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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国家治理转型的五大趋势

国家治理的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适应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改革的过程。如果把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作为当代世界开端的话,我们会看到,当代国家治理模式和治理理念都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的动力主要来自经济、技术、社会等治理对象广泛而深入的变化。而随着1991年冷战的结束以及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时代和网络时代的来临,这种变化的速度、广度和深度都大大加强了,这使得国家治理国家的内部和国际上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迫使国家治理模式和治理理念进行新的适应性的转型。

一、治理目的:从治理者的合理性转向被治理者的合理性

国家治理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是为了某些真理的实现,还是为了国家的强大,或者是为了人民的幸福?

当然,这些目标之间可能有时候没有清晰的界限,也可能不是相互矛盾的,良好的治理应该是三者的统一,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家还是存在着某个目标占主导地位的现象。

所谓治理者的合理性就是以国家理由为准则的治理,就是一切为了国家,不惜所有的代价。在主权和民族国家之间竞争或者战争激烈的状态下,这是国家唯一的选择,国家不强大就无法生存,也是这样的逻辑推动着欧洲国家的建设和国家力量的迅速崛起。在国家合理性的主导下,社会和个人的利益是受到压制和忽略的,被治理者必须牺牲他们的利益和权利而满足国家权力扩张的要求。

而在国家理由的治理走到极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之后,必然要求限制国家理由的治理,也就是说,必须以被治理者的合理性来限制和纠正治理者的合理性。用福柯的话说,伴随着市民社会的观念,出现了治理理由的再分配,从17世纪开始,国家理由时期———也就是治理者的合理性让位于被治理者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的被治理之人的合理性成为新的治理依据,治理技艺的合理化原则开始奠基于被治理者的合理行为之上[1]275。

治理者的合理性的革命性或者颠覆性在于,国家治理的目的不再是国家本身,而应该是人民,不是国家的强大和富有,而应该是人民的自主和富裕,不是国家的幸福,而应该是人民的幸福。这种转变在治理的理念和实践上都会带来很大的变化,它会极大地影响到国家治理的思路以及具体到每一个官员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实际上是对从前的治理者合理性也就是国家理由的治理的一种颠倒:人民才是国家的基础和土壤,如果不能在治理中实现人民的幸福、富裕和人格的健全,仅有国家的强大便没有意义。

对被治理者合理性的强调还意味着治理目标的重大变化:经济以及经济增长将不再是国家发展的唯一目标,这是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结果。在工业革命之后长达近200年的时间里,发展经济以提高国家的政治、军事实力几乎是所有国家追求的最高目标。在这样的意义上,规模空前的二战就是治理者合理性走到了极端,致使出现了无法解决的国家危机,也标志着治理者合理性的失败。正是在二战期间,人们开始反思国家的发展目标问题,认识到经济不是国家唯一的目标,不能以经济的发展牺牲了人的价值和公众的利益,牺牲了自由和正义,这就转向了被治理者的合理性。德鲁克在1942年说,不再有什么理由再像重商主义社会那样把一切社会生活都从属于经济活动,不再那么迫切地需要为经济进步获取财富而不考虑其他任何社会方面,我们已经学会提出为了某一经济成就所要付出的社会代价是否合理和正当这一问题。换言之,我们已经抛弃了经济发展总是,而且必须是最高目标的信念[2]。

实际上,对被治理者的合理性的强调极大地拓展了国家发展的含义———它必须超越经济和经济增长的狭隘境界而进入更加广阔的社会和自然的领域。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这一点看得更加清楚。桑德尔提到,美国总统肯尼迪1968年的演讲就批评了国民生产总值至上的政治目标的偏颇———它忽略了公平、道德等更高的目标[3]。加尔布雷斯在1973年批评了那种把经济增长看做最大的“善”,认为经济增长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信念,因为经济增长以数字掩盖了很多问题,在这种标准之下,人们对经济增长数字的关心超过了对生活本身的关心,对“物”的注意超过了对“人”的注意,单纯的经济增长带来了破坏环境等一系列损害公众利益的后果,所以,政府必须重新确立自己的目标,那就是从单纯的经济增长中“解放”出来,着力于满足“公众的利益”或者“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要”[4]。21世纪初,人们对以经济增长和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国家发展的做法带来的环境恶化、贫富不均等等一系列的弊端看得更清楚了,因为生产和经济的增长只能是手段,但人们长期以来把它当做了目的去追求,它造成的可能是更糟糕的而不是人们理想中的更好的社会。2010年,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和阿玛蒂亚·森等提出GDP的增长不等于社会进步的观点,主张以生活的幸福和生活质量等多方面的系统性的标准取代GDP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5]。

