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暨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近日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北京知识产权学院、北京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开幕式上,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领导先后致辞。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致闭幕词。上午的学术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教授主持,下午的学术论坛由北京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孙玉荣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书记兼副所长刘瑛教授和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宏建担任评议嘉宾,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杨旭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瑞萍、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米新丽、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霖和包雯、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唐恒教授、天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俞风雷、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管荣齐、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刘期家、南开大学法学院谢晴川等京津冀高校的专家学者及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企业代表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其间,与会人员分别就京津冀法制一体化与知识产权立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发展、京津冀专利运营模式探讨、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内生机制的构建等多项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建言献策。
与会者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法治先行。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既有理论依据,又有现实需求。京津冀法制一体化是经济与社会一体化的保障。尽管政府可以便捷地运用政策指挥区域运作,但其效力是有限的,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无法应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很难走出困境,找到出路。特别是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更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法治先行,才能达到真正的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根本是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独到的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内生机制包括内生动力机制、内生运行机制和内生保障机制三部分。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是将三地视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由于京津冀区域发展的不协调与知识产权执法的口径的不同,严重制约着三地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应充分发挥区域合作发展协调的作用,集中行政资源确立统一的行政执法机制,确保知识产权执法效益最大化,以实现三地优势互补、促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