构之间相互联系,一国在安全结构中丧失权力,可能导致其在经贸结构或知识结构中发挥权力优势对利益进行争取和维护。换言之,国家对不同结构性权力的考量影响着国家的战略及行为选择。一方面,对于具有结构性权力的国家而言,权力的相对衰弱或丧失可能推动其采取维护权力优势的战略和行为;另一方面,对于不具有结构性优势的国家而言,可能采取相应措施致力转变相对弱势的权力地位,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亦可能采取行动保持结构稳定。
2.2动力一:安全结构中的权力调整
安全结构中的权力调整涉及全球和地区两个层面。全球层面的安全结构变迁是美英战略调整的根本动力,这一变迁被美、英两国归因于中国的崛起与挑战。
在现今的战略竞争中,安全结构性权力不仅指涉军事实力,亦包括影响一国国际地位的制度领导权,还包括关涉一国国际身份和国际影响力的价值观优势。第一,军事霸权。美国认为中国全面推进军事现代化的努力将冲击其在全球和印太地区的领导权。第二,制度领导权。虽然中国无意进行制度竞争与制衡,但是,中国提升制度话语权的努力以及创设国际制度的实践,均被美、英等国看作是试图挑战自由开放国际秩序的行为。第三,价值观优势。“中国模式”的成功与“历史终结论”的终结,使美、英等国认为其在价值观维度的优势地位遭受冲击,国际身份与影响力受到削弱。美国和英国均在对外战略上做出调整与修正。
美国致力于转变权力相对衰弱的趋势以平衡中国的威胁。2022年,《美国的印太战略》表明,“美国的威胁来自中国具有胁迫性和进攻性的行为,需要应对中国的修正主义挑战”。首先,在军事领域,大幅增加区域军费开支,构建复合一体的安全联盟网络。2020年,美国国防部宣称准备组建“印太版北约”以遏制中国崛起。2022财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共拨款71亿美元支持针对中国的“太平洋威慑倡议”,远超2021财年的22亿美元。其次,在国际制度领域,主导新的地区制度抗衡中国。为制衡“一带一路”倡议,美国主导“印太经济框架”(IPEF)、“蓝点网络”(Blue Dot Network)等机制,竭力拉拢发展中国家。再次,在价值观领域,立足价值观外交遏制中国的地区影响。拜登政府欲在“民主与非民主”二分逻辑下营造中美意识形态抗争的环境,并主导召开“世界领导人民主峰会”,纠集盟友对中国进行政治施压。
英国试图转变安全结构性权力相对弱势的现状,提升自身的地区参与。英国国防部认为,中国海军和空军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地区权力结构。基于此,英国通过“对接”参与地区事务以应对权力变迁。第一,与地区内国家对接。英国致力于发展“五国联防”机制(Five Power Defence Arrangements),并拓展与东南亚国家的双边防务关系。第二,与美国领导的地区秩序对接。在印太地区,英国率先支持美国对华遏制的“印太战略”,二者对接集中于军事安全层面。第三,与既有的制度安排对接。英国支持东盟在处理地区事务中的中心地位,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并于2019年派驻东盟大使。总之,英国试图通过“对接”在实现对华遏制的同时,提升其在安全结构中的权力地位。
地区内部的安全结构变化为国家的战略选择提供动力。印太地区的大国竞争以及区域内恐怖主义、领土争端等问题导致安全结构复杂动荡,促使法国关注地区安全。法国的“印太战略”在安全领域走出两条路径:其一,在西印度洋地区谋求主导。在印太地区,法国共下辖五个军事司令部。通过整合上述司令部,提升其在印太地区的军事部署能力以维护地区安全。其二,在与美国“印太战略”重合的广大区域,谋求有限的地区领导权。法国通过参与甚至主导地区机制建设,谋求地区领导权。法国参与了印太地区的众多论坛,如香格里拉对话会(Shangri-La Dialogue)和南太平洋防务部长会议(South Pacific Defense Ministers’ Meeting)等。参与上述机制提升了法国在地区事务中的参与度,为实现对地区事务的有限领导塑造有益的地区环境。
2.3动力二:经贸结构中的权力调整
经贸结构中的权力调整亦表现在两个层次:其一,全球层面,印太地区在全球经贸活动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优势,推动结构性权力向印太地区倾斜;其二,地区层面,中国在生产与贸易环节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在经贸结构性权力中居于优势地位。一方面,由于印太地区以及中国拥有经贸结构中的权力优势,因此,处于相对弱势的行为体有动机开展外交活动以保持经贸结构稳定;另一方面,处于权力相对弱势的一方有理由采取行动以转变不利地位。
在经贸结构中,印太地区占世界GDP总量的62%,占世界商品贸易的46%。法国有18%的进口商品来自印太地区,其中超过一半的商品进口自中国;有14%的法国产品出口至印太地区,其中4%出口至中国。印太地区也是法式武器的重要流向地,关系着法国军工产业的发展。2017—2021年,印度成为法式武器的最大接受国,占总出口的29%。法国还向澳大利亚、孟加拉国、韩国等国出口武器。印太地区以及中国在与法国的经贸互动中占据权力优势。因此,法国的“印太战略”致力于实现战略物资供应的多元化并减少依赖。