对被治理者合理性的确认实际上意味着对国家目的的重新认识或者回归:人们联合起来组成国家是为了个人以及社会的存在和繁荣,那么,国家及其权力的目的就是服务于个人和社会,进一步说,国家及其权力只是个人和社会用来治理自身的工具和手段。而如果把个人和社会视为国家及其权力的工具和手段———只强调治理者的合理性或者国家理由,就是颠倒了国家与个人和社会的正确关系,国家及其权力就走向了人们设立它的目的的反面。

二、治理体制:从独断的治理转向同意与共同的治理

独断的治理与同意的、共同的治理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征求了被治理者的同意,治理中体现的是治理者的意志和利益还是包括了被治理者在内的共同的意志和利益。

是否尊重治理对象的权利涉及到是否能够得到正确的治理知识问题。有效的良好的治理肯定建立在正确的治理知识之上,而正确的治理知识是与治理者独断的意志和知识的傲慢相矛盾的,它只能来自与治理对象的交流、沟通、互动之中———这就是所谓的群众路线,它实际上是一种治理者寻找和制定正确的治理知识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的过程,而失去了治理对象的同意和参与,治理者依据自己的意志得到的治理知识肯定是片面的和存在缺陷的。

其实,所谓的“共和”就包含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共治”的含义。如波考克所说,统治者需要意识到:他所统治的世界不是一个完全可知的世界,因而也是一个易变的、易于受到次要原因危害的世界,这就决定了统治者的独断治理是对治理的一种损害[6]。

独断的治理是单向的,而同意的治理是双向的自然也就是合作的———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而在独断的治理中,被治理者是被动的接受,没有讨论的余地,治理者实际上失去了从治理对象中获得知识的机会,而同意的治理中相关的政策必须尊重被治理者的权利,经过他们的同意,允许他们的参与,实际上是吸纳了治理对象的意见,使得治理的知识更加完善和符合实际。

治理知识的背后依然是治理权力的问题,如果在治理中只有治理者的权力而没有被治理者的参与决策的权利,治理的知识及其形成的政策以及政策实践的结果只能有利于或者偏向于治理者的利益。所以,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治理本身的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换句话说,公共政策实际上不仅仅是行政问题,主要是政治问题。

共治的含义不仅是被治理者的同意,更重要的是治理者要以平等的态度与被治理者合作一起实现治理。任何一种治理方式转型的背后都是社会的发展变化对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独断的治理到同意的和合作的治理转型的重要背景就是国家治理的对象———人、经济、社会、环境等等越来越复杂了,变化越来越快,任何形式的独断———既包括政策制定上的,也包括政策执行上的———都面临着失败的危险,而且被治理者的民主的、权利的、自主的意识越来越强。如果说在社会相对简单的传统时期独断的治理还有某种合理性的话,那么,在当今世界,就必须抛弃这种过时的理念和方式了。如彼得斯所说,当代的政府组织已经不可能再凭借法定方式和必要时的强制手段将其意志强加于民;它们现在必须与许多对政策具有影响力的自利性团体达成共识,之后才能进一步制定并执行政策[7]。

三、治理规律:从主观的治理转向客观的治理

国家治理过程中,总是存在着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或者设计、计划、理想、蓝图去塑造治理对象的冲动,但经常的结果是遇到了治理对象的抵制或者反抗———这种抵制可能以很多种方式表现出来,最常见的是消极对待或者变相执行治理者的决策使之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更大的可能则是走向相反的方向,这就是治理者最大的失败。

