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调查
通过电商平台,可以带动农民创业,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然而,农村电商目前普遍面临着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物流通达率低、配送成本高,以及农户参与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农村电商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成效尚未充分显现。建议在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以及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农村电商,有利于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倒逼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近日,我们赴江西省于都县调研发现,农村电商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势头迅猛,但也面临着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物流通达率低、配送成本高,以及农户参与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亟须给予政策扶持。
于都县发展农村电商的做法和成效
于都县自2014年被纳入国家首批农村电商综合示范试点县以来,制定出台了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17条措施,以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的产业升级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创业致富。2015年1—5月,全县实现网销额近3亿元,同比增长48.2%;其中农产品网销额达到1.4亿元,占比近50%。
(一)拓销路、抓物流,促进农产品流通
一是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拓宽农产品销路。阿里巴巴、京东、居无忧、农村e邮等近10家电商企业已陆续进驻于都,开设了乡村服务站126个,招募合伙人近300名。于都县与阿里巴巴集团开展合作,建立了江西省第一家县级农村淘宝服务中心,并给予了场所租金减免、人员招募、广告宣传等支持。农村淘宝罗江服务站负责人雷艳梅积极组织货源,帮助脐橙种植户解决“卖难”问题,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的4个月里,共卖出脐橙15万多公斤、柚子5万公斤,实现销售额180多万元。于都县供销社与1号店合作建立了“1号店于都馆”,积极推介高山青草奶、岭背大盒柿、贡品酱油等特色农产品。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物流保障。于都县财政计划从2015年起至2020年,每年挤出1000万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企业投入、政府补助”的方式,整合全县十余家物流企业的运力,对企业物流进农村实行物流补贴。于都县还加快物流园建设步伐,为电商企业物流仓储解决后顾之忧。
(二)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一是按照“企业+电商+农户”模式,企业向农户免费提供种苗、技术,并以高于市场价回购农户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再通过电商上线销售。于都绿通农产品销售公司在盘古山镇、梓山镇等地选点,向农户免费提供种苗、技术,发展水稻种植、蜜蜂养殖等生态产业,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回购农产品,再通过互农e家电商平台将农产品与城里的饭店、餐馆对接销售。二是通过电商订单,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2015年1—6月,于都新增高产油茶林3万余亩、蔬菜基地2万余亩,新开发溯源生态脐橙果园8000余亩、标准茶园1000余亩;新增农民合作社22家、家庭农场26户。目前已形成油茶、脐橙、红心柚、茶叶等主导产业。三是开发当地“红、古、绿色”资源,农旅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于都县积极发展集观光、体验、娱乐等于一体的乡村游,2015年上半年共吸引25万游客走向农村,同比增长21.6%;新开办农家乐38家,同比增长32%。
(三)扶持电商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创业致富
于都县计划未来五年里,县财政每年挤出1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电商信贷通”,按照资金池模式运行,银行按1:8的比例放大至8000万元的专项贷款,用于缓解电商企业资金困难。另外,于都县将财政部、省财政厅安排的21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全部用于电商大楼和电商孵化园建设,实行“免费注册、免费提供场地、免费提供信息、免费培训人员、免费提供网络、免费提供水电”政策,支持农民实现在家门口创业的梦想。孵化园里目前已入驻企业近40家。
于都县还在人才、技术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电商发展。邀请江西财经大学、淘宝大学等电商培训教师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目前已培训2万余人次,其中各级领导干部3千余人次,企业主及合伙人1.6万余人次。
截至2015年5月,于都县已发展个体网店600家,新增工商注册电子商务企业56家,新增微店1466家。已有1000余名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的人员陆续返乡,在家门口创业。岭背镇青年谢普兴2015年组建了手工棉被合作社,吸纳了200余贫困户参与,他们通过掌握手工棉被生产技能,提高了收入。于都县目前已有200余名贫困户作为村淘、京东、农村e邮等电商企业的乡村合伙人,每户每月平均可收获1000至1500元的佣金,交易旺季可达2000元以上。
当前农村电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