德国始终积极评价亚洲市场在其出口导向型经济中的作用。从地区层次来看,印太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强劲的动力。近年来,德国在全球的出口年均增长低于3%,而在印太地区年均增长可达7%。从地区内部来看,中国在德国印太贸易结构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约占其印太贸易总额的50%以及其对亚洲出口总额的37.5%。2020年10月,时任德国总理默克尔曾说:“德国太过依赖中国市场,企业应分散投资,实现出口多元化。”此外,中国基于自身的贸易结构和占据的市场份额,在世界供应链体系中愈发不可替代。据此,德国通过“印太战略”积极参与印太地区事务,寻求更多发展机会,积极促进可持续的全球供应链,旨在强化现有经济关系的同时实现多样化。
欧盟在印太地区具有重要的经济利益和维护经济安全的战略诉求。欧盟作为印太地区最大的投资者和贸易伙伴之一,与印太地区的贸易联系高于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区。同时,欧盟对中国保持较高的经济依赖,在经贸结构中居于相对弱势地位。2020年,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制造业生产放缓可能会给全球带来50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欧盟的损失将达到156亿美元。据此,欧盟与印太国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经济交流,旨在增强供应链和价值链弹性,维护经济安全。欧盟积极加强与韩国、日本等国的双边贸易投资关系,立足于多边合作参与G20等国际组织。此外,鉴于运输部门在确保弹性供应链和促进绿色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欧盟的一个关键目标是确保印太地区的航线安全,进而保障经济安全。上述规划均是欧盟的“印太战略”对经贸结构中权力的演变进行的现实考量。
2.4动力三:知识结构中的权力调整
知识结构是对知识产生、传递、存贮等的规范和安排,其衍生的权力均是基于同意原则建立的。当前,知识结构性权力与科技关系紧密。经过长期的知识积累和技术积淀,欧美发达国家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知识结构中占据权力优势。近年来,既有知识结构发生变化,美欧国家出现相对衰退,新兴经济体愈发活跃。中国在部分高新技术领域实现突破,逐渐缩小甚至追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是,在整体知识结构的权力对比中依旧处于相对弱势。知识结构的权力变迁反映了既有权力者的相对衰落及新兴国家奋起直追而导致差距渐趋缩小的趋势。此外,在知识结构中占据的优势地位影响着生产和安全领域的权力安排。在生产领域,基于科技进一步塑造了全球价值链,掌握高技术的国家专注高附加值的研发。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家依然可能通过技术升级实现价值链攀升。在安全领域,国家实力是权力的主要来源,但是,国家实力背后是具有战略价值的高新技术和具有主导性优势的金融及生产结构。换言之,知识结构中的权力变迁影响了安全结构和经贸结构的变迁,深刻塑造着国家之间的互动议程。
在“印太战略”中,美欧各方积极开展技术竞争,旨在维持其在知识结构中的权力优势。第一,拜登政府组建“技术联盟”实施对华技术封锁,以确保美国及其盟友在科技竞争中占据领导地位。美国领导构建供应链联盟、半导体联盟,试图对中国实施精准技术脱钩。同时,谋求在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制定权,以此对抗中国因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而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中获得的话语权。第二,英国在《综合审查报告》中,明确指责中国“威胁”其技术安全,认为其必须发展科技以掌握战略竞争的优势。据此,将英国建设成为科技领域的超级大国是未来重要的战略目标之一。为了维护既有的知识结构和权力安排,英国明确对华进行科技竞争。第三,在法国看来,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全球范围的数字转型:印太地区的通信、数字医疗和移动支付等经历了指数级增长。亚洲是虚拟现实、机器人等产品的主要市场。但是,不同于美英对华战略竞争的目标,法国的“印太战略”事实上并未过多讨论科技竞争的问题。