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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学从业群体的阶层结构与流动研究

——以清华大学为例的考察

自科举时代起,教育就一直是中国最重要的社会流动手段。近代以来,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和西方教育体制渗入,新的社会职业结构和职业群体开始出现,教育对社会流动的影响出现了异化。参军、经商和行医等多种形式拓展了民国社会流动的门径①,但文凭,尤其是高等教育文凭成为多数社会中上层职位获取的必备条件②。教育与职业获得、社会分层及社会流动间的关系成为理解民国社会的关键。

民国清华大学为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合适的样本。民国清华校园相对封闭,各职业人群集中生活其间,从业群体的阶层属性和教育获得程度丰富,从高级知识分子、社会精英到未受教育的校工、车夫等社会底层都囊括其中,形成了一个体系完整的“微观社会”,为观察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提供了可能。同时,有关“清华社会”的各类材料留存丰富,内容详细,为研究提供了基础。

一、从业群体的职业结构与规模

民国大学从业群体包括教师、职员和校工三大类,清华亦然。民国清华校内人口共有五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即职员;学生;校工校役,如校警、修理工、宿管、清洁工等;教职员工的家属。学校及周边还存在一些生产、生活服务机构,如邮局、银行、理发店、小饭店以及个体车夫等,这些从业人员也可视为广义的清华社会人口之部分。但学校正式聘用的只包括教师、职员和校工三类,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对象。

清华从业人口因从事工作性质及职务(称)不同,形成了一个上下有别的等级结构。教师与职员形成教职员群体,是学校的业务主体、管理人,甚至是主宰者;校工是服务人员,在职业人群结构中处于底层。在三个职业群体内部,由于具体岗位、职务(称)和资历等的差异,又形成了更具体的社会结构。

首先是教师,其社会结构主要以职称高下为标准。北洋政府教育部对大学教师职称的分类前后不同,国民政府建立以后,职称等级与分类走向统一,与今日基本一致,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4等级③。清华自1928年改为国立大学后,专任教员逐渐形成了教授、专任讲师、教员和助教4个等级,其中专任讲师等同于其他大学的副教授,教员等同于讲师(清华的讲师基本指兼课老师)④,这构成了清华教师群体的基本结构。

其次是职员,职务高低是决定其社会地位的关键。清华早期的职员数量和种类都很少,只有学堂监督、教务长、庶务长、斋务长、医生及中英文文案和会计各1员,另有管理员若干人。后因改办大学,各类设施、机构如图书馆的增设,职员人数也大量增加。他们主要分布于教务处、注册部、图书馆、宿舍办公室、秘书处、文书科、出版事务处、会计科、医院、军乐队、军训部等,体系结构走向稳定。校长、秘书长和教务长,即所谓“三长”是最高级别的职员;其后为各部门主任、校医院医生、各部门事务员、助理以及书记员等各等级,最底层是练习生。

最后是校工,他们在校园职业人口结构中处于最底层。校工种类很多,基本从事体力及服务性工作,如各种校役、园丁、水夫、巡警、厨师、车夫以及电灯匠等。其中只有负责机器操作和维护的个别机匠及头目在职业结构中能约略接近低级职员。

自建校以来,清华教职员工数量一直多有变动。1920年前,教员数量在30-50人间,职员在20-30人之间,校工数量则要高出很多,达120人左右⑤。1925年后,清华开始谋求建立完整大学,教职员工的数量有了较大增加,教员数量发展到100人左右,职员数量也增加到80多人,校工发展到近300人⑥。1930年后教职员工人数还在稳步增加,教员增加到一百三、五十人,职员到1936年也达到130余人⑦。

教职员群体的地理来源相对丰富,分布于全国多个省区,甚至有外国教员。校工主要来自学校附近的农村。清华周边有很多小村落,除柳村、后洼八家(校东)、水磨(校西)、大石桥(校北)等村外,还有大白旗、小白旗(校北)、蓝旗、三旗(校南)等各驻防旗营,这些地方的农民是清华校工的主要来源⑧。地理分布的远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不同职业群体地理流动能力的差异。

二、清华从业群体的收入差异

作为新兴职业群体,教师、职员和校工等大学从业者均以薪俸(工资)为主要经济来源,薪俸是供养家庭、明确生活水平和体现社会地位的重要基础。唐启明(Donald J.Treiman)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当代多国大规模职业数据库的研究表明,职业角色确定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并由此为他们的人际关系设定了范围和舞台⑨。民国清华的情况同样表明薪俸高低与从业者的职业完全相关,职业不仅是个人收入的基础,更是社会分层的重要标志之一。

