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同情心是人的天性,与生俱来,所以学界反对政府补贴的并不多。上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研究福利经济,一时间风生水起,并影响过当时英国的政策。不过好景不长,二战后福利便开始缩减,据说撒切尔因为减福利,母校牛津大学始终不肯给她“荣誉博士”学位。
说来也巧,今年的经济学诺奖得主安格斯·迪顿也是英国人,他的主要贡献,是研究贫困与不平等。其中一个观点:若不改变造成收入差距的不平等,援助穷人不会让穷人逃离贫困。此观点国内媒体争先报道,公众好评如潮。看网上评论,这些天迪顿仿佛成了人们心目中救苦救难的菩萨。
其实,迪顿的理论并不高深,类似的观点国内早有:如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输血不如造血,可惜我们都是形象说法,算不上理论,也没有人像迪顿那样下功夫用数据去验证。所以对迪顿获奖虽然意外,但并不奇怪,应该衷心为他鼓掌。正是受迪顿启发,我这里也来讨论扶贫。准确地讲,是讨论政府补贴与扶贫的关系。
关于政府怎样补贴穷人,之前我写过多篇文章:《从供求看农业补贴》(2005年)、《政府不必补贴富人》(2006年)、《补砖头不如补人头》(2007年)、《关于家电骗补问题》(2013年)。今天重读自己的这些旧作,观点仍没变,但观察问题的角度已经有了转变。在我看来,分析政府补贴不能一事一议,应从理论层面作更深入探讨。
以往的政府补贴,名目繁多,如住房补贴、家电补贴、农机补贴、化肥补贴、农药补贴、燃油补贴等,不一而足。我们无需怀疑政府的初衷,但效果却往往事与愿违。举例说,前几年政府为了资助穷人买房,拿出大量资金补贴建经适房。结果呢?经适房穷人买不到,购房者多是富人,这样富人反而搭了穷人的便车。
有人说,那是因为补贴方式不对,若政府不补贴建经适房,而发购房券让穷人自主购房,富人怎可能搭穷人的便车?是的,补贴建房是间接补贴,发购房券是直接补贴,论效果,“补商品”确实不如“补货币”。我在《补砖头不如补人头》一文中也持这观点。然而想多一层,补货币难道就一定是补穷人么?答案是“不一定”。
让我再举一个例子。几年前我赴河南豫东农村调研,当地农民告诉我,他们对政府发放农药补贴很感激,但他们并没得到实惠。怎么回事?陪同的乡干部解释:一瓶杀虫剂原先是50元,可政府给了农民货币补贴后,杀虫剂马上涨价,补多少涨多少,结果真正受益的不是农民,而是商家。
可见,货币补贴虽可解决购房一类的问题,但却不能包治百病,别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这是说,无论补商品还是补货币,穷人都有可能不是受益者。这显然背离了政府补贴的初衷。政府的初衷是扶贫,可到头来补贴的却是富人。我称这现象为“政府补贴悖论”。
政府补贴为何出现悖论?从学理分析,我认为有两个决定因素:一是市场主权;二是补贴方式。众所周知,市场分卖方(主权)市场与买方(主权)市场,商品供不应求为卖方市场;反之为买方市场。而补贴也分两种:商品补贴与货币补贴。若将两类市场与两类补贴相互搭配,便有以下四种组合。
组合一,买方市场与补贴商品。在此情况下,由于商品供过于求,价格有下降压力,若政府此时补贴商品,受益者只能是生产商。家电补贴是典型例子。前几年政府补贴家电,而多数穷人迫切需要的并非家电,如此一来,家电商拍手称快,穷人只能望“补”兴叹!
组合二:买方市场与补贴货币。我认为在此情况下补贴的受益者是穷人。因为市场上商品供应过剩,价格会往低走;而同时政府补贴的又是货币,这样穷人拥有自主选择权,商家不可能挤占政府给穷人的补贴。
组合三:卖方市场与补贴商品。若市场是卖方主权,表明商品供应短缺,价格有上涨压力。此时政府若补贴商品,价格不一定会下降。即便政府直接限定补贴商品的价格,由于供不应求,穷人未必能买到。要不就得找门路、托关系,而其中花费一定不会少。经适房是这方面的例子,我不多说。
组合四:卖方市场与补贴货币。很多人以为,只要政府不补贴商品而补贴货币,穷人则可受益。可实际远比这复杂。商品供不应求,价格要上涨;若政府再给穷人补贴,需求会进一步拉升价格,这样商家通过涨价就能轻而易举地将政府补贴吸尽,如前面提到的农药补贴就是例证。
显然,以上四种组合中,只有第二种组合(买方市场与补贴货币)可取,其他三种组合名义上是补贴穷人,实际皆是补贴富人,这正好也印证了迪顿的推断。当下的困难:一方面,政府对穷人不能袖手旁观;而另一方面又难以帮到穷人。怎么办?我这里提两点建议:
第一,将补贴商品一律改为补货币。今后政府补贴穷人不再补贴商品,应直接补货币。财政的钱来自税收,拿纳税人的钱补贴商品,不仅穷人不受益,而且会导致不平等竞争。前几年就有人质疑,政府为何补家电而不补服装?理由没人说得清。
第二,在补货币的同时推进与改善供给。商品过剩时政府可给穷人补货币;但当商品短缺时,政府应着力推进与改善供给。供给不增加,给穷人补货币不过是为富人作嫁。所以政府可以给穷人补货币,我认为重点是鼓励生产,保障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