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讨论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预示着中共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两项新规定是构筑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的两根“柱子”,六中全会的关键在于避免让两根“柱子”停留在书面文件制定层面,而应推出让老百姓认可叫好的“干货”和关键性举措,比如中央委员财产公示,解决高级干部特权问题,形成对中共官员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同时,六中全会的新规定或将成为十九大重要人事布局的制度门槛,凡不合规的干部将难以进入未来人事布局。
一、希望本次全会有更多的“干货”
要回应老百姓的社会期待,六中全会就应做出一些重要选择,出台一些强硬措施。十八大以来,中共反腐在“打老虎”“拍苍蝇”中已积累许多经验教训,党建的问题和病根也看得更加清晰。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停留在制定书面文件上,还要推出一些能让老百姓认可叫好的‘干货’和关键性举措,六中全会最好能做出具有震撼性的规定。
所谓震撼性的“干货”,可以考虑出台规定要求中央委员公开财产,包括公开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国籍情况和财产情况;明确凡是十九大中央委员包括候补委员人选也要进行财产公示;在高层干部中施行官邸制;解决高级领导干部的特权等问题。
另外落实官邸制也是一项重要选项。官邸制虽然已经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目前在省市县等地方层面实际上已经启动:这就是普遍建立了流动官员的“流转房”制度,在遏制地方上“立在马路边的腐败”方面已经取的明显成效,但是这一制度目前在高层领导干部中还有待尽快破题,如果上边不确立官邸制的话,下面很难建立起真正的官邸制,甚至局部探索还可能会反弹。
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特权问题,社会反应非常强烈,一些副部级干部退休还配有专车和秘书,高级领导干部享受到的特权不能是无限的,应该享受什么待遇,具体到什么标准,应该公开化和明示化。尽管高层干部特权问题解决起来比较难,但是从长远看必须解决,否则公信力很难重塑,中共执政会受到影响。
如果上述的几个关键点能在本次全会上有所体现,或者能够纳入制度安排,相信具有极大的社会震撼力。这些叫得响的‘干货’和具体举措能对中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形成有效约束,确保中共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常态化。
二、六中新规应成为十九大人事布局的门槛
按照以往惯例,六中全会料公布明年召开中共十九大的决定。六中全会推出的新规定或将为十九大人事布局提供制度保障,成为未来人事选拔的门槛,凡不合规的干部将难以进入十九大人事布局。
六中全会前夕,中纪委参与制作的大型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在中央电视台强势推出,罕见地曝光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多位前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官员的贪腐细节。资料显示,十七届25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有4位被查,占比达15%,十八大367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落马的已有23位,占比达5.8%。这一方面说明中央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哪里有腐败就查到哪里,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国腐败问题非常严重,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更加触目惊心。
针对当前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关键的解决方法就是加强对党内高层干部的约束和监督。中国问题主要在上边,地方问题的根儿也在上边,把上边的问题解决好,下边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光在下边做文章是不行的。
六中全会讨论的两个规定并不是泛泛而谈,其主要目标是高级干部,包括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甚至常委。这两个制度加上之前出台的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等,有望成为十九大人事布局的制度基础,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官员,就不能进入十九大人事选拔视野,甚至面临着政绩不行还要提前下台的可能。
三、党内政治生活失范或引发分裂
十八大以来强力反腐使问题充分暴露之后,中央高层看到党内没有正常的政治生活,对共产党执政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把握不好的话很有可能引起分裂,引发党内思想混乱,甚至出现极端政治突发事件。
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央曾制定过党内生活准则。30多年过去了,该准则已经不适应当下形势,需要总结成效和得失,根据新形势重新制定一个准则。十八大以来强力反腐,使政界、军界、经济界很多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不仅有有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等问题,这对共产党执政非常危险,如果把握不好的话很有可能引起党内分裂,甚至出现极端政治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十八大后既得利益集团暴露充分,他们通过非公平竞争手段和方式,借助公权力和政策资源获得巨额利益,控制社会相当多的社会财富,如果说以前既得利益集团相对比较孤立,自立山头,但是现在已经有结盟趋势,特别是在对待反腐方面,他们是一致的,通过各种手段来抵制反腐。为了不引火上身,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组成团团伙伙,相互输送利益,对抗改革和反腐败斗争。这实际上就是高层一再强调的要冲破利益固化藩篱,为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扫清障碍。