清华从业者的收入水平大致有五个明显的等级(见表1):第一等级是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和各学院院长为代表的最高阶层,月薪在400-600元之间。校长月薪一般是600元,秘书长与教务长为400元。各学院院长由教授中德才较高者兼任,在教授月薪基础上有100元增俸。如冯友兰任文学院院长、叶企孙任工学院院长和顾毓秀任理学院院长时,都在300元的教授月薪基础上加了100元职务薪,达到400元⑩。第二等级是教授、专任讲师和主任等高级教职员,收入在200-400元每月。他们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能较多参与学校的各种管理。徐小群对民国上海知识群体的研究认为,大学教授因为职业地位等因素,不仅享有很高的社会声望,还享有教育界中最高的工资(11)。第三等级是教员、助教、两级事务员和助理等中下层教职员群体。他们在校中担任教学与管理的基础工作,收入在50元到150元之间,生活相对小康。第四等级由部分书记员和个别校工(校工1)组成,收入多在30-50元之间,生活温饱,但也常有压力。第五等级由练习生和绝大多数校工(校工2)组成,收入最低,多在10-30元之间。他们是学校从业群体的最底层,生活贫困,甚至入不敷出。

清华的收入结构在民国教育界,乃至全社会都有一定代表性。有一种看法认为清华是由美国退还“庚款”所办,经济上比较充裕,教职员的待遇要高于一般高校。实际上,一方面,清华校内的管理者早就指出,清华经费相对于其他高校并无特别优势,在发展过程中还有所不足;另一方面,民初大学教职员待遇缺乏统一管理,各校间高低有别,像东北大学教授月薪能达大洋600元(12),高出清华不少,但总体结构上各校基本一致。1929年以后,随着国民政府教育部推动全国高校教职员待遇的统一化,各校基本都按教育部要求确立教职员薪金,校间差别逐渐缩小(13)。

清华看,民国大学从业者群体的收入差别较大,有失衡之感。1930年起,清华教职员工的收入规定基本稳定,变动不大。以此为例,相邻等级的收入差距一般在2-3倍,从上到下的收入差距能达到几十倍。如“三长”、资深教授的月收入可能是专任讲师的2-3倍。教授、专任讲师的月收入通常也是教员、助教群体的2-3倍。第二等级高级教职员月薪一般是第四等级的10倍,是第五等级校工的20-30倍。

收入差别最突出的,是教职员与校工群体的收入失衡,即“劳心”与“劳力”者的收入不平等。一方面,尽管个别校工,如机匠头目、司机等月薪能达到50元,但总体水平很低。改大前,校工们的平均月工资甚至不足10元(14),改大后有所提高,但也仅在10多元左右(15)。另一方面,很多校内福利校工无从享受,在管理上还颇受歧视。因此,当时校中有人认为:“劳动者所得的金钱往往比劳心者所得的相差大渊。英文教员的薪水每月极少亦有二百块,而听差每年以胼手胍足,早作晏休之所得最多几十元,不及教员先生们一月薪水中1/2。”(16)

尽管校工收入很低,但在他们乡邻的眼里,其工作仍是令人羡慕的。1937年对清华周边乡村的调查发现,清华校工的收入要高于其他从业者。校工平均收入在15元左右,而在平绥铁路工作的乡民,月工资平均14元,车夫不到8元,即便是村里做小商人的,“每日平均之总收入,绝不能超出一元,净赚得者至多不过五毛”。因此“在清华作事,薪金是较高于其他人群,所以在附近人民的眼光中,以能到清华作事为无上之光荣。校工的子孙,当然是希望‘子继父业’或是‘父子同事’,即其他人群也在那里像老鼠偷食似的,终日的瞪大着两个眼睛在那里等机会,一有缺儿即千方百计,想法爬进这高楼大厦里来”(17)。故若放眼整个社会,民国高等教育界的收入或财富分配不平衡可能更严重。

三、从业群体的生活水平差异

经济收入的差异通常会外化地表现为支出或消费的差别。以经济收入为基础,将其各种消费汇聚起来,就形成了不同群体高下不等的生活水平(18)。生活水平是反映群体真实生活状态、社会层次的重要指标,是当前国际经济史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19)。以收入为起点,以消费为终点,是准确研究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主要依据住房条件、饮食内容和其他相关日常生活状况来分析清华教职员工的生活水平及彼此差距。尽管严格的生活水平研究应当分析对象的全部消费品之总效用,但一来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不论是历史还是当下,要全面收集所有消费信息是困难的,也未必必要;二来日常消费,如居住、饮食等均为生活必须消费,可比性强,利于研究分析。

收入处于第一等级的校、院领导与第二等级的高级教职员,在日常消费层面享有最高标准,生活非常舒适。因为清华地处北平郊外,教职员大多需要住在校内。按浦薛凤的回忆,当时住在北平城内的教员只有金龙荪、张奚若、钱稻孙、燕树棠等六七人而已(20)。高级教职员清华的住房“规模大、功能全、设计周到”,电气、卫生和暖气三大工程样样齐备(21),卫生、便利且舒服,水准之高,甚至比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今日清华、北大教授们也不差。清华早期给中国教授提供的住房包括两个寝室、两个客厅、两个书房、一个浴室、一个厕所、一个通路、一个厨房和煤炭室(22)。此后高级教职员们的居住条件都与此类似,不仅厕所和浴室必不可少,活水管、污水池、洋井、茶桶、脸盆、浴盆、洗碗池、热水箱等便利生活,保证清洁卫生的细节设备也一概不缺(23)。1923年清华拟为各级教职员修建标准不同的甲、乙、丙三种住宅。甲、乙为高级教职员准备,除装配上述设备外,还要求安装新式冲水便桶(24)。1924年以后,清华还为新建的高级教职员住宅统一安装了电话(25)。教授等高级教职员每年冬天还能享受到一定的免费煤炭供应,以作家庭供暖之用(26)。萧公权任教清华时,住所“新南院”6号“是一所西式的砖房,里面有一间宽大的书房,一间会客室,一间餐室,三间卧房,一间浴室。此外还有储藏室,厨房和厨役卧房各一间。电灯、冷热自来水,电话等设备,一概齐全”(27)。此等住宅在当时的中国可谓是先进与奢华的,居于其中,生活自然非常舒适。