第四,德国对科技的关注基于其“印太战略”的经济目标。德国的科技规划致力于由数字化转型促进欧洲和印太地区市场整合,实现生产的智能化。对在此领域掌握相对技术优势的德国公司来说,印太地区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市场。德国与日本、韩国等印太地区国家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开展了众多合作。第五,欧盟的“印太战略”对科技的关注延续了《2030数字指针:欧洲的数字十年之路》(2030 Digital Compass: the European Way for the Digital Decade)的规划:在印太地区寻求建立数字伙伴,加强在数字化转型合作,以促进数字贸易。2021年5月,欧盟与印度的数字伙伴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双方将继续深化在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合作。欧盟的“印太战略”将科技的作用“实心化”,强调其在功能性领域中的效用。
总之,美、欧各方战略内涵与目标的差异性源自各国对结构性权力的不同关注,战略差异对各方进行战略对接与合作构成挑战。如下图所示:
三、美、欧“印太战略”的合作路径与限度
3.1安全合作的路径与限度
(1)战略对接
美、英两国是在战略层面实现安全对接的主要伙伴。在印太地区,美国致力于维持地区主导地位及安全秩序,英国旨在提升全球及地区影响力,但是二者战略背后的驱动性因素均是全球范围内安全结构的权力变迁。基于此,2021年6月,美国与英国签署《新大西洋宪章》,进行战略协调与合作。《新大西洋宪章》是对1941年《大西洋宪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发展与创新,但与八十多年前美英协调应对法西斯的威胁一致。《新大西洋宪章》的存在基础是应对当下来自多领域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共同致力于维护民主价值观。这也成为英国在全球范围内与美国主导的秩序安排进行对接的直接例证,为两国在印太地区实现战略对接奠定了基础。
(2)组织对接
组织对接是指在制度领域进行合作,在“印太”地区,美欧之间的制度合作大致可分为制度创设、制度参与及制度间合作。在制度创设方面,美、英和美、欧广泛合作,美、法两国有限对接。一般认为,印太地区存在五大安全机制。其中四个机制由美国主导、三个有英国参与,两个是在美英合作协调下创建的。2021年12月3日,美、欧双方代表在华盛顿举行了首次“印太”高级别磋商并将其机制化,美、欧进一步协调对华立场。此外,法国基于安全诉求,在南太平洋地区开展了广泛的防务合作,与澳、新、美构建的太平洋四国防务协调机制致力于实现南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在制度参与方面,北约在其战略构想中将中国界定为“威胁”。2022年6月,北约马德里峰会召开,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与其中,旨在加强安全合作遏制中国。事实上,北约加强与上述四国的安全合作,客观上推动了不同安全制度之间的协调。总之,在安全领域,美国与英国合作最为密切,法国关注涉及自身存在的地区安全合作,北约在印太地区参与程度出现逐步提升的趋势。
(3)行动对接
美欧各行为主体在安全领域的行动对接涉及联合军演和自由航行。首先,英国增加军事部署,协同美国开展“战舰外交”并构筑“反华”网络。2019年1月,英美两国在南海海域举行了首次联合军演。2021年9月7日,英国皇家海军宣布,其两艘“江河”级Batch II近海巡逻舰(OPV)已经开始了在印太地区为期5年的部署。其次,法国与美国及其盟友的地区行动对接,参与美国在南海地区的“航行自由”活动及军事演习。2016年起,法国与美国在南海协同开展“航行自由”行动。2020年12月,“翡翠”号核潜艇(Emeraude)与美军在西太平洋地区进行联合演习。2021年4月,法国“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与美日印澳四国海军在孟加拉湾举行海上联合演习;5月,在东海与美日澳举行联合军演,不断与美国主导的地区军事活动进行协调,增加法国在印太地区的战略资源部署。这均是法国对美战略协调、加强地区存在、践行有限主导内涵、维护地区安全利益的具体展现。
(4)合作限度
美国与欧洲各国的军事合作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指向性,在“印太战略”对接的过程中,双方合作的意愿与力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第一,美英两国的深入合作受到英国能力有限的束缚。在“全球英国”构想下,英国是否拥有充足的资源在印太地区与美国及相关国家实现安全上的对接尚不明确。其国内有人认为俄罗斯是英国最为紧要的安全威胁,英国应该集中资源保障欧洲地区安全,而不应参与到印太地区的大国竞争中。因此,英国有限的国力为英美两国的战略对接带来变数。
