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在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戴秉国首次提出“开创全球化时代不同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国家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2012年2月习近平访问美国,提出要把中美两国的“合作伙伴关系”塑造成“21世纪的新型大国关系”;在2012年举行的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胡锦涛强调“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无论中美两国国内情况如何发展,双方都应该坚定推进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努力发展让两国人民放心、让各国人民安心的新型大国关系”,同年11月“新型大国关系”写入中共十八大报告,并由此成为“中国外交战略的重要内容”。之后,在两国的话语互动过程中,“新型大国关系”成为双方高层对话的的必谈话题。“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作为中国首倡,用以建构未来中美关系发展前景的规范性概念,从理念转化为事实所需要的不仅是双方互动过程中的努力和坚持,还要有对理念的一致认知,并且在出现“不一致认知”或存在“认知差异”的情况下,能够弥合“认知差异”。本文将根据双方公开发表的官方文献或权威学术材料,分析中美双方对“新型大国关系”的认知差异,并从认知角度分析产生认知差异的可能性原因和影响等。
一、理念提出的背景及目的
作为未来中美关系前景的中国构想,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国际和时代背景,是对基于“权力政治”、“大国兴衰”、“体系变迁”等理论中“中国威胁论”和美国战略东移的回应。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实力为核心的综合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GDP总量陆续超过德国、日本成为世界第二,而且被“预测”在未来几年或十几年内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然而,基于近代大国权力消长的西方或欧洲经验,一些西方国家(主要是政治精英和国家关系学者)通过“权力政治”的理论推演,以“大国兴衰”为历史佐证,将中国描述为未来“国际秩序挑战者”,成为“中国威胁论”的重要理论构成。这些观点认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军事及安全领域的投入和实力也将随之增长。因此,以综合国力提升为重要标志的大国之路,使中国既有实力又有意愿去挑战既有的区域及国际秩序,或挑战秩序主导者权力地位,从而重演“大国间的政治悲剧”。
“权力政治”作为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的主要理论话语,强调国际体系结构层面的权力分布及国家间的相对权力关系,相对权力是国家谋求利益的基础和依据,增强相对权力意味着在国际利益分配格局中可以得到更多的份额。在现实主义理论引入中国国内研究过程中,对“权力政治”的内涵虽然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误读,但对“权力政治”的理解及应用却非常普遍。保罗肯尼迪在其《大国的兴衰》一书中认为“生产速度和技术变革的差距将导致全球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将逐渐影响到各国的政治、军事实力及战略地位”,中国是有潜质的未来大国。所以,结合权力政治的逻辑及肯尼迪的观点,中国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所产生的相对权力优势,将使中国诉求相应的利益份额,而这势必会使其它国家(尤其是大国)的相对利益份额减损。“体系变迁”的相关理论认为,无论是“均势理论”还是“霸权稳定论”,既有体系或秩序的稳定都必须以“不允许另一个占支配地位国家的出现”为前提,莫德尔斯基通过考察“国际政治周期”中占支配性地位国家间权力消长变化的历史,所提出的“国际政治长周期理论”诠释了这一点。时至今日,美国在国际政治的主导性地位已近百年,哪个国家将取代美国成为未来秩序的主导者呢?或许,就是这个疑问把中国推向了前沿,也正为此,“中国威胁论”就有了所谓的“理论和历史依据”。
中国经济的强盛及相应国防的现代化,引起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广泛关注。大西洋两岸国家的相对衰落以及日本近二十年的颓废,使太平洋彼岸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总量显得“令人恐惧(Terrific)”。2011年中国GDP总量相当与同期美国的近50%,而十年前仅占美国的约12.5%,按照2011年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计算,国际多个权威机构预测中国将在2020年前后超过美国(IMF甚至预测这个时间最快会在2016年)。现实中,亚太局势的变化及国家间关系的调整使“美国战略东移”与中国同周边国家领土争端“迎头偶遇”,前者被认为是“对中国的战略遏制”,而后者被认为是“中国挑战东亚既定秩序的开端”,两者结合起来则被认为是中美之间是“挑战者”和“守成者”之间大国权力(GreatPower)的角逐。然而,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尽管都坚持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主张,但政治话语的互动过程中充满着和平的意愿。经验而论,无论是综合国力比较还是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实力对比,中国与美国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对中国而言,在中国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保持与美国的良好、稳定关系是有利的,也是非常必要的。鉴于此,中国适时提出的“新型大国关系”理念是对当前和未来良好双边前景的最低限度表达,是对当前缓解紧张的双边关系的政策宣示,更是对未来中美良好大国关系的路径探索。