饮食消费方面,高级教职员也有很好的享受。“民以食为天”,饮食是日常生活中的首要事,教职员工也不例外。清华虽在郊区,周围缺少繁华市场,但食品供应依然方便。高级教职员的餐桌上一年四季时鲜菜品轮番登台,不仅不缺山珍海味,而且种类多得让人眼花缭乱,不会因地处郊外而一菜难求。如猪肉、鸡鸭、菜蔬等,是教授家庭的平常吃食。一些菜贩知道他们吃得好,也吃得起,因此经常上门兜售螃蟹、河虾、鸡蛋、鲜藕、瓜果之类的新鲜食物。北平城内几家南货(或干货)店铺,每周至少一次前来清华,一方面送来上次订购货品或结算账款;一方面接受新的采购货单,订购的食物包括火腿、香菇、栗子、米、面、皮蛋、盐鸭蛋、酱油和香烟等等。清华附近的海淀成府,形成了只有一条小街的村市,街上开了好几家供应各类食品的小店。教职员家庭常派佣仆前往,选购蔬菜、豆腐、精盐、火柴等日常消费品。若小店货物不全,佣人还可坐人力车去海淀镇的大店铺。浦薛凤对此不由赞叹道:“毋须劳神,甚为欣赏。”(28)

高级教职员们还会聘请家庭厨师,并且频繁去餐馆消费。家人同住清华的高级教职员一般单独雇佣厨师,每月花费在30元左右,相当于书记员之月薪(29)。单身者则几人合聘一厨,组成“饭团”。如叶企孙曾与陈岱孙一起,雇佣厨师在清华“北院”七号办小餐厅,供一些年轻的留学归国教授一起用膳,借吃饭之机聚议校政,清华校史上称之为“北院七号饭团”(30)。这样的“饭团”在当时清华还有多个。此外,清华内外许多品种齐全的食品商店、口味各异的饭馆,高级教职员们是最重要的主顾。如成府的燕林春闽菜馆,以清华、燕京的教授为主要服务对象。他们最多只需花十块钱便可摆上一桌很讲究的宴席,海参、鱼翅齐全(31)。有些饭店甚至为教授们特定菜单,教授们“照菜单点菜,既便宜又合口”(32)。

在衣着消费、闲暇娱乐方面,高级教职员们也有令其他阶层艳羡的表现。他们经常去城内大店铺定做材质上乘的衣服,冬天有皮袄、貂皮大衣(33)。当时社会调查表明,只有富裕人家才能有丝绸和皮毛的衣服(34)。高级教职员们还常常在闲暇时郊游、打桥牌和打猎,这都是其他从业阶层难以想象的(35)。高级教职员家庭还拥有各种金银细软,玉石古玩等,这些都是体现舒适型生活水平的标志(36)。

收入处于第三、第四等级的中下层教职员群体构成了“清华社会”生活水平的中间层。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对普通,与高级教职员群体的舒适生活相比,其生活状况基本属于小康到温饱之间。

就住房来说,中下层教职员的条件比高级教职员要差不少。前文已述,清华曾修建过不同等级住宅,其中甲、乙两类条件好,但中下层教职员认为租金太贵,不适合他们普遍100元上下的薪俸收入,要求校方“再谋节省,添设丙种,间数宜少不宜多,建筑宜普通不宜特别,合于住家为度”(37)。因此,在“间数”上甲种12间房,乙种为8间,丙种只有5间。在“建筑”上,尽管所有住宅都有卫生、照明与取暖设施,但丙种住宅设施多使用国货,质量、品牌低于甲、乙种住宅。一些新设施,如冲水便桶、电话等也没有安装。事务员和助教在房屋紧张时,须两人住1间,助理员和书记员等下层职员一律要两人合住(38)。1936年清华校方再次规范了校内住宅租用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包括教授、专任讲师、各科院主任以上职员及医生等在内的高级教职员优先租用条件较好的住宅的原则(39)。