第二,美国与法国谋求差异化的安全利益为战略对接带来障碍。美国的“印太战略”追求对华战略优势,特别是安全结构中的权力优势。法国“印太战略”关注自身的地区安全利益,游离于大国战略竞争之外。在目前有限的安全合作中,法国的目标是塑造其在南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的主导地位,维护海外领地安全,区别于美国积极谋求对华遏制的安全目标。
第三,由于美国与德国、欧盟的战略目标差异,彼此安全合作程度有限。德国将“拜仁”号护卫舰派遣至印太以及欧盟将“协调海上存在”(Coordinated Maritime Presences)的概念拓展至印太,并非试图与美国实现完全意义上对接,而是为了维护贸易航线安全,进而增强经济安全,实现经济目标。
第四,俄乌冲突重塑了各国的全球战略认知,客观上密切了美欧关系,削弱了双方在印太地区进一步合作的可能性。俄乌冲突并未改变美国的战略重心,对美国来说,俄罗斯是紧迫的威胁,中国是唯一的系统性挑战。欧洲则致力于维护欧洲大陆传统秩序,受制于资源有限,难以同时兼顾印太地区。因此,俄乌冲突加强了美欧在欧洲地区的安全合作,在印太地区的安全对接却面临进一步分化的可能。
3.2经贸合作的路径与限度
(1)战略对接
美、英、法、德和欧盟的“印太战略”均对经贸领域给予高度关注。美国的“印太战略”强调在贸易规则和供应链安全与弹性领域维护美国经济利益。2021年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国防关键供应链工作组报告》(Report of the Defense Critical Supply Chain Task Force)表明,在关键供应链中过度依赖中国,将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战略风险。法、德和欧盟亦面临高度依赖对华贸易的问题,认为其供应链安全受到威胁。欧洲各方均谋求发展与印太地区多元国家的经贸联系,推动美欧在供应链安全等领域实现合作。此外,随着“一带一路”推进,美欧各方提出替代性方案以对抗中国的影响力。美国倡导“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the Partnership for Global Infrastructure and Investment),英国提出“清洁绿色倡议”(Clean Green Initiative),欧盟则推出“全球门户”(Global Gateway)计划。上述计划均致力于制衡中国且均主要关注印太地区,因此,存在合作与对接的可能。
(2)组织对接
在经贸领域的组织对接多以制度创设、制度参与和制度间成员的交叉结合实现。在制度创设方面,2022年6月,美、英、澳等国建立“蓝太平洋合作伙伴”(the Partners in the Blue Pacific),旨在加强与太平洋岛国的经济和外交联系。2020年9月,欧盟与美国、日本共同举办“重组供应链:促进理念相近伙伴间韧性”的论坛,试图减少在经贸领域对中国的依赖。在制度参与方面,由QUAD向“四加”(QUAD Plus)拓展,法国参与其中。在制度间成员交叉结合方面,2022年5月,美国与印太地区国家构建“印太经济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着力恢复美国的经济领导地位。2021年,英国正式申请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议(CPTPP),旨在加强英国在该地区国家的经济联系。德国与欧盟基于贸易可替代的目标,积极发展与印度、越南等印太国家的经贸联系。上述合作中的成员重叠为各方与美国“印太战略”的进一步对接提供了客观的纽带。
(3)行动对接
美欧在经贸领域的行动对接见诸于基础设施投资和供应链安全方面。无论是何种行动合作,均突出对“高标准”“可持续”“民主”等原则的关注。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全球基础设施投资伙伴关系”“清洁绿色倡议”和“全球门户”计划应运而生,以数字基础设施为代表的“软性”基础设施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全球基础设施投资伙伴关系”由美国倡导,计划未来五年内筹集6 000亿美元资金,其中美国出资2 000亿美元,欧盟“认领”3 000亿欧元。英国的“清洁绿色倡议”计划未来五年投资30亿英镑,用以支持非洲、印太、加勒比等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述行动有利于推动美欧实现印太地区的战略对接。在维护供应链安全领域,美、英、法、德、欧盟等19个经济体召开供应链部长级论坛,试图重塑全球供应链布局。这成为在欧洲国家认为中国所处的经贸地位对其供应链安全造成威胁后,与美国进行战略对接最为直接的例证。
(4)合作限度
