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制度所面对的环境不同,承担的使命不同,发展的要求也不同。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为新生政权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合法性基础以及如何更有效地巩固国家政权,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从根本上讲是源于这样一种客观需要,而这对建国之初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政治生态的变化,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实践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崭新的重大议程,即可持续发展问题。所谓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指的是多党合作制度在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中所展现出来的一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持久而连续的、平衡而稳定的运行状态。说白了,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主要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可持续,二是可发展。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理念,现在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和认同,但就其所适用的范围而言,目前主要还是运用于研究和指导生产力和经济发展问题(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用来研究生产关系和制度问题的也有,但不多见。而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研究和观察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则更加少[1]。事实上,在当前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和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对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这一制度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以及应对之道,必须予以充分关注,并开展前瞻性研究。本文就研究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必要性作一简要阐析。
一、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看研究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必要性
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看,不仅生产力有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且生产关系和上层建设也有可持续发展问题,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不例外。事实上,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的。具体到政党制度发展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而言,尽管这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的性质(正相关抑或负相关)、强度(强相关抑或弱相关)和作用方式(直接作用抑或间接作用),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实践证明,一种适合本国或本地区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政党制度,往往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实现社会整合,扩大有序参与,加强政治监督,并通过这些中间变量的作用,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反之,一种与本国或本地区实际相脱节的、不稳定的政党制度,对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言,往往是一种灾难。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而这一根本任务的完成和实现,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有效的社会动员和整合机制,需要有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并使之能可持续发展。
二、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与实践看研究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必要性
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选择”了(当然,这种选择往往是历史的选择或者说历史合力作用的结果)某种政党制度后都面临着如何使这一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任何一种政党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世界各国政党制度的变迁来看,政党制度的发展都经历过十几年、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时间,从一种做法、关系发展成为制度都需要假以时日,需要经历长期的实践和认识过程。不但在较晚出现政党政治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由社会主义向非社会主义转型的前苏联和东欧,而且在最早产生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西方国家,都存在政党制度的发展与变迁问题。
首先来看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发展。政党在西方国家产生并逐步形成相应的政党制度、政党政治以及获得巨大的发展,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当代西方国家主要实行竞争性政党制度(多党制和两党制是其主要制度表现形态)。这种政党制度已经过了长期的演变,到20世纪,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又有了新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在当代,它能够比较平稳正常地运行,处于相对稳定的、成熟的状态,对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系的正常运作起着有力的推动作用。尽管如此,西方多党制和两党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已经和正在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困扰甚至严重危机的挑战[2]:政党内部的寡头化,致使政党的功能萎缩,带来了选民支持率下降的威胁;利益集团大量涌现,对政党及政党政治形成一定的冲击;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激烈竞争,促使社会阶级、阶层不断分化、组合,出现了新的政治势力与政党组织,从而打破了原有政党和政党制度相对平衡的格局;选民对政党竞选的冷漠态度日趋增长,等等。西方国家政党政治、政党制度遇到的挑战、麻烦乃至危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金权政治和政党以权谋私则是其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因素,也是资本主义条件下无法根本克服的顽症,这也成为了影响西方政党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其次来看发展中国家政党制度的发展。当今时代是政党政治的时代,政党政治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政治运作的方向和趋势,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例外。除了少数几个国家仍不允许存在政党外,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已走上了政党政治的轨道。由于在社会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所处历史阶段等方面的特殊性,加上起步相对较晚,与西方成熟民主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政党政治有明显的不规范、不成熟、发展不够平衡等特点,属于正在发展中的政治形式,因此,发展中国家政党制度所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问题也显得愈加突出。从实践来看,发展中国家政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坎坷的道路。如果从19世纪30年代拉丁美洲国家形成政党体制算起的话,发展中国家对政党政治的探索已有180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几乎每个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都经历了模仿、改革和再探索三个阶段[3]。而在政党制度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多党制到一党制(或军人政权)再到多党制的演变过程[4]。在殖民时代末期和独立初期,多数国家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多数国家转向权威主义政体,但也有几个国家维持了多党制,还有的国家断续地恢复过多党制。从20世纪80年代起,出现了多党民主风潮,大多数国家又回到多党民主的轨道。而同两党制相比,多党制本身的稳定性总体而言又更低一些,更容易受到冲击。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由于多党竞争,没有一个政党能单独组成政府,致使党派之间必须联合,因而很容易出现频繁的政府更迭。在这种情况之下,如何有效促成各政党和各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妥协,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党制度发生动荡或者说最大限度地推进政党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政权建设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最后来看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践。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远未展开,因此,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政党制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也不可能有明确的阐述。不过,在《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担负的解放全人类的崇高历史使命,进而提出了共产党与其他工人政党,以及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进行联合的必要性,这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合作奠定了思想基础[5]。列宁在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的同时,对多党合作制度进行了初步尝试。十月革命后,全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曾经是一个多党参政、执政的机构[6]。布尔什维克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也曾在政府中进行过愉快和睦的联合执政实践,但是经过“战时共产主义”、布列斯特和约、国内战争的考验和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逐渐同布尔什维克党分道扬镳[7]。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别无选择地”确立了一党制[8]。