日常消费方面,中下层教职员与高级教职员群体也有一定差距。从现有资料看,雇用厨师或包伙的基本都是高级教职员,中下层教职员没有这一做法,而且每月30元左右的人工开支,对月收入100元上下的中下层教职员实在是很大的负担。尽管缺乏中下层教职员日常食物种类的具体记载,但陶孟和曾调查过1920年代北平城的消费状况,主要调查对象为北平城内的工人、警察和小学教员等,其中月收入40元的家庭组约可代表北平城的机械工、书记、银行公司小职员等,总体生活水平代表了北平大部分中户人家的情况(40)。其收入水平与生活状况应该与清华中下层教职员,特别是书记员、助理等比较接近。根据该调查,北平中户人家半年内的食物开支在60至100多元之间,平均每个月的消费也就在十几元。消费的食物种类主要以小米、玉米面、白面等主食以及白菜、菠菜、酸萝卜、豆腐为主,肉类基本为羊肉,且不丰富(41)。以此推测,中下层教职员的饮食状况是温饱或小康的,与高级教职员的舒适、享受的饮食水平相比多有差距。

处于收入水平最底层的校工,生活水平也最低,基本处于温饱线,有些家庭困难者还经常需要靠借贷、典当等维持生计。早期清华规定校内住房只服务教职工,校工不能申请(42)。1930年代后,考虑到校工的实际需要,尽管他们大多来自周边农村,清华还是为他们提供了一定住房。1946年复员以后,差不多有1/3的校工在校内租宿舍住,其他多居于周围的城府、三旗等村(43)。校工的校内住房,都是最简单的集体宿舍,但由于提供基本水电,相对于周边农村住房还要好不少。而根据陶孟和对北平城内月入10-20元的工人家庭调查,他们“家庭住居情形则极恶劣……每家只住一间房。一列房屋,向有三间,工人所住,即用墙隔断为三屋,每屋各开一门,各住一家”(44)。

日常消费方面,多项调查都指出清华校工与周边农村及城市工人类似,每月大部分的收入要用于饮食,且质量很低下。1920年代的调查显示,校工在校内吃饭,每人月花费约3.6元,在家吃饭则只需要2.9元(45)。从金额角度讲,校工的每月饮食消费约为中下层教职员的1/5左右,高级教职员的1/10至1/20左右,这还不考虑高级教职员经常去餐馆的饮食开支。校工的食物种类也很单一,常年以基本主食为主,搭配最简单的蔬菜,肉类极少甚至没有,同时油、盐等也非常缺乏。

限于经济能力,校工的支出主要集中在食物与衣服上。1923年时清华全体校工平均月薪9.37元,每月衣服支出0.88元,占16.7%;食物支出3.29元,占61.5%,住房支出0.69元,占11.1%,包括烟、酒、应酬、理发、洗澡等在内的杂费0.46元,占8.7%,月总支出5.32元(46)。照该统计,校工生活状况较教职员相去甚远。校工每月平均为服装花费0.88元,年平均为10.52元,尚不及教授们一次购置服装的花销(47)。李景汉认为,北平所有工人家庭的食物用费都占整体支出的一半还多,达到舒服和知足生活程度的工人家庭也只有比例极低的一点肉和闲食,而生活对付着过的工人全部都没有吃过肉和闲食(48)。因此,清华校工的生活水平,在北平劳动阶层中还算好的。当时有清华学者指出:“假如要认为清华园是一座金字塔,那这座金字塔恰恰建筑在被饥寒和穷困所笼罩的农村的中间。”(49)

总而言之,尽管都供职于清华,但从业者的薪酬体系颇显失衡。处于收入金字塔顶端的学校领导人和高级教职员们收入和社会声望都很高,过着舒适、享受的生活。中下层职员和校工的生活却比较艰辛,甚至挣扎于温饱线上。

四、教职员工的社会地位

社会生活是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高低也是衡量个体生活水平的重要要素。社会地位在社会学研究中也被称为“声望”。照社会学家的解释,“声望”一般是指个人的地位或者是一个群体在人际关系中的结构(50)。社会地位是广义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声望或被尊重程度高低都是生活水平的重要表现。就大学教职员工的社会生活而论,校内的声望主要体现在对学校事务的决策与参与方面。

国民政府教育法规定校长是大学最高管理者,各院长、系主任及教授、副教授的代表也可以通过组织委员会的形式参与校务管理(51)。因此,校长是学校权力最高者。在清华,从教务长到各学院院长、学系主任都由校长聘任。各级教员,由校长在取得聘任委员会同意后聘任。在职员管理系统中,秘书长由校长聘任。秘书长承校长之命,处理全校事务,事务员等也由校长任命(52)。

在校长之下,教务长、秘书长和各院院长的权力也很大,处于高级管理者地位。清华校事治理采取“教授治校”原则,建立教授会议、评议会议和校务会议(简称“三会”)三个常设委员会,与校长权力同时存在又各有所司。其中校务会议由校长、教务长、秘书长以及院长组成,主要处理学校的日常各项事务。评议会由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及教授会所互选之评议员数人组成,校长为主席(53)。其职权较大,包括:一、制定大学各部分之预算,二、审议科系之设立或废止,三、拟定校内各种规程,四、建设于本大学董事会之事项(54)。教授会由全体教授组成,校长为教授会主席,平时主要负责教学方面事务,必要时也可由全体教授讨论学校重要事项(55)。