美欧各行为体在经贸领域的战略对接存在多重考验。首先,推进“印太战略”及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使美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事实上,当前美国联邦债务已接近30万亿美元,在国内政策推进亟需资金的背景下,美国是否能够长期对其国际战略与合作予以资金支持面临考验。
其次,美欧各主要行为体的“印太”战略目标存在本质差异。美国与英国集中关注战略层面的对华竞争与遏制,政治、军事、经济等均可作为实现其战略目标的手段。法国、德国与欧盟的“印太战略”具有显著的经济属性,经济是工具,更是目标。因此,美欧各方以中国为目标的战略对接可能更接近于形式上的合作,在实际效用上可能成为“同床异梦”式的安排。
再次,经贸领域的战略对接能否产生持续性效力有待商榷。一方面,欧洲各国对美国的对欧政策信心不足。特朗普政府“有原则的现实主义”导致欧洲对美信任危机依旧存在。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双方合作的议程设置与印太地区需求脱节,对该地区的众多国家而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首要目标,而美欧强调的数字规则、通信标准等难以实际奏效。
最后,法、德的“骑墙”姿态为美欧战略合作带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法国的“印太战略”具有自主性,在经济领域始终保持理性务实的对华战略。德国与中国的经贸联系更为紧密,虽然表现出对经济高度依赖的担忧,但是,其依然乐见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二者在经贸领域的对华态度上,秉持较为中立的超脱立场,这构成美欧对华遏制深入合作的潜在阻碍。
3.3知识合作的路径与限度
(1)战略对接
知识合作中的战略对接以美—英和美国—欧盟表现最为突出。英国在《综合审查报告》中明确划定“以科技创新增强英国竞争力”的科技战略目标。此外,2022年6月,英国国防部发布《国防人工智能战略》(Defenc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trategy),强调与美国进行技术合作的必要性,同时也关注与法德等欧洲国家和日本、印度等印太国家进行合作。2020年10月,美国发布《关键与新兴技术国际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报告,在战略层面明确与盟友和伙伴在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合作与技术分享。2020年12月,欧盟就公布了一份题为《欧盟与美国:应对全球变迁的新的跨大西洋议程》(EU-US: A New Transatlantic Agenda for Global Change)的文件,指出欧盟希望在关键技术领域与美国进行合作。此外,欧盟委员会的“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计划,集中关注对关键技术的战略引领,同时强调内部合作与国际合作。上述文件均为美—英和美国—欧盟在技术领域进行战略对接奠定了基础。
(2)组织对接
美欧各方在组织上积极进行制度创设和制度对接。在制度创设方面,2021年,美国与欧盟成立美—欧贸易与技术委员会(U.S.-EU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协调解决全球关键的技术和贸易问题。美国与欧盟、英、法、德等25个行为体共同提出“全球人工智能伙伴关系”倡议(The Global Partnership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PAI),旨在通过支持人工智能的相关研究推动技术合作与发展。德国的“印太战略”强调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关注GPAI等多边倡议的作用。因此,GPAI的建立为相关国家在印太地区进行知识合作提供了平台。在对华技术竞争中,美国以“领导者”身份积极组建和发展“技术联盟”。2021年,美国、欧盟、日本等地的64家企业共同成立美国半导体联盟(Semiconductors in America Coalition),走出了通过“第二轨道”推动组织对接的重要一步。在制度对接方面,美国积极通过“五眼联盟”动员英国限制对华科技产业合作,着力发挥该制度在科技风险防范等领域的平台性作用。
(3)行动对接
