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安邦咨询监测的35个城市中,生活压力指数同比与上月一样为全部上涨。涨幅最大的五个城市分别为合肥(上涨21.58%)、厦门(上涨17.45%)、南京(上涨17.142%)、上海(上涨15.834%)、北京(上涨13.982%),其中厦门、上海、北京为一类城市、南京为二类城市,合肥为三类城市。涨幅最小的五个城市分别是乌鲁木齐(上涨0.528%)、兰州(上涨1.318%)、哈尔滨(上涨1.612%)、呼和浩特(上涨1.692%)、沈阳(上涨1.762%),其中呼和浩特和沈阳是二类城市,乌鲁木齐、兰州、哈尔滨为三类城市。
图1、2016年11月35个城市同比压力指数
从分类城市压力指数走势图来看,2016年11月一类、二类和三类城市生活压力指数均值同比均为上涨。一类城市上涨12.864%,涨幅连续两月都小幅下跌;二类城市上涨7.7636%,较上月的7.5449%小幅上升;三类城市上涨4.9511%,较上月的4.8198%也有小幅上升。一类城市同比生活压力指数仍然明显高于二类、三类城市,但差距进一步缩小。
图2、分类城市同比压力指数走势
安邦城市生活压力指数(简称城市压力指数)用于反映城市生活的价格压力,由CPI和房价指数综合得出。其中房价涵盖保障房价格、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
CPI和房价指数月度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限于35个城市。对一类、二类、三类城市的分类按照2014年城镇农村加权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序,并将35个城市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城市: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宁波、厦门。
二类城市:南京、长沙、青岛、济南、西安、武汉、天津、沈阳、呼和浩特、大连、成都、福州。
三类城市:昆明、郑州、合肥、南昌、太原、海口、哈尔滨、银川、贵阳、长春、兰州、石家庄、南宁、重庆、乌鲁木齐、西宁。
其中一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3.5万元,二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万元之间,三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