总的来说,评议会是清华管理和权力运作的核心和关键(56),校长在其中地位最高,其次是教务长、院长以及教授们推选的代表——评议员。由于教务长、院长本身也是教授,评议员也是教授们流动推选的,因此教授们参与清华管理的程度和校内地位都是相当高的。教授们还参与组织了多个重要的专项委员会,作为校务咨询和管理机构。比如由教务长、秘书长、三院院长及校长聘请之五教授组成的聘任委员会作为校长聘任教授的咨询机构(57),“聘请新任教授,以及教授之是否续聘,均由此委员会议决,往往先付小组审查,然后再开会秘密投票决定”(58)。

相对于高级教员,包括主任在内的职员及中下层教员则没有资格参与决策清华的核心校务。但在一些具体事务方面,清华也成立了多种专门委员会,如卫生委员会、典礼集会委员会、出版委员会、宿舍委员会、购置图书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建筑委员会、毕业审查委员会等(59)。这些委员会一般由教授为主席,专任讲师、教员以及部分中级职员担任委员。从这个角度看,中高级教职员清华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力或社会职责。这样的制度安排与社会地位,让朱自清等教授们觉得清华“是我们大家的,谁都有一份儿”(60)。

校工不仅与管理权力、社会地位无缘,还要被严格管束,人格也多受歧视。清华《校役通守条规》,洋洋洒洒三十条,从衣着、体态、工作职责、个人卫生、生活习惯、请假考核等多个方面对校工提出了要求。同教职员待遇规程相比,明显是重管理而轻待遇,管理甚至超出了工作范畴,显得比较尖刻(61)。如校工被要求身上“悬挂号牌以便识别”,且“不得任意摘除”;不得“贪食生葱生蒜”,还要在“洗澡、擦牙、剪指甲诸事”也要注意;见到教职员,要“行礼脱帽立正”。校工工作稍有闪失,便会被罚钱(62)。有些外籍教职员把电铃安在地毯下,用脚一踩,校工就得前来听命,稍有怠慢则有丢掉饭碗的危险。日常生活上,教职员和学生与校工之间也界限分明,连厕所也要分开。校工不得使用抽水马桶,只能使用在墙根屋角挖的茅坑。校工洗澡是大池子,且“以十五分钟为限”(63)。校工的素养在校方眼中是非常不堪的,其社会地位低下也就成为必然。

五、教育水平与待遇差异

清华从业者由于职业性质及职业等级的不同,形成了生活水平高低差别异常鲜明的不同阶层,深一步探究发现,职业性质与等级的高低又与教育水平关系显著。一方面,如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所说,在近代工业化以后,随着工作对技术和知识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乃是寻求职业的途径”(64);另一方面,如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所发现的,现代社会为精英教育或高级文凭所设立的门槛,使得其最终成为有条件家庭垄断社会地位的工具,教育成为类似于血缘制的社会再生产工具(65)。

清华不同从业群体教育水平差别明显。原则上,清华要求教师与主任以上职员应有大学学历,其他职员有中学以上学历,练习生须有高级小学以上学历,校工没有学历要求(66)。从实际情况看,高级教职员的学历要求更高。1930年清华全校共有108名专任教员,其中教授65人,专任讲师仅历史系董其昌1人,另有教员11人,助教30人。65位教授中,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各24人,占教授总数74%,这些学位都在国外大学获取,且以美国为主;其他教授都具有国内外大学本科学历,其中多人有在国外研究院学习的经历,如陈寅恪曾在哈佛大学、柏林大学研究院研究;邓以蛰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又在该校研究进修;郑之蕃在康奈尔大学毕业后,曾到哈佛大学进修数学等。所有教授中有留学经历的62人,占93.8%强。无留学经历的3位教授,均来自中文系,分别是朱自清、黄节和张煦(67)。可见,在清华要成为教授、院长甚至校长等高级教职员,一般应有留学经历和硕士以上学历。

中下层教员以国内大学毕业者为主,但专任讲师要求较高,大学毕业者需任数年助教或进研究院学习后才可担任(68)。前者如浦江清,以助教升专任讲师;后者如董其昌,从清华国学院毕业后任专任讲师。而王信忠、邵循正从清华研究生院毕业后,又到国外进修后才被聘为专任讲师。教员和助教基本都是大学毕业。1930年教员11人,大学毕业的10人,占90.9%。助教30人,大学毕业27人,占90%,没有大学学历的3人,分别是体育老师李剑秋、杨魁光和音乐老师王龙升。教员和助教均毕业于国内各大学。由此可见,清华各主要院系的教员、助教基本是国内大学毕业生,这也是抗战前清华教员、助教的一贯状况。

主任级职员学历也很高,大部分留过学,甚至有硕士学位。如1930年全校7个主任中,注册部主任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其他6人中除警卫队队长外,都具有大学学历,图书馆主任、庶务科主任和医院主任都是国外大学毕业。

