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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周全解决取消食盐专营可能产生的问题

取消食盐专营,对政府、消费者、行业和企业等都会有影响。政府将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职能,消费者会因选择权增多而获利,行业会因市场统一、产销一体、优胜劣汰而健康发展。现有的食盐专营企业将受到重大冲击,是改革的最大受损方。一些具有资源、品牌和技术优势的企业会脱颖而出,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碘盐覆盖率短期会下降,长期可依靠各方努力维持在较高水平

取消食盐专营后,碘盐供应会有两种情景:一是放开无碘盐供应,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二是强制要求所有食盐生产商全部生产碘盐,无碘盐通过药店、连锁店等特殊渠道供应。前者符合开放市场的要求,但碘盐覆盖率在短期内可能会下降。后者有利于保障碘盐覆盖率,但会增加市场监管压力。由于目前社会上“碘过量”的说法非常有市场,老百姓对无碘盐的需求呼声又非常高,因而无论采取何种碘盐供应方式,短期内碘盐覆盖率在各地区都可能会不同程度地下降。

目前我国碘盐覆盖率已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3年达到98.8%,仅有少数边远地区覆盖率稍逊。按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2年统计数据,全球128个食盐加碘的国家或地区中,37个达到90%以上,52个在50%—89%之间。经过二十多年食盐加碘政策的实施,我国已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正在向持续“预防碘缺乏病”转变。国家卫计委在碘盐引导上,也由过去的“全民补碘”优化为“科学补碘”。因此取消食盐专营后碘盐覆盖率在短期内有下降,是可以接受的。

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后,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将食盐补碘工作做细做活。加强宣传教育,让消费者牢固树立科学补碘理念。增加对地区尿碘含量检测的频率,及时发布信息,提醒消费者食用碘盐。对孕妇、幼儿等重点人群要建立碘微量元素定期检测制度,鼓励开发孕妇专用碘盐。通过设置过渡期,提高行业集中度,让食盐生产和流通企业担负起宣传碘盐、供应碘盐的社会责任。在多方努力下,我国碘盐覆盖率长期是能够维持在较高水平的。

食盐市场会出现分化,低价碘盐供应有资源基础

我国盐资源极为丰富,仅井矿盐已探明储量就高达1.3万亿吨。制盐产能目前也严重过剩,2014年制盐能力超过1亿吨,全年需求量8700万吨,其中食盐1085万吨。取消专营后,即使不再新增食盐生产企业,现有企业产能也远远超过食盐需求量,食盐产销企业间的竞争会非常激烈。这就保障了我国食盐价格总体上可维持在较低水平。由于加碘成本不高,约每吨2元多,因而碘盐价格总体上也能够维持在较低水平,关键是要确保原碘供应安全。

取消专营后,食盐市场会呈现两个分化。一是食品加工用盐与入口小包装盐分化成两个市场,前者将转变为以制盐企业直销直供为主,零散、少量的由流通企业经营,后者仍将保持以流通企业经营为主。二是入口盐分化成全国和区域两个市场,全国市场以城市、大型商超为主,追求品质、品牌,区域市场以农村地区、大卖场为主,低价、运输半径是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

大用户直供的食品加工盐、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大卖场的小包装盐,价格都会有所下降。以井矿盐为例,目前盐生产的综合成本约为200-300元/吨,在严格食盐生产卫生标准后,生产成本会有较大提高,再加上每吨2元多的加碘成本,及包装、运费和适当利润,每500克小包装食盐大致不会超过1元,低于当前2-3元的零售价格。城市和大型商超作为高端市场,消费者追求食盐的品质品牌,企业也会根据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开发各种食盐,在附属了品牌价值、开发价值及进场费后,城市及大型商超的食盐价格将会升高。

为保障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需作一些特殊安排

食盐供应安全主要指各地老百姓随时都能买到食盐,不会产生供应不上的问题。专营体制下,食盐产销分离、区域分割、主体单一,容易在局部地区出现结构性供需失衡,特殊情形下会演变成抢购风波。放开后,流通供应渠道将趋多元,食盐会与酱油、味精、矿泉水、方便面等消费品一样,实行综合打包配送,产生断供和抢购的可能将大大减小。

对边远贫困地区的食盐供应需作特殊安排。边远贫困地区大致可分两类:一是东中部贫困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物流相对发达,取消专营后,食盐作为普通商品与其他商品一起配送,成本不会额外增加,加上当前日益发达的电子商务,食盐保障没有问题。二是西部边远地区,如西藏、新疆、青海等地。这些地区地广人稀、物流不发达,老百姓又有长期吃土盐的习惯,补碘意识淡薄,克汀病高发,补碘形势严峻,食盐供应承担了更多公共卫生目标,低价和充足供应碘盐是首要任务。对这些地区,必须作出特殊安排。

市场化改革后,要实行更高标准、更加严格的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食盐的质量安全。目前食盐生产标准相对较低,为适应社会对卫生、环保等的要求,要按照与其他食品一样的卫生标准来要求食盐生产。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逐步进行改造,如在规定时间内能达到标准,给予颁发新的生产许可证,否则将取消生产资格。非定点企业进入食盐生产领域,必须严格执行新的生产标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设置过渡期,倒逼行业形成若干具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大企业,食盐生产的高标准才能落到实处。