原因在于,主观的治理以为事物是无限可变的,政府的意志可以以强制的方式去干预事物的客观进程以便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这实际上违背了事物内在的客观规律———它们经常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福柯说,事物不是可变的,不仅存在着某种我们无法改变的事物进程,而且如果我们试图改变该进程,则恰好让情况变得更糟。所以,存在一种事物轨迹的自我调节,必须取代由公共管理权威进行的管理,换用立足于、根据事物本身轨迹进行的调节[8]。这是治理方式和理念上的重要转变———国家必须放弃主观意志的、专横的干预,转向遵循事物客观规律的调节。这种转变的原因还是应该到经济和社会转型中去找,在市场经济还没有发展和科学技术落后以及人们之间的联系还是相对松散的阶段,事物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向相对简单也就相对可控,体现治理者主观意志的权威式治理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在近代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日益复杂和人们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之后,事物的运行机制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某种“自然性”———如果说传统的治理方式以禁止为特点,是简单、粗暴的技术,换句话说是不需要知识和智慧的,那么,新的治理方式则相反,它是一种更高超的复杂的艺术,需要对事物具有深入理解的知识和驾驭的智慧。

但这种认识的获得与付诸实践都是艰难的,需要国家治理失败的实践中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得到和确认。现代国家都是全能国家,指的是国家必须对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发展负责———这是现代国家的发展趋势,但这种国家的极端形式———不管是纳粹还是苏联式的共产主义,在实践中都失败了,所以,政府需要转型。要达到高水平的治理能力,就必须放弃那些它不能做或者做了也没用的事情,而集中精力于那些起作用的、确实产生效果的事情。

也就是说全能国家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它必须对自己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治理能力进行界定和限制,它必须在客观事物(包括自然界)的内在发展和演变的机制面前保持谦卑的和学习的心态,它无法改变事物(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学术、环境等等)的自然进程,强行使用权力进行的过度干预和对事物自然进程的改变只能造成对事物的扭曲、破坏以及治理的失败,需要改变的只能是治理者的治理方式和理念———从主观的治理转向客观的治理

四、治理结构:从垂直的治理转向水平的治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模式也在发生着虽然缓慢但是仍然可以辨析的有脉络的演变:从早期的王朝国家到民族国家(或官僚制国家)再到治理国家,一方面显示出治理的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治理难度的不断增加和治理的复杂性越来越大,而国家国家治理的概念也在随之发生改变:其实,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治理国家”概念的出现以及普遍被接受。

较早梳理国家演变脉络的是福柯。他在1978年就敏锐地指出了国家自身的这种变化[8]92。

治理国家的出现标志着中央集权式的官僚制的全能国家的衰落,它是治理对象一系列变化的结果,也是国家为了应付治理危机从而进行自我调节的产物。

诸如市场经济向全球范围的扩展,跨国公司对民族国家经济影响力的增大,事实上是形成了新的不以民族国家为界限而是以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新的全球经济网络,它极大地削弱了主权国家控制经济的权力。也就是说,“看不见的手”正在削弱“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和权力。事实上,市场经济政策本身就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削弱,而民族国家对经济繁荣和国力的追求也意味着政治权力向经济领域的转移和过渡,实际上,这是一个“国家的去政治化而经济化”的过程的必然结果。

这意味着国家含义的重要变化———在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时代,国家实际上不再是从前的国家了,它被“全球化”了———全球化这个概念本身就意味着那个被叫做国家的政治组织的“去国家化”,意味着对民族国家和领土国家的冲击和重构,全球市场———资本、金融、生产、消费、服务的全球性流动瓦解和侵蚀着主权国家———以领土和疆界为特征———对货币、金融和经济政策的控制权,导致国家主权的被削弱以及地区性国家联盟的崛起———从前单一的主权国家已经无法应对新的日益复杂和难以控制的局面。

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来的是,国家不但失去了对经济的独立控制权,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出现还在不断侵蚀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能力,也就是说,在国家逐渐经济化的同时,国家也在不断地社会化,国家治理的一部分权力必须交给社会。

这意味着国家不但在实际上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人们对国家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国家不再是从前的国家了,它的地位和作用都不那么“万能”了,它的重要性下降了,这个时候,国家就“治理化”了。