二战后,东欧、东亚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就其政党制度而言,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两种类型[9]。因此,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确是独树一帜、独具特色;但是,如果穿越“时空隧道”回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即苏东剧变之前,你会发现,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当时并不“寂寞”。在当时世界上15个社会主义国家中,有7个国家(分别是亚洲的中国、朝鲜、越南,欧洲的波兰、保加利亚、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实行的是共产党[10]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即除了执政的共产党之外,还有置于共产党领导之下的非共产主义政党,在我国称为“民主党派”,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称为“民主政党”,共计23个[11]。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政党体制,尽管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具体做法不同,但在当时确实显示出了一定的生命力。它在保证党政体制一体化的前提下,有利于扩大民主,团结更广泛的政治力量参政议政,从而既保证了先进政党的正确路线的贯彻,又增强了决策的民主化,同时也避免了资本主义多党制下政党之间的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的局面[12]。但是苏东剧变后,波、捷、保、德四国脱离了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的轨道,实行了竞争型政党制度;越南则由于外受苏联模式影响、内有种种原因,由多党合作制变为一党制[13];朝鲜的社会民主党和天道教青友党虽仍存在,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14]。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在这些国家尤其是东欧四国的中断是出乎一般人们的意料的,也出乎中国人的意料[15]。但这却是严酷的事实。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为什么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人认为是因为这些国家领导执政的共产党长期未能摆脱苏联大党主义、大国主义的控制,并受苏联一党制模式的影响,推行过“左”的急于求成的路线和过度集权的党政领导体制,没有充分发挥其它民主党派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只是当作“花瓶”摆设,未能对共产党真正起监督和制约作用[16]。也有人认为,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建立多党合作制不是共产党适应形势发展进行的自觉的政治选择,而是在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内部和外部、历史和现实的压力下被迫作出的城下之盟[17]。尽管这些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与中国有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多党合作制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地位和作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等方面与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有一定的区别,但也有一些共通之处[18]。在历史上曾经出现及现实存在的各种政党体制中,恐怕也就是东欧四国曾经实行的多党合作制与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在类型上最为接近。因此,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在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中断对我国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巨大的警示。系统、深入总结它们的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硕果仅存的社会主义多党合作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从我国政党制度实践看研究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本身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从历史上看,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1949年新政协的召开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的正式确立一直到现在,这一制度已经走过了60多个年头。这60多年的时期内,多党合作也经历过一段曲折的路程。建国初期,对多党合作给予重视,并为新生政权的巩固、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增强了助力。然而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文革”十年基本停止活动,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也出现了暂时的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民主党派的地位、作用才重新得到重视,多党合作也日益呈现新的生机。
其次,从现实看,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有其自身优势,并可以发挥独特功能,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个制度毕竟只有60多年左右的历程,而且又是当前世界政党政治格局中具有一定独特性的制度形态,其建设的经验不足和尚存在着不够完善、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比如,政党制度功能尤其是对执政党的政治监督功能和对民众的利益表达和综合功能的发挥还远远不够;再如,政党制度的包容力尤其是对新兴社会力量的包容和吸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又如,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与中共的执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相适应、相匹配;又如,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理论的自我辩护功能和说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正确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多党合作制度才能获得新的发展动力。
再次,从未来看,各方面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前途本身还存在争论。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政党制度性质不同,不同政党制度之间的竞争将长期存在。由于现实中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研究的薄弱和话语的贫乏,一些人经常用西方的政党制度为标准,来观察判断政党制度的是非优劣,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够自信或产生怀疑。就整个社会而言,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还缺乏深刻了解和普遍认同。且不论国外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种种误解甚至是恶意攻击,就算是作为多党合作制度重要构成主体的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对这一制度的发展前途的认知也存在一定的争论。2005年至2006年,我们在东部某省629名民主党派骨干成员中的问卷调查显示,对于我国宪法中指出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21.2%和47.3%的人表示“非常有信心”和“比较有信心”(合计68.5%),但还有21.4%、3.7%、1.6%和4.8%的人表示“一般”、“比较没有信心”、“非常没有信心”和“说不清(合计31.5%)”;对在“多党合作制也许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以后会怎么样,很难说”这一观点的判断上,有41%的调查对象选择了认同。由此可见,大部分民主党派成员认为多党合作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并对多党合作制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党派成员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持怀疑态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已选择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并将继续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政治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团结安定,都需要多党合作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与确立一项制度相比,使这项制度做到持续有效的运转,难度将更大。这是因为,影响一项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实在太多了:主观的,客观的;必然的,偶然的;内部的,外部的;显性的,隐性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因此,实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任何一个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又不能及时矫正,就存在中断的可能性。概言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19],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也不是理所当然的[20],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是需要条件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持续发展应该成为下一步我们思考和研究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新议程,而多党合作制度中许多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都应该提到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进行思考和研究。