市场监管重点会发生转移,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减轻监管压力的基础

目前,各地盐政执法队伍的监管重点是防止不合格食盐(含无碘盐)进入市场。取消食盐专营后,合格的无碘食盐将会有合法地位,不再是监管打击重点。监管重点将会转移到防止无证无照食盐、不合格食盐、亚硝酸盐、工业废渣盐等流入市场。亚硝酸盐主要是消费者误食误用的问题,专营体制下同样存在。工业废渣盐作为化工产品,相关部门应协同管理,建立起化工企业废盐销售和流向的可追溯机制。

取消专营后,无证无照食盐流入市场的动力也会减小。专营体制下,碘盐与工业盐的价差非常大,按500克2元一袋碘盐计算,每吨为4000元,远高于工业盐400-500元/吨的市场价格,客观上给了不法分子一个冒险空间。取消专营后,标准食盐与工业盐之间的价差会大大缩小,以工业盐冒充标准食盐的动力也会大大减小。

通过在过渡期内建立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集中度提高,将有利于降低政府对不合格食盐的监管压力。客观上,目前行业“小乱散多”的问题给市场开放后造成了很大的监管难度。为保障平稳过渡,有必要设置一个约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建立市场倒逼机制,促使现有的食盐生产经营主体兼并重组,形成若干具有较大市场份额的大企业集团,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完全开放后的政府监管压力。

食盐专营企业将会受到较大冲击,各地政府应重点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取消食盐专营,对制盐企业冲击不大,对专营企业将是致命的,绝大部分专营企业都会陷入生存危机。市场开放后,单一食盐流通企业将不复存在,现有的专营企业必然会分化。大致有三条途径:一是退出食盐业务,或破产关闭,或发展其他业务;二是转型成综合型的流通企业,食盐只是其一小部分业务;三是通过与制盐企业联合,形成产销一体的食盐企业。

对专营企业生存危机的处理,一是要帮助企业解决好人员分流安置;二是要给予企业转型发展的机会。目前,全国专营批发环节共有7.2万人,其中2.1万为盐政执法人员(其中公务员编制728人,事业编制4906人)。绝大部分省(市、区)的专营企业人员在2000人上下。对这些企业,可以通过四个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即随职能带走一部分、转型发展利用一部分、提前退休一部分、资产养人一部分。个别省人员较多,如河南17650人、山东7378人、安徽4821人,分流困难较重,地方上应出台专门政策,帮助企业分流人员。

近年来,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各地食盐专营企业普遍都意识到取消专营是大势所趋,都在积极尝试转型发展。一是业务上的转型,如江西盐业开展食用油、酒、调味品等非盐商品经营,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利润1178万元。安徽盐业公司开展了房地产、小额贷款、典当、钢材贸易等多元业务。二是体制上的转型,如安徽已将2个县级公司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云南盐化公司(云南省食盐专营企业)已注入云天化实现了整体上市,江西盐业公司也已形成了整体混改方案。总体而言,尽管各地盐业公司都在积极转型,但尚处于起步阶段,转型困难较多,基本仍都依赖食盐专营生存。本次盐业体制改革,要设置一个改革过渡期,给予各地盐业公司转型发展一个缓冲期,促进其加快业务和体制上的转型,形成市场化发展的能力。

妥善安排改革进程,逐步引入竞争,让消费者、企业和行业都能获得改革红利

采取分步走的改革措施:前期做好准备,明确各类标准;中间设置过渡阶段,实行有限竞争,初步形成若干大企业相互竞争的格局;最后完全放开。通过这种有序逐步地开放,最终让消费者、企业和行业都能够获得改革红利。首先,消费者的选择权会增多。专营体制下,食盐生产和流通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品种开发能力弱。目前绝大部分省市都仅有3至5个品种,消费者选择余地小。取消专营后,经营主体在竞争和利益驱动下,必然会加强创新,开发出各种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品种。

第二,行业的市场潜力能够得以体现。受消费者食盐摄入量的限制,全国食盐销量不会有变化,但行业的价值规模会扩大。2014年,全国食盐行业销售收入为169亿元,而同期酱油行业的收入为300多亿元。显然,受专营体制约束,食盐产品的品质价值、品牌价值等难以体现,市场潜力还远远没有得以挖掘。

第三,制盐行业将会更加健康地发展。专营体制下,产销分离、市场分割,客观上造成了市场主体多而小的行业格局。制盐企业的竞争能力取决于食盐指标的多少,企业没有技术改造、效率提升、品种拓展的动力,造成了行业的逆淘汰现象,即低效企业淘汰高效企业。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制盐行业的产能过剩。改革后,通过在过渡期内形成市场倒逼机制,促使行业加快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企业,提升行业整体价值。

第四,通过市场竞争,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市场开放后,行业将迎来一轮重组兼并浪潮,产销一体、跨区域经营、有资源品牌技术优势的大企业会脱颖而出。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产销一体、上游规模大、转型条件好的专营企业,如中盐总公司、江西盐业等;二是部分竞争力强的制盐企业,通过纵向延伸、产销一体运作做大做强,如四川久大公司;三是行业外有快速消费品流通渠道优势的企业,通过收购制盐企业或委托制盐企业贴牌生产进入食盐行业,也会迅速获得较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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