二、话语表述
由于语言、文化、历史等的迥然不同,中美双方对国际关系、双边关系等相关具体问题的认知势必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同,如“美国在对外关系过程中强烈依赖一个‘敌人形象’,而中国则对“国家身份”追求十分执著”。基于此,中美双方对“新型大国关系”的理解和认知也会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差异。行为体在彼此言语及行为互动过程中逐步形成“自我”、“他者”和“他我”的认知,即对“自己”的认知、对对方的“认知”以及对“对‘对方我认知’”的认知。行为体间认知的过程和形成主要是通过对彼此言语、行为的分析、理解和内化来实现的,言语(领导人的宣言、国家间的公告或条约等)是行为体表达“行为意图”及“对外部世界理解”的最直接方式,因此也是观察和分析行为“认知状况”的重要资源和渠道。因此,就中美之间关于“新型大国关系”的认知分析而言,本文将以2013年6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庄园会晤”所发表的公开演讲材料素材进行分析。演讲(记者见面会发言)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中美双方就“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内涵和理解表达立场或观点,全文在双方官方媒体上都有详实的文字记录。2013年6月8号的美国白宫网站上,“新型大国关系”被译成“anewmodelofmajorcountryrelationship”,2013年6月9号的中国外交部官网英文版网站上(包括重要官媒如:新华网英文版、人民网英文版)被译为“anewtypeof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greatpowers”。信息均来源于两国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其内容和措辞可以被认为是可信的、权威的和审慎的,能够反映彼此的理解或意图。很明显,概念中有两处不同,“新型”被分别理解为“model”和“type”,“大国”被分别理解为“majorcountry”和“greatpower”。“model”和“type”的差异相对不大,但也有细微区分。结合词典(文中的词语解释都来自该词典)的诸多解释,“model”主要是强调的是一种“模型或模式”,而“type”则是“类型或种类”。前者较后者更具体或针对性更强,着重点在于“新型大国关系”的具体形式、内容及操作性方面,因为词典在解释“model”为模式的时候主要是指“理科学科中用作阐明已知属性的”。而“type”相对于“model”而言的实际应用更宽泛、所指笼统一些,仅表明是有别于其它的一种或多种事物,不明确涉及所谓形式、内容及操作性的东西。据词含义的不同,可以判断:美方关注或更多强调的是“新型关系”的具体形式、内涵及操作途径等;中方主要在于表明一种姿态,即中国在其发展或崛起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和平的,是通过互利、合作、共赢的形式发展与美国的关系,不会走历史大国崛起的老路。
“大国”分别被译为“majorcountry”和“greatpower”,两者之间差异较大。二战后,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一直具有引领性作用,被称为“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国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从真正开始融入西方国家所主导的国际社会至今的历史不足百年,处理国际事务及关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严重不足,对国际关系的研究及理论的引入(主要是从美国)也仅是近三十多年以来的事情,而且处于“消化与吸收”阶段,尚未形成在国际关系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的本土理论。但不容否认,双方相关的研究学者之间能够实现正常的理论对话,如清华大学阎学通先生、外交学院秦亚青先生等经常能够与西方国家关系理论界的相关学者进行前沿理论对话(如:美国国际关系理论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英国学派代表人物巴瑞布赞等)。基于此,笔者假定中美双方对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政策及学术概念的理解出入不会很大,或可以理解为是一致的。所以,关于“大国”的不同英文表述,本文认为,反映出了中美双方对“新型大国关系”理念、内涵甚或是彼此身份的认知差异。
美方将“大国”译为“majorcountry”,中方译为“greatpower”,其作为定语的“major”与“great”意思接近,字典解释“major”为“greaterormoreimportantthanothers”,因此可以认为两词在形容国家的大或重要性方面不存在差异。而将“国家”译为“country”或“power”(两者都有国家的意思)方面,意义有很大不同。“country”被解释为“国、国家(nationorstate)”及“国土、领土(thelandofanationorstate)”,是从民族或地理角度的界定;“power”被解释为“(尤指)强国(anation,thathasinfluenceorcontrol)”,是从权力关系的角度来界定的,加上前面的定语“great”的修饰,更强调了权力关系中体现出来的“影响、控制”或“权力优势”。同美国一样,中国的外交也有很强大的学理支撑,关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英译形式可以肯定是审慎的,即主流学界与外交高级决策是一致的。如(《中国国际问题研究》英文版)、(《现代国际关系》英文版)等主要期刊中关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主题研究的相关文章都是将“大国”译为“greatpower”。