事务员大都有国内高等教育经历。1930年的17人中,有8人拥有学士学位,占50%,另有1人为专科毕业,1人为燕京大学肄业,1人为前京师高等实业学校毕业,这些都可以算作有高等教育经历。其他事务员中各专门学校毕业的有3人,大学预科毕业者1人,无学历记录者1人。

书记和助理等下层职员,大部分受过中等教育。如1930年书记、助理共52人,大学毕业者仅4人,大学肄业者1人,有29人毕业于中学、预科或专门学校。

教育在清华从业者的社会分层中起了关键作用。首先,没有受过教育的只能做校工,从事体力劳动,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与社会地位都是最低下的。其次,是否受过大学教育也十分关键。只有受过大学教育者,才能成为初级教员或中级职员,否则只能成为助理、练习生等下层职员。最后,留学教育或硕士以上学位是登上阶层金字塔顶端的关键。已任初级教员者,想要有所晋升,出国深造也是必由之路,吴晗、华罗庚等便是例子。这正如唐启明所说:“在所有社会,教育和职业声望都有很强的关联。”(69)

六、结论:结构失衡与流动停滞

将职业、收入、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教育层次结合起来,可以梳理出一个相对完整和系统的清华从业群体的社会分层结构。该结构以教育为依据,以职业或职称为基础,以经济收入为保证,最终以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为表征。表2表明,在清华,以留学教育和获得硕、博士学位为主体的高级教职员群体处于社会分层的最顶端。他们在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上都“居高临下”,是“清华社会”的“主宰”。以国内外大学本科、国内研究院学历为主的中级教职员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第二阶层,过着相对舒适的生活并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以国内大学学历为主的下层教员与中层职员构成了第三等级,尽管社会地位不甚高,但生活尚小康。接受过中等教育的下级职员是第四等级,他们收入较低,生活温饱且社会地位低下。基本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的校工处于清华社会的最底层,从事体力劳动,拿着低廉的薪水,过着贫寒的生活,甚至还会受到人格的歧视。

清华社会中各群体的差别明显,社会结构不平衡,不公平。这个社会体系并非个案,代表了民国社会的主要方面。这种不平衡和不公平最集中的体现是校工等劳动阶层恶劣的生存状况。当时评论认为“知识精英与劳动群众的差距非常巨大,体力劳动与智力劳动的差距非常明显”(70),这在清华的社会体系中得到了印证。一方面,清华社会分层状况与杜恂诚对1933年上海阶层的收入状况研究中所发现的结构非常一致,说明了清华社会结构并非个案(71)。清华生活水平的金字塔结构绝非独有现象,也非教育界的现象,而是民国社会的普遍现状。另一方面,若放诸全社会,社会结构的失衡可能更严重,因为清华校工的状况要好过其乡邻。作为校工们的乡邻,清华周边的农民,谋生的方法单一、初级,有些农村贫困者超过八成,赤贫者更超过1/3,他们“终日勤勉,勉强度日而已”(72)。

教育起到了关键性的社会分层作用,但民国社会教育获得的过度阶层化使得社会流动困难,甚至停滞,这样的社会体系充满了危机。是否受过教育、有无高等教育以及有无留学经历是能否挤入更高阶层的必备条件。要想生活得更好,获得高等教育是一个重要的门径。但近代以来的新教育,“多以资产为条件”(73)。1930年,华中地区家有30亩田的农家只能送2个孩子去小学。1935年时,有50亩田的家庭只能送一个孩子上高级小学,有200亩田的家庭才能花得起每年150元的费用送一个孩子去接受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代价要大得多。1930年代在上海接受高等教育,一个学生平均一年要花费500元,只有四五百亩田地的人家才能送一个儿子上大学,这对于广大工农劳动者是无法想象的(74)。因此,民国高等教育中“官吏、教师、商人、乡绅等社会上层占有绝对优势”,而“农民、工人、平民等社会下层出身的很难出头”(75)。清华社会体系表明留学教育是爬上阶层金字塔顶端的关键。汪一驹的研究也证明,留学教育是民国社会个人进入上流社会的重要阶梯,留学生群体是民国社会上层的重要来源。但高昂的留学代价,一般富裕家庭都难以承受,只有上层官僚子弟和大商人家庭才能获得(76)。因此,尽管教育表面是开放的,但实际上又被中上层垄断,这也就是民国教育学家陈礼江所说的“教育教什么和教谁”其实是“社会决定的”(77)。通过教育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在民国是困难甚至停滞的,社会阶层间的差距巨大,结构失衡。

注释:

①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第4-5章。

②徐小群:《民国时期的国家与社会:自由职业团体在上海的兴起1912-1937》,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69-74页。

③参见1927年国民政府“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及薪俸表”,载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一次中华民国教育年鉴》,乙编,教育法规,上海:开明书店,1934年,第64页。另,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大学令》将大学教员分为教授、助教、讲师三类。1917年教育部新订《大学令》,划定教员等级为正教授、教授、助教、讲师四类。载多贺秋五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资料民国编(中)》,第459-471页,转引于陈能治:《战前十年中国的大学教育,1927-1937》,台北: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24页。