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后面还存在着 “三灰”现象:即灰色权力,灰色资本,灰色暴利。应该说三灰现象是更大的腐败。其表现形式是:腐败者可能自己不直接出手,往往通过其手下秘书、配偶子女等借助其权力影响力,在市场上进行资本并购,企业上市的运作,稀缺资源的倒卖,一夜之间就可能变成亿万富翁。所以说“三灰“现象危害更大,也更应该引起高层的关注。因为从根本上说,三灰现象的存在和泛化,有可能从根本上激化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如果中央不能把既得利益集团毒瘤摘除的话,那么执政党深化改革会就会阻力重重。在这一背景下,六中全会将针对新形势下暴露出的新问题制定新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化对高层领导干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约束和规范。
四、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是执政软肋
中共执政具有优势,但也存在软肋,最大的短板就是尚未构筑起监督公权力的有效制度框架,而本次六中全会,中共有望以重新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龙头,逐步构成党内乃至整个国家的系统完整的监督体系。
中共执政有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但也有短板,最大软肋就是还没有找到四两拨千斤地有效监督公权力的制度框架。中央对公权力的监督体系尚在构筑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建成。 中共体制内有六个监督主体:中委、监察部、审计署、预防腐败局、反贪局、巡视组。这六个主体都可以监督公权力,但对各个层级一把手很难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比如白恩培,在地方上担任一把手多年,也贪腐多年,直到落马才被曝光,还有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等前国家领导人的腐败问题积重难返,都反映出此前监督体系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摆设。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省份的纪委书记把自己的同级省委书记监督下来,这样的个案几乎没有;许多官员一边腐败一边升职;从表面上看,重大工程及政府项目都有招标采购流程,用人选人都有监督机制和公示,但其中的潜规则许多人们心知肚明。谁在地方当“一把手”,他老家的工程队就很容易拿到工程,这不都是普遍现象吗?这些现象都充分说明监督制度可能存在明显缺陷,监督体系在某些方面已经失灵。
运动式反腐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能让人不敢腐,真正考验中共执政的是如何依靠法律,构建制度反腐,让人想腐却腐不了。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行为受到约束,制度不好,也可以使好人走向反面,这是被大量事实所证实的真理。现在我们有些制度已经出现有让人走向反面的迹象。个人权力的腐败发展下去就是制度腐败,最后会扩散到社会腐败,就会渗透到医疗、教育、文化等各行各业,几乎没有一个领域是净土,老百姓信心降到低点,官场乱象得不到治理,进而冲击中共执政地位的合法性。
中共有望以重新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龙头,加上即将制定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准则,以及中央之前公布的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逐步构成党内乃至整个国家的系统完整的监督体系。如果监督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切实贯彻的话,期待会对公权力产生长远有效的监督作用。
五、改革尚处胶着状态需要三管齐下
当前全面改革成就不小,但是整体处于胶着状态的格局并没有发生改变,要走出改革困境,需要三管齐下: 最大限度地排除改革阻力;严防“左祸“再起,危害改革;在改革关键环节要及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当前“六位一体“的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五大发展理念也被社会广泛接纳,但改革的整体胶着状态还没有实质性改变,关键性改革仍未有实质性突破,主要表现在:改革头绪多,要求急,没有足够的时间落实;政策有碎片化倾向,很难形成强大的整合能力,改革政策难以真正落地,存在空转风险;地方官员不作为,软抵抗,有进一步蔓延之势,缺乏80年代改革的精神气质;企业的制度交易成本依然居高不下,市场活力、社会活力有待进一步激活和释放。在改革胶着状态下,中国社会的经济、社会、信任、政治风险未能得到根本性化解,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这位专家强调,只有改革才能化解风险和危机,走出改革困境需要三管齐下:
首先要最大限度地排除改革阻力,包括克服既得利益集团阻力和政府自身的阻力。从政府自身来看,最关键的阻力有可能来自三个层面:即观念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阻力和部门利益的阻力。
其次,要防止意识形态领域“左祸”沉渣再起,危害改革,谨防“宁左勿右”思潮抬头趋势,潜在的“姓资姓社”的无形之剑,消减着官员的改革锐气;
第三,要在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及早取得实质性突破,防止改革空转。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从政府角度寻求突破,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治体制改革要在制度上突破,比如在以主权在民的民主法治制度,最高权力交替的法定化制度,对公权力有效约束的监督制度这三个方面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