可以说,国家治理化是国家的社会化和经济化的一种结果,意味着国家权力的萎缩或者分化瓦解, 它只有开放治理的领域给经济和社会,才能共同完成治理的任务。

演化的趋势就是传统的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式的国家治理模式已经过时了,正在向水平的治理方向演化。而互联网的出现大大加剧了这一演化的速度、深度以及广度。信息是重要的政治和权力媒介。从前,国家不但垄断了信息,而且垄断着信息的传播渠道,信息的传播是按照等级自上而下进行的,而互联网彻底颠覆了这种垂直模式,它不但使得国家无法再继续垄断信息,更重要的是,它使得信息按照水平的模式传播,它是发散型的而不是收缩型的———它给国家治理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在于,治理者不再能够像从前那样垄断作为治理工具的信息了,被治理者能够方便地掌握甚至发布信息,这意味着被治理者能够与治理者一起分享治理工具。这可以说是国家的网络化,是对传统国家的权威和中央控制模式的巨大挑战和冲击。

全球化、经济化(或市场化)、社会化和网络化一起,使得人类社会的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那就是从以政府为中心的金字塔式的垂直统治结构逐渐向非中心或者多中心的水平模式演化。弗里德曼说,当世界从垂直的价值创造模式(命令和控制)向日益水平的价值创造模式(联合与合作)转变,一道道的“围墙、天花板和地板”被驱散了,人们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变化,从前习惯的政府管理模式不得不进行深入调整,以适应平坦的时代[9]。

再进一步说,官僚制国家治理国家的转变的潜在的含义是,政府尽管仍然是最重要的治理者,但它已经失去了独占治理的地位而成为了众多治理机制中的一种,如果不与其他的社会、经济以及国际组织合作,要实现治理的任务就是艰难的。在一个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时代,事物的发展和演化越来越难以控制,国家已经失去了独自控制一切的能力,治理将成为一种包括国家在内的多种组织和力量参与的体系。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好地理解福柯所说的国家的“治理化”,也就是说在新的时代,将以治理为中心,而不再以政治和权力为中心。实际上,所谓水平治理的含义之一就是国家不再高高在上,不能再以中心自居了,真正的中心应该是“治理”———这对于习惯于权威式治理国家来说的确是革命性的变革———国家将成为与其他参与治理者平等的一员。在这样的意义上,所谓的“简政放权”就是平坦化治理的同义词———政府必须放权给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地方,和这些新的治理主体一起实现治理的任务。

这种革命性的变化不但发生在政府身上,实际上也同时发生在那些参与者身上———变化从来都是互动的。卡蓝默指出了这种变化,也就是传统的通过政治斗争夺取国家政权的方式不再是进行社会变革的唯一手段,从前的对立者变成了治理这个共同体的参与者,不再是争夺统治权,而是共同解决问题。从这样的意义上,人们重新理解了公民的含义———公民不是和国家对立的,不是外在于国家甚至于和国家对抗的,而是国家中的一员,公民的含义不仅仅是权利,还意味着参与和责任[10]。

垂直是权力和管制的象征,而水平则意味着合作、平等和服务,国家治理的趋势就是去官僚化和服务化,事实上,这也是国家的经济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必然带来的变革趋势,它要求政府必须进行一系列的从制度到观念上的改革。

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官僚统治的悠久历史,这种转变将是艰难的,它不但意味着官僚体制内部金字塔式权力结构的巨大变革,还要求治理体系和机制以及理念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政府将从权力的批发者变成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不再以政府为中心,而是以顾客为中心,顾客也就是被治理者不再是管制的对象,而是服务的对象[11]。实际上,这一系列的变革都要求政府的去权力化、去贵族化和平民化,也就是公务员不再是特殊的甚至享有特权的职业,而是与其他行业一样的通过服务获取薪酬,不能获取薪酬之外的腐败收入。公务员的职业也应该与其他职业一样不能是终身和永久的———永久性和稳定性会带来政府组织功能的失调和决策过程的僵化。