④这一分类在清华长期稳定,本文沿用此分类。1946年清华从西南联大复员回北京后,职称重新划分为教授、副教授、专任讲师、教员和助教五级。见清华大学校史编写组:《清华大学校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40页。

⑤苏云峰:《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大学1911-1929》,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1996年,第59-60页。

⑥1927年时,清华有297名校役,其中听差104人、电灯厂26人、清道夫36人、守卫处38人、厨房66人和农场27人。见《校闻·本校人口统计》,《清华周刊》第420期。

清华大学校史编写组:《清华大学校史稿》,第146页。

⑧《清华略览》1923年,载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9页。

⑨Treiman,Donald J.Occupational Prestig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Academic Press,1977,p.1.

⑩教务长、秘书长一般都是由教授来担任的,担任系主任职务的并没有加薪。见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1936-1937年度教职员俸薪一览表》,编号:1-2-1-152。

(11)徐小群:《民国时期的国家与社会:自由职业团体在上海的兴起1912-1937》,第288页。

(12)何秀阁:《九一八前的东北大学琐忆》,《传记文学》第34卷第4期。

(13)清华大学档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令优待大学教员暨规定兼课、请假、代课、补课的部令和往来文书》,编号:1-2-1-125。

(14)赵恩钜、张明昕:《清华学校雇佣工役生活费的调查1923-1924》,《清华学报》第1卷第1期。

(15)1936年清华校工共147人,其中园丁13人、路工32人、机匠57人、长工35人、校警50人,全年预算30849.6元,月均工资约17.49元。见《工资饷项预算表》,载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编号:1-2---007:3。

(16)黄凤鸣:《代清华全体听差叫苦——废除罚钱条例》,《清华周刊》第193期。

(17)非非:《平郊人民的生活》,《清华月刊》第1卷第1期。

(18)经济史学家本特森(Tommy Bengtsson)认为生活水平就是一个人通过劳动、投资等方式获得的一系列商品,在消费了这一系列商品后个人所能够取得的总效用。见Bengtsson,Tommy.Campbell,Cameron.Lee,James.Z.et at,Life under Pressure:Mortality and Living standards in Europe and Asia,1700-1900,The MIT Press,2004,p.27。

(19)李伯重:《“乡民们吃得不错”——十九世纪初期松江食物消费水平研究》,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编:《邓广铭教授百年寿辰纪念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15-735页。

(20)浦薛凤:《万里家山一梦中》,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41页。

(21)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规程、条例和大学组织法及有关修正条文的来往文书(1928年9月-1934年5月)》,编号:1-2-1-006:4。

(22)清华大学档案:《游美学务处筹建斋舍、圈住围墙——清华教职员住所工程与清政府外交部、北洋政府外交部的来往文书》,编号:1-1-12。

(23)清华大学档案:《清华学校添建教职员住宅暨修葺工程支付工款与外交部及包商的来往文书(1914年3月-1926年6月)》,编号:1-1-17。

(24)清华大学档案:《清华学校关于油饰房屋,填改河道、添建旧西院等处住宅工程与外交部合包商的来往文书(1915年6月-1927年10月)》,编号:1-1-18:2。

(25)《新闻:新南院落成》,载《清华副刊》第24卷第3期。

(26)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单表格式(1931年11月-1937年2月)》,编号:1-2-1-015。

(27)萧公权:《清华五年——问学谏往录之九》,《传记文学》第17卷第4期。

(28)以上关于高级教职员饮食情况,均引自浦薛凤:《万里家山一梦中》,第141页。

(29)如浦江清在1929年2月1日的日记中记载,当日他付厨房伙食洋二十七元四角。浦江清:《清华园日记》,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25页。

(30)浦薛凤:《万里家山一梦中》,第135页。又见虞昊、黄延复:《中国科技的基石——叶企孙和科学大师们》,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13页。

(31)黄延复:《水木清华——二三十年代清华校园文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44页。

(32)陶希圣:《北平二三事》上,《传记文学》第1卷第6期。

(33)如吴宓曾偕夫人陈心一去北平西单的顺公号购衣料,做绵袍,花费约18元钱。见吴宓:《吴宓日记》第4册,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22页。皮草衣物的记载可分别参见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12卷,长沙: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6-287页;李先闻:《回清华做体育教员》,《传记文学》第15卷第3期。

(34)Gamble,Sidney D.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Peiping,Funk and Wagnalls Company,1933,p.109.