行动对接主要涉及技术合作和对华技术竞争。在技术合作领域,英国、欧盟均与美国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合作。2021年,美、英宣布双方将加强量子信息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在对华技术竞争方面,美欧进行了一系列政策协调与协作。2022年,美国在《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The 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的基础上通过了《芯片与科学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旨在提高其在高技术领域的对华优势。《芯片与科学法案》具有明显的大国竞争内涵,美国倾向于将战略目标后置,将技术竞争与供应链安全捆绑。美国与欧洲盟友构建“数字联盟”,对中国的科技企业进行联合打压和封锁,并凭借《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投资高科技产业进行一票否决。与之相似,欧盟通过了《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同样提高了中国技术转移和海外投资壁垒。总之,美欧在技术领域开展了众多协调行动。
(4)合作限度
美国对中国的关键技术研发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均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欧洲盟友亦发挥了协同作用。美国和英国较为关注安全结构的权力变迁,法国、德国和欧盟趋于关注经贸结构的权力变迁,无论是何种结构性权力调整,均受到知识结构权力变迁的深刻影响,因此,美欧在科技领域的合作具有较高的契合度。但是,仍存在三点合作障碍。
第一,在数字经济领域,美欧存在固有矛盾。美国谷歌、苹果等巨头企业在欧洲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欧盟依据《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上述企业进行反垄断和数据隐私等方面的调查。美欧两大经济体虽然在跨境数据等领域达成了《安全港协议》等合作成果,但是双方在隐私保护、境外管辖权和数字服务税等问题上的仍具有根本性分歧,这也为两者进行科技合作带来了不少的阻碍。
第二,德国、法国对美科技合作的意愿较弱。就德、法两国公布的“印太战略”文件来看,法国较少关注科技创新与竞争的问题,德国的科技战略致力于推动“工业4.0”在印太地区的应用。此外,德国还是较少在战略文件中明确提出与中国进行科技合作和创新的国家,具有显著的包容性特征,同美国的技术竞争、封锁和遏制呈现显著的差异性。
第三,中国完成技术超越带来知识结构的彻底调整。现阶段知识结构的权力变迁源自既有权力者的相对衰落和新兴国家的奋起直追。美国及其盟友对中国进行技术竞争和封锁,实则是对知识结构背后的安全和经贸结构的追求。但是,若将来中国完成了技术赶超,美欧对中国进行知识合作和技术封锁的必要性可能受到侵蚀。
四、结语
印太地区日益成为国际互动的焦点。从地理上看,“印太”居中,美欧分列“两翼”。美、欧各行为体的“印太战略”是否会对接形成“夹击包抄”中国之势令人担忧。在安全合作中,美英两国的战略契合度最高,深入合作的可能性较高;在经贸合作中,基于战略目标差异,美欧大幅进行战略对接面临诸多障碍;在知识合作中,美国与英国、欧盟具有战略合作的基础,并试图用价值观充当对接的“黏合剂”。
面对美欧“印太战略”对接的可能,中国亦可从安全、经贸和知识三个领域进行应对。在安全领域,塑造安全稳定的地区局势和全球战略态势。安全结构中的权力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权力变迁带来的威胁感知可以进行主观性再造。中国需要始终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方针,在印太地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在全球范围内,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 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经贸领域,中国需关注德国与法国在战略互动中的作用,同时,在与欧盟的互动中避免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安全化。此外,还应与欧盟一道积极拥护并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进一步打开功能性领域的合作空间。在知识领域,中国可能面临较大的技术封锁压力,需要在自力更生的同时,积极探索与德、法等国的技术合作路径。
虽然各方合作存在限度,但是,为何具有显著差异的“印太战略”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对接呢?有限的利益一致固然作用明显,但是,对彼此价值观的认同或许为美欧各方进行合作提供了必要基础,这也是值得后续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