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分析中国社会的概念,其理论内涵在当代被不断发掘,而且被广泛地用于讨论中国人社会心理和行为取向。在与社会心理密切相关的道德行为研究中,差序格局的理论框架具有极大的启发性。如果利他行为涉及资源的流动,那么差序格局不仅影响资源置换的逻辑,而且也影响道德现状的复杂性。因此,我们需要厘清作为道德呈现的利他行为与差序结构之间的关系。
差序格局致使利他行为呈现层级差异
人类行为会随着互动双方的关系而变化,这可被视作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成本:互动双方的关系越紧密,自利行为产生的机会主义成本就越高,从而更易产生利他主义倾向。由此可见,个体行为的差异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己”本身的内涵,由此衍生出行为的社会差序性;二是个体本身的社会性,由此衍生出行为的道德差序性。进一步而言,利他行为内部兼具一以贯之和等差性,而差序格局无形中将二者统一于同一体系中。
差序格局对利他行为的影响体现在利他行为的层级差异中。根据“2013年南京市民的生活感知与社会心态调查”发现,普通市民眼中的公益意愿排序如下:让座被多数人认为是应有的举手之劳,在经济上帮助困难群体也被认为合情合理,该两项意愿的比例超过80%;参与定期志愿服务的比例不到六成;在居民眼中,搀扶跌倒的老人和见义勇为的“风险”和难度相差无几;义务献血涉及个人体质和健康顾虑等诸多因素,不愿意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该调查呈现了各种利他意愿的强度情况,同时也证明了利他行为成本和风险对参与意愿有明显影响。这种意愿的层级差异基本对应于成本—风险评估,因此可将这种层级差异视为转型社会凸显个体化趋势下的一种自我保护策略:通过将利他意愿分层以控制“作为”和“不作为”,并以此避免“做好事被讹”与“助人不乐”的道德困境。
传统道德约束力的消退,一方面削弱了传统差序格局内在的道德约束,另一方面也形塑着基于特殊主义和情感偏向的自我,以及基于利益的理性意志。在“差序格局”的社会情境中,个人与组织(包括家、国等)的关系是基于私人“己”的利益、权力、情感和价值诉求而建构的个人性社会关系,人们按照与他人的关系来调节人际信任、互惠义务和利他意愿的程度,具有相对性和伸缩性。
差序利他倾向协调义务和成本之间的张力
除了理解利他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以及内生性制约,还需要探究动机与阻碍之间的道德协调机制,这是理解当前利他道德状况的重要方面。根据霍夫曼的界定,社会距离指行为主体相信在与其他博弈方进行社会互动时存在互惠的程度。费尔南多·阿吉亚尔等人对道德距离的定义是:行为主体对其他博弈方所拥有的道德义务的程度。因此,对社会距离和道德距离的内涵进行扩展,会发现差序利他倾向受到社会距离和道德距离的交叉影响,前者体现为规范和互动,后者体现为义务和成本。有研究表明,在利他成本影响下,社会规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或提高被试的奉献意愿,在与市场规范的角逐中胜出,但却无法描述社会关系和情境通过结构影响个体利他行为的具体机制。
亲疏有别的特殊主义标准与普遍主义的道德义务在实践中与差序格局相结合,形成非均质分布和梯度变化的差序利他倾向,从而协调义务和成本之间的张力。“差序格局”有“结构”和“行动”两层含义,即包括社会关系结构,以及在这个关系结构下的行为方式——伦理本位的自我主义。这种伦理本位的道德体系并不着重解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所以单纯的利他或利己并不能揭示行为的本质。圈层结构和社会关系塑造的伦理情境会影响利他倾向中对于规范、互动、成本和义务的权衡,容易模糊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界限,进而遮蔽甚至侵蚀社群的公共利益与团结机制,造成“公共性”在社会层面的缺失或不足。在当前道德共识匮乏的情况下,利他道德开始变得相对化和价值私人化:见义不为可以用“明哲保身”来辩护,而道德应为而未为可被称为“个人自由”;面对陌生情境的道德高风险以回避、消解道德义务,而在熟人社会的情理关系面前却互惠利他。
利他倾向中的审时度势态度消解了道德认知的整体图景,而个体—社会的互动机制又使得道德行为呈现多层级的分殊特征,以致自我道德化的差序利他倾向在短期内缓解了利他与自利之间的张力,但并非普遍道德秩序的最终形态。作为转型社会中的道德过渡形态,差序利他倾向在陌生人社会中将特殊主义和自我主义正当化,用不同的情境、关系和成本来裁剪道德义务,从而回避了道德失序的谴责。道德共识的重建需要将差序格局内在的道德准则对应于现代社会公共秩序改造,借助社会中间团体在现代社会的组织化基础上搭建起个体彼此联系、彼此信赖的公共生活纽带,用社会团结来引导个人主义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生活共同体道德的公共性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