总体上看,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具备有利条件的,如具有国家意志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明确写入了《宪法》)、具有执政党意志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纳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中国共产党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来规范和加强多党合作制度的运行和建设)、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等。但同时必须看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和信息网络化使各种文化、思潮的交流和碰撞日益广泛、直接,不同形态的政党制度相互影响日益深刻,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构成了外在冲击和挑战;从国内环境看,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我国所有制性质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人民群众对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和愿望日益强烈,这些都给多党合作制度发展带来了新课题;从多党合作制度本身运行情况看,面临结构失衡、功能失调、认同失缺、理论失语等现实问题。本文仅就为什么要重视对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进行了初步思考,至于更进一步的问题(例如,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和评价标准是什么,即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具体指向的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或者说趋势,以及我们怎么样才能判定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到底是否实现了这样一种状态或者表现出了这样一种趋势?再如,结合实际来看,当前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依据有哪些?又如,影响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又有哪些?等等),笔者将专门撰文进行研究。
注:本文初稿成文于2008年6月,2013年8月修订,2016年12月修改定稿。
注释:
[1]已经有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涉及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这一命题,如我国著名党建专家甄小英教授的《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包容力实现多党合作制度可持续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4期)、陈东升的《论中国政党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岭南学刊》2007年第6期)以及鲁开垠的《论中国党际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等。但总的来看,目前学界对这一命题的研究还处于点题阶段,且并未引起应有重视。
[2]参见梁琴、钟德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66-373页。
[3]王长江、姜跃等著:《现代政党执政方式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67页。
[4]参见王长江主编:《世界政党比较概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第349-354页。
[5]参见王小鸿:《多党合作思想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0页。
[6]李永全:《俄国政党史——权力金字塔的形成》,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
[7]刘敏茹:《转型国家的政党制度变迁——俄罗斯与波兰的比较分析》,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81页。
[8]于洪君:《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不同成因与历史命运》,《当代世界》2015年第1期。
[9]当然,不管是一党制,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都受到了苏联一党制模式(尤其是斯大林搞的以个人崇拜和个人集权为主要特征的“一党制”)的普遍而深刻的影响。
[10]有的国家称统一工人党、劳动党、统一社会党等等,为表述方便,姑且统称为共产党。
[11]这23个民主政党分别是:中国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九三学社、中国农工党、中国致公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朝鲜的社会民主党和天道教青友党;越南的越南民主党和越南社会党;波兰的统一农民党和民主党;保加利亚的农民联盟;民主德国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德国国家民主党、德国自由民主党、德国民主农民党;捷克斯洛伐克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党、捷克斯洛伐克社会党、斯洛伐克自由党和斯洛伐克复兴党。参看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问题研究》,春秋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
[12]李长胜、陈一晖:《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历史实践及发展》,《学术研究》1989年第4期。当然,这一评价是否准确和客观,就笔者目前所涉猎的材料来看,还缺少充分的、直接的资料支撑。我国著名学者高放教授也认为,“波、捷、保、民德四国虽在40多年中都实行过共产主义执政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但民主党派只作为政治花瓶摆设,不起多大监督与制约作用。”参见高放:《三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关于社会主义多党制之近见》,《探索》2010年第2期。
[13]1988年,越南民主党和越南社会党宣布解散,越南共产党成为越南唯一存在的政党。参见陈明凡:《越南政治革新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
[14]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与朝鲜政党制度相关的信息和研究文献非常少,笔者只能基于所能掌握的有限资料和对朝鲜政治的总体印象,得出“朝鲜的社会民主党和天道教青友党虽仍存在,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这样一个判断,而无法就其实际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准确的描述和分析。学界近年来对朝鲜政党制度及社会民主党、天道教青友党的描述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柴尚金认为,朝鲜是一党执政,但也允许朝鲜社会民主党、天道教青友党等政党存在,这些党历史上为朝鲜解放和独立做出过贡献,是执政党的友党,但力量有限、不参与执政(《发展中国家政党体制类型及利弊分析》,《当代世界》2008年第12期);(2)林怀艺认为,这两个民主党派只有中央组织和一些头面人物,也鲜有活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起什么作用(《国外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及其与中国的比较》,《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3)于洪君认为,朝鲜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社会民主党和天道教青友党作为民主党派存在至今,在朝鲜特有的政治体制和权力架构中仍发挥着某种作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不同成因与历史命运》,《当代世界》2015年第1期)。
[15]198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还在组织力量对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多党合作的基本特点,多党合作的地位、作用和方式,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包括如何通过借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的一些有益经验和做法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经过两年的研究后,1988年,其部分研究成果由春秋出版社以《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问题研究》为题正式结集出版。当时谁能想到,一年之后,东欧四国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就土崩瓦解了。
[16]高放:《再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17]张献生:《东欧国家政党体制的演变对我国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启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2期。不过,该文作者却不加区分地认为东欧国家(主要是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在20世纪40年代解放之初,均由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多党合作制转变为苏联的一党制,即共产党一党领导和执政。从资料看,这一论断与事实是不符的。
[18]参见樊启祥:《关于我国与东欧四国多党合作制的比较研究》,《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5期。
[19]关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自身有非常清醒的认识。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在2009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
[20]毛泽东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指出:“……民主党派是否能长期存在下去,不是单由共产党一方面的愿望决定的,还要看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