五、治理对象:从对被治理者的治理转向治理者自身的治理

国家治理的含义是复杂和广泛的,既包括对治理对象的治理,也包括对治理者自身的治理。如果说对治理者自身的治理问题从国家存在的时候就有的话,那么,它的逐渐变得重要是在国家权力和机构更加广泛地深入社会、国家治理从间接转向直接以及官僚队伍大规模出现之后。原因在于,与传统时代相比,现代国家尤其是二战之后的国家都是全能国家,政府的规模不断扩大,机构和人员不断扩充。

但必须看到,国家规模的扩大不等于治理能力的增强。与欧洲和美国等先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国家建设同步进行不同,亚非拉大部分后发展国家是在革命后的经济落后的废墟上创建的———在这些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更加需要国家的推动———而矛盾在于,新建立的国家往往面临着国家能力不足甚至国家失败的问题,而国家的失败则反过来加剧了经济和社会治理的失败。如福山指出的,软弱无能国家或失败国家已经成为许多严重问题(从贫困、艾滋病、毒品到恐怖主义)的根源,那些经济和社会发展落后的国家的问题不是国家太强了,恰恰相反,是国家太弱了,没有能力实现对国家治理[12]。

这就是治理者必须首先治理自身的原因,换句话说,对治理者自身的治理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构建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简单地说,对自身的治理就是提升国家能力。

国家能力是复杂的概念,包含着一系列意图与效果之间的关系,它首先是指国家能够通过它的执行机构贯彻国家的意图从而改变社会和经济结构推动其发展的能力。但在这里,国家能力遇到了两个障碍,一是国家和它的代理人或者国家权力的委托人即政策执行机构及官僚队伍之间的矛盾,二是社会力量对国家能力的抵制。这两种障碍往往使得国家的那些治理社会的良好意图仅仅能够停留在纸面上而无法落实从而削弱了国家改变社会的能力。

值得指出的是,所谓的治理者阶层并非是人们幻觉的铁板一块或者高度一致的,实际情况是,这个庞大的组合体经常存在着价值和利益方面的分歧和矛盾。一般来说,国家的高层领袖更能够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而中下层干部则往往更多考虑部门的或者自身利益,这造成了一种矛盾的政治现象:就是国家领导人经常会持续地、有意地削弱国家机构自身———而这些机构实际上是他们赖以增强其能力和政策效果的工具。国家能力遇到的第二个障碍来自传统的外在于政权的社会力量的抵制。国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在真空中生存的,它毕竟是在社会中存在并且必须以社会为基础,社会及其长期形成的历史环境深深地影响着国家。所以,那些新建立的国家并不能完全控制社会,那些旧时代的控制社会的方式和规则依然会起作用———以此来抵制国家的正式制度和规则的进入并且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国家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尽管其机构进入了社会层面,但是支配人们行为的实际规则却不是国家的法律和行政规章,而是必须与那些潜在的社会势力和规则进行一定程度的妥协。

国家能力遇到的上述两种障碍———一是自身机构的,一是来自社会的———都表明国家的正式制度和规则还不能控制和支配社会以及人们的行为,在国家正式规则之外,还存在着潜在的不成文的但可能更有力的规则。这就涉及到国家自身治理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如何才能有权威和有效果。

如果国家没有这样的制度体系就会出现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表现为在诸多领域的混乱和无序。可以说,没有恰当有效的能够执行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国家就无法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治理,所以,对治理者自身的治理尤其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治理的头等大事。对于那些后现代化国家来说,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经过艰苦的长期的努力,因为与先现代化国家相比,后现代化国家的社会基础是薄弱的———它不是在社会中自然成长起来的,往往是通过战争或者革命或者外力的干预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的,他们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物质上或者技术上的现代化,但是离国家或者政治现代化的距离还很远。

国家自身的治理是复杂的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起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职能完备、权力界限清晰的制度体系。好的制度体系是国家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

二是能够制定正确的、反映公共利益的政策。这就是国家治理中的民主和群众路线,如果政策反映的是部门的或者少数人的利益,就是错误的和对经济社会有害的政策。

三是有关国家治理的制度要在体制内确立权威,具备执行的能力。不能贯彻和落实的制度是缺乏权威的制度,官员们既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或者选择性地执行,就是失败的制度。