由于无法面对面地检验产品质量,电商农产品需要有更高的辨识度和品质保证。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目前于都县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全县拥有QS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不超过十家,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以于都脐橙为例,当地规模化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组织货源非常困难,脐橙的电商销售规模甚至大大落后于赣州以外地区,市场上鱼目混珠,品牌难以树立。
(二)基于电商的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
电商压缩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但对供应链两端的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线下的供应组织能力是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关键。目前,虽然农产品电商的创业非常活跃,但电商供应链各环节的互动联合与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还存在很多障碍。面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的特殊性、农村关系型社会的复杂性,大量新型的互联网创业者进入农村后无所适从,而产地又缺乏专业化的组货供应者和服务团队给予充分支撑。传统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缺乏互联网运营技能和营销经验,难以维持稳定的网上客源和对接规模化的农产品电商和网络卖家。主要农产品电商平台以渠道为王的战略加强供销一体化布局,面临及时送达与自建渠道成本高、品质保障与生产基地控制难的矛盾而不堪重负。大量离散的农业电商创业者之间的供需信息不能整合,供应链的前端与后端无法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集聚和需求集合,产地与销地之间网络卖家未能有效联合,电商的效率与成本优势难以显现。
(三)物流通达率低和配送成本高
于都县交通不便,道路网络还不够发达,物流通达率较低,许多地方不能被第三方物流覆盖。据介绍,修路资金上级财政给1/3,地方配套2/3,但2014年于都县本级财政收入仅12亿元,支出却高达32亿—34亿元,资金配套压力大,影响了路网建设。
即便在有物流配送的村庄,物流成本也居高不下。首先,目前于都县的农村电商以生活用品的网购为主,农产品的网销较少,“满车来空车去”式的单向物流,难以有效分摊物流成本。其次,各公司的物流单据数据没有打通,不利于统筹安排运力,整体物流网络效率较低。第三,一些偏远地区由于人口稀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成本过高。第四,生鲜农产品物流具有特殊性。生鲜商品易腐烂、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加之不同城市间冷链物流水平的巨大差异,物流损耗普遍在5%—8%,有的甚至超过10%,配送成本也基本超过20%,其总体物流成本高出普通商品一倍。据调查,单件快递配送至县与县城配送到村庄的物流成本甚至高达1比2;在30公里的范围内,包裹在农村的物流成本是城区的3倍,而到了60公里时,农村的物流成本是城区的5倍。物流成本过高阻碍了利用电商实现农产品的产地直销和解决边远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也削弱了生产者通过缩短流通环节获取增值收益的空间。
(四)参与的被动性致使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
由于缺乏上网技能和开设网店的经验,普通农户很难进行互联网创业。成为网络卖家的主要是返乡创业者、下乡新农人、转型的经销商或农产品经纪人、合作社等。在电商进农村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只是被动性卷入,未能积极参与并分享农村电商带来的增值收益。我们在于都县调查发现,农村电商的发展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变化,只是把原来卖给传统经销商的产品卖给了本地网络卖家,而且因为相互熟悉和提前预订,价格甚至还会略低于传统经销商的收购价。对本地网络卖家来说,因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推广费,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他们也难以给出比传统经销商更高的产品收购价。而在电商巨头对县域物流渠道控制加强的形势下,随着消费者农产品网络消费习惯的形成,电商平台将成为新渠道的垄断者,增值收益将被其所控制的物流、网络推广费用等蚕食。如果缺少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收益分享机制,当前农产品增值分配不合理、农民增收难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支持电商进农村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二是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
一是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二是搭建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与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三是在县级层面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完善到村到组物流的集体配送。四是鼓励农产品电商开放运营和纵横联合,广泛嫁接各类“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三)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人才培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设立“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居民等的“互联网+农业”创业。三是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四是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