不过,2013年6月原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傅莹曾在布鲁金斯大学(TheBrookingsInstitution)发表演讲中提及了“双方译文不同的情况”;另外,同年9月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到布鲁金斯大学演讲中,重点谈了这个表述的问题,认为“中国更倾向于(prefer)用‘newmodelofrelationshipformajorcountry’”。与“Country”相比,在被译指“国家”时,“Power”具有更深刻的内涵。“Power”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更指向处于“权力”关系之中的国家或行为体,与Institution(制度)、Culture(文化)相区分,从而成为指代现实主义理论的标示性符号。“GreatPower”是具有更大相对权力的国家,其“所承担的责任和具有的领导地位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持久性(stabilizing)的影响”,“在国际政治中享有特殊的地位或发挥特殊的作用,(而这)不仅是因为其(强大的)实力,而还应有(其它国家所承认的)威望”。
三、差异及影响
在中美关系中,若断言由于“新型大国关系”的具体表述差异将会导致或者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未来双方互动的结果,是武断的、不理性的。但同时不能否认的是,在具体的互动过程中,“差异”会对预期塑造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为,“认知差异”可能会导致“不对称冲突”的出现。双方的政策制定者及相关学者,不可能、也不应该对意义重大问题的话语表述中所存在的差异视而不见,因为在特定专业领域内,不同词汇所表达的含义是迥然不同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美国外交决策者及学者更能理解“Power”在权力语境下被译作“国家”的社会含义。所以,认知差异存在是有其内在原因的。
第一,就文化而言,美国更希望看到的是“确定性或可知性”(西方“工具理性”的特质)。习近平访美期间,美国著名政治评论人OrvilleSchel在上撰文称,“(因为)中国政策不透明,而且军方信奉‘兵不厌诈’的战略和策略(theessenceofwarfareiscreatingambiguityintheperceptionoftheenemy)”,所以“基于两国之间相对权力的深刻变化,中美两国应为未来双边关系的发展设计框架,并采取‘明确(bold)’的行动”。中国则在于向美国表明“中国在崛起过程中不会挑战美国的权力地位和现有国际秩序”,注重“行”(听其言而观其行),即实践的过程,因为中国人更善于在变化的过程中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和性质,所以,一般不对未来进行肯定性预设。第二,根据中方的表述,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傅莹在布鲁金斯学会的演讲中被提问:“中国强调所谓的‘平等(equal)’是否意味着让美国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傅莹回答很智慧:“中国和所有的国家都是‘平等的’。”
然而,这在美国看来,中国实力虽然有所增强,但仍和美国是有相当差距的,所谓的平等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奥巴马和习近平的共同演讲中也有所体现。那么,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在什么样的平等基础上展开呢?是美国所谓的“实力”还是中国所谓的“国格”呢?“Country”所指的国家强调的是“国格”意义上的(如《联合国宪章》中所体现的“国家之间的平等”),而“Power”所指的国家强调的则是实力意义上的。因此按照傅莹的解释,中国所提出的中美两国作为“greatpower”平等合作的表述是有矛盾的,也因此会给美国造成一种错误知觉,即“中国在要求与美国平等的身份”。OrvilleSchel在谈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时候引用了《论语》里面的一段话,“如果话语与事实不符的话,事情就办不成(其实中文意思是‘名不正,言不顺’)”(OrvilleSchel可能是没有理解中文原意,但在这里表达的意思是明确的)。
基于以上差异分析,可能会出现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况:第一,关于“新型关系”的“模型或模式”,若能按照美国所期望的“模型或模式”被设计的话,中国能提供相应的可信、可行的方案,便会消除“新型关系”启动之初美国的疑虑,从而奠定“新型关系”理念发挥“建构性作用”的基础。否则,即使是再具有创新意义的理念也只能停留在概念讨论或争论上,事态的发展也将会按照既定的内生逻辑继续发展下去,或重演大国权力争斗的历史悲剧。第二,“中国梦”中“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政策宣示,容易被理解为中国对“国际地位的执着追求”。自中美建交以来,美国是中国认知中的大国,因为中国在自我地位的认知过程中高度依赖于大国对它的认知,即“他我”认知。所以,美国如何看待中国在国际及区域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对中国而言就显得很重要。理论上的权力结构自身是良性的,基本上不会因之而引发战争,但被人们所认识的权力结构却总是恶性的。所以,要想避免由于“认知差异”所导致的“不对称冲突”:要么“美国承认中国诉求的权力地位”;要么“中国放弃对权力地位的诉求”。
在当前中美双方的认知框架中,按照“认知互动和冲突解决方式”的理论推理,“美国是强国”是美国“自我认知”和“他我认知”的“一致认知”,是“不变量”,可以不加以讨论。而从中国与美国对比的视角出发,中国的身份或权力地位则存在四种认知可能:第一,“自我认知”为“强国”;
第二,“自我认知”为“弱国”;第三,“他我认知”为“强国”,第四,“他我认知”为“弱国”。那么,在中国“自我认知”的语境下,以“他我认知”为“自变量”,所产生的相应互动形式或结果为“因变量”,则会出现如图所示的四种情形(图I和图II)。据图,在当前美国是“强国”的“一致认知”情况下,中国的“他我认知‘弱国’”与“自我认知‘强国’”的对应认知情形最有可能引发双方的冲突或战争,所以中国应该避免这种情形的出现,因为这才切合提出“新型大国关系”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