四是国家信任能力的确立。国家不可能总是依靠强制的方法治理, 没有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治理的能力就会下降。实际上,信任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一种关系的表达,是国家能力的反映,也是国家进行治理的社会基础。与信任关系紧密的政府部门是负责制定和贯彻公共政策的国家法制和行政部门,如果政府办事高效、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没有腐败贪污,就会赢得民众的高度信任。

五是协调、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成功治理的政府都是中性的,就是它必须代表公共利益,超脱于社会中相互矛盾的各种利益之上,它不能成为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矛盾的一方,那样的政府就失去了协调能力;全球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非中心性,突发事件、恐怖主义、跨越国界的事件等等都要求国家提升控制能力和迅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是真实的统计能力。就是国家必须了解自己的家底,这就是统计学随着国家治理一起出现的原因。如果国家不能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不能对经济和社会进行数目字管理,就意味着在经济社会领域存在着大量的国家无法进入的灰色区域,那样的国家治理就是有很大缺陷的,就还不是制度化的和上轨道的。没有真实的对国情和家底的了解和掌握,就不可能制定正确的政策,这意味着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是薄弱的,是能力欠缺的。实际上,国家能否掌握真实的数字,是国家能力的标志,也是国家能够进行有效治理的基础;

七是道德能力。也就是政府必须清廉,没有贪污腐败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国家在现代社会取代了神和上帝的位置而成为某种精神性的东西,有着凝聚民心的信仰性质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精神性的要求,只有廉洁奉公的政府才能取得人们的信任,才有号召力和动员能力,而贪腐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能力。贪腐的存在还意味着政府已经不是国家和人民的代理人而异化为其自身利益的代表,是与国家对立的力量,是腐蚀国家能力的。

八是领导变革的能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进行必要的变革,那些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领导者不但不能引导变革而且迟早会被社会所抛弃。所以,领导变革的能力已经成为国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看到,全球化时代的社会经济的变化不同于旧时代,它的速度和广度都远远超过了从前,很多治理的方式、方法和理念逐渐变得落后了,不对国家进行变革,就难以应付、规范和引导社会经济的发展。

九是正当治理的能力。国家治理必须依据法律,是法治的治理,但必须意识到,合法性仅仅是治理的权力基础,是治理的出发点,如果治理的结果不能做到公平、有效,不能满足和回应人民的要求,那种治理就失去了正当性。治理的正当性还与有效性有关,如果国家治理中出现了腐败和无效,公共行动不考虑公共利益而是为少数人利益服务,正当性也就失去了。必须看到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如果治理有效,得到了人民的认可,政权的合法性会增强;反过来,治理无效,正当性的消失就意味着合法性消失,政权的威信就下降了。

十是以政党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政党是现代国家的产物,是伴随着国家从间接统治到直接统治的过程中出现的,也是在国家直接面对大众之后沟通政府与大众的中介性组织。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政党是国家治理的辅助性工具,政党的重要功能就是组织公共舆论、汇集民意,并且将民意传递给政府官员和领导者。政党还起着弥补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政党更多地是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而与作为治理者的政府机构发生关系,从这样的角度,政党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的过程中都能够起到反映民意、监督、制约和纠正治理失误的作用。

总起来看,当代国家治理的转型有着不同于现代国家时期的特点,就是更加广泛和更加复杂———一方面,现代国家治理的转型并没有完结,另一方面,新的主导世界变化的因素接连出现———全球化、市场经济和网络化是完全不同于现代国家时期的,这些因素使得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表现出更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由此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也要求国家治理必须进行更加深刻的变革。值得指出的是,从国际社会的角度看,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国家治理之间的竞争,那些在竞争中崛起的国家和失败的国家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国家治理的制度和治理的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没有普遍适用的一成不变的治理方法,领导者必须跟上时代的潮流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变化而改变国家治理的方法,既不能以保持自己的特性为理由而拒绝变革,又不能在变革中迷失方向,甚至否定自己的历史和传统,这要求领导者既要以包容的宽阔的胸怀去推动变革实现转型,又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敢的精神坚持那些正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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