(35)详情可参见梁晨:《民国生活水平的个案研究:民国前期的清华教职员工》,清华大学历史学系2007年博士论文。

(3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12卷,第286-287页。另需说明的是,高级教职员尽管生活悠闲,但也可能有各种经济压力或生活困难,这方面可参阅朱自清日记中的相关记载。此外,他们要保持高级教授的形象,又要经常帮助贫困的亲友,所以与大商人、大官僚相比,财产其实很有限。此点可参阅香港大学校方对许地山遗产的评估和讨论。香港大学注册部档案:“Mr Sloss,The Late Prof.Hsu Ti Shan”。

(37)清华大学档案:《清华学校添建教职员住宅暨修葺工程支付工款与外交部及包商的来往文书(1914、3-1926、6)》,编号:1-1-17。

(38)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编号:1-2-1-007:2。

(39)《国立清华大学教职员租用住宅办法(1937年4月修订)》,载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编号:1-2-1-007:3。

(40)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第11页。

(41)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第48-49页。

(42)《国立清华大学教职员住宅租用办法(1934年6月15日)》,载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单表格式(1931年1月-1937年2月)》,编号:1-2-1-015。

(43)《清华大学工警社员名册(1946-1947年)》,北京档案馆档案:《清华大学工警社员名册和教职员消费合作社社章及社员名单》,编号:J2-5-94。

(44)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第61页。

(45)赵恩钜、张明昕:《清华学校雇佣工役生活费的调查》,《清华学报》第1卷第1期。同时,一项针对北京48个月收入9.85元到30.50元不等的家庭调查表明,每个成年男性月食物消费为3.55元,与清华校工基本一致。Gamble,Sidney D.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Peiping,p.51.

(46)赵恩钜、张明昕:《清华学校雇佣工役生活费的调查》,《清华学报》第1卷第1期。

(47)根据甘博的调查,类似校工这样的下层劳动者,夏天男人通常只是一个衬衫和裤子,女人是外衣和裤子,部分男人可能有件轻质长衫。冬衣是用两个厚棉布中间夹棉花做成的衣服和裤子,也有中间夹厚棉花的。特别贫穷家庭会穿里面填塞纸张废物的长袍。Gamble,Sidney D.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Peiping,p.109.

(48)李景汉:《北平最低限度的生活程度的讨论》,《社会学界》第3卷,1929年9月。

(49)李树青:《清华园附近农村的借贷情形》,《清华周刊》第574/575期。

(50)Treiman,Donald J.Occupational Prestig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p.26.

(51)1928年起多次《大学组织法》都规定学校事务由校长一人管理。见《修正大学组织法第9条条文》,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规程条例合大学组织法及有关修正条文的往来文书(1928年9月-1934年5月)》,编号:1-2-1-003。

(52)《国立清华大学规程》(1929年),载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2卷(上),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42-146页。

(53)1929年前,清华由教授会选举4名代表参加评议会,1929年后增加为7名,体现了教授权力的扩大。见《二十八年度评议员名单及评议会人员组成》,载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评议会纪录》,编号:1-2-1-006:2。

(54)《国立清华大学条例(1928年9月)》,载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规程条例合大学组织法及有关修正条文的往来文书(1928年9月-1934年5月)》,编号:1-2-1-003。

(55)《国立清华大学教授会议事细则(1931年)》,载清华大学档案:《教授会会议纪录》,编号:1-2-1-005:1。

(56)陈岱孙:《三四十年代清华大学校务领导体制和前校长梅贻琦先生》,黄延复:《梅贻琦先生纪念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292-301页。

(57)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聘任委员会会议纪录暨部分提案(1929年4月-1937年7月)》,编号:1-2-1-108。

(58)浦薛凤:《万里家山一梦中》,第148-149页。

(59)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聘请各常设委员会得聘函和覆函(1934年9月-1937年5月)》,编号:1-2-1-008。

(60)朱自清:《清华的民主制度》,《清华校友通讯》第6卷第9期。

(61)《校役通守条规》,载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1卷,第200-201页。

(62)黄凤鸣:《代清华全体听差叫苦——废除罚钱条例》。

(63)清华大学校史编写组著:《清华大学校史稿》,第65页。

(64)[美]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教育成层的功能理论和冲突理论》,见张人杰主编:《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修订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5-54页。

(65)Bourdieu,Pierre,State Nobility:Elite Schools in the Field of Power,Cambridge:Polity Press,1996,p.6.

(66)清华大学档案:《修订教师服务及待遇规程》、《国立清华大学制订的职员服务规程、练习生服务规程》,编号:1-2-1-14、1-2-1-113。

(67)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教职员名册(1930年度)》,编号:1-2-1-133。

(68)1937年起,随着教育部正式组织硕士学位考试,国内大学研究院毕业生出任大学讲师、副教授的开始增多。见欧元怀:《抗战十年来中国的大学教育》,载《中华教育界》(复刊)第1卷第1期。

(69)Treiman,Donald J.Occupational Prestig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p.149.

(70)秋闻:《大学教授的没落》,《十月谈》1934年第4期。

(71)杜恂诚:《1933年上海城市阶层收入分配的一个估算》,《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1期。

(72)陈雋人:《清华园左近七村104户农情调查》,《清华学报》第3卷第1期。

(73)(77)古楳:《现代中国及其教育》,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第3页;陈序,第1页。

(74)(76)Wang,Y.C.Impact and Social Mobility in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60,Vol.25,No.6.

(75)叶赋桂:《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与社会流动》,载王晨、张斌贤编:《大学: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1页。

标题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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