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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后的世界图景:新全球化时代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2014年以来,中国相继提出“亚投行”、“一带一路”等国际战略新思路,标志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到了一个新阶段:从被动的融入世界秩序到开始主动的全球布局;而随着习近平主席关于“共同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的提出,则进一步意味着,中国所进行的全球布局,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资本、技术和生产能力输出的传统扩张,而是将自身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结合到一起的全新实践。在以西方国家为主要动力的传统全球化模式,因为各国都普遍面临经济社会危机而遭遇重重挑战的背景下,这一实践可以作为一个调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各国企业、广大民众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同事业,也具有成长为新的国际交往规则的可能性。

一、引言

今天,全球化出现的新变化集中体现为生产环节的全球分布。这不仅仅是指商品交换和消费的过程遍及全球,也是指经济的核心环节——生产过程——分布于全球。生产、交换、消费各个环节的全球化,意味着社会生产总过程的全球化,意味着世界市场更具威势:它不再只是国家秩序的附属品,也不再由少数国家主导,它愈发成为一个自主的、独立的体系。与这一过程伴生的,是由单一国家主导世界秩序的传统霸权模式的衰落。美国霸权在今天的衰落,并非仅仅由于美国实力的相对衰落,在更深层意义上,是因为世界市场已经成长到不由单一主体决定的时代。这可能意味着由于霸权缺失而导致的世界性动荡,也可能指向一个更平等、更合理、更多元的世界秩序。从这一视角出发,我们看到,中国的民族复兴事业与此种全球化新形势正面遭遇:一方面,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成长,已经到了新的阶段,我们的影响力已经跨出国境,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必须走出国门;另一方面,对于中国而言,依靠商品、资本输出而获取超额利润的机会或许已经不再可能,取美国而代之主导世界秩序的幻想也应该被抛弃。我们的民族复兴不能以恢复以往“天朝上国”的荣光为目标,而是需要以一种在新的全球化时代对中国、对全体中国民众而言更为理想的生存秩序为追求。在此种背景下,重新理解中国政治领导层提出的“共同发展”的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可以发现,它们并不是空洞的道德理想,而是既具有现实迫切性,又具有理论可能性的新的思想命题——只是,它需要我们超越国际战略、外交模式等技术性视角,从更深层次的国家理论和国家形态来进行思考和探索。

二、从“救亡图存”到“全球风险”

中国人与近代世界秩序的初步接触,是在现代武力的巨大压迫之下进行的。在西方文明的巨大冲击下,原本支配着中国人思想的“天下秩序”逐步崩解;在外部武力的直接威胁下,“天朝上国”的自满迅速转化为“保国保种”的生存焦虑。从此,外部世界不再是“蛮夷之疆”与“化外之地”,而是强有力的他者。中华文明也不再是世界之中心,它只是众多文明之一。这种危机感激发了古老文明体内部强烈的救亡意识。此种意识是在过去的辉煌与当下的困境的强烈对比之下产生的,是一种极为强烈的集体激情。它有利于凝聚人心和积蓄力量,但也容易激化为对自身传统和外部世界的怨恨与悲情。这种集体激情成为近代塑造中华文明新主体——新的民族、新的国家、新的政党——的重要条件。然而,它同样也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时间历程来消化与激情伴生的怨恨和悲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和国的成立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中华民族重新塑造和中华文明政治体的现代转型,将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程,是一个在与外部世界的复杂互动中不断自我定义和自我革新的动态历程。

近年来,历史学界一方面力图超越救亡时代形成的民族主义叙事,另一方面也在突破一元化的、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化历史叙述。这两种看似不同的历史叙事,事实上分享着同样封闭性的历史观。要跳出西方中心主义又避免简单的反西方中心主义的逻辑,就必须揭出动态、多元、东西交融的复线现代历史进程。事实上,关于“停滞的帝国”的中国史叙述,并不是事实:中国本身处于不断的自我调整之中,并且有着自身内在的“近代化”趋势;但与此同时,外部变革的冲击——来自西方的冲击是不可否认的:对我们影响至深的工业生产模式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现代生活模式基本是从外部习得的。

中国近代所遭遇的,是一种内部变革与外部变革交织的复杂历程。内部变革与外部变革的结合,共同造就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漫长的革命,它并不是简单的暴力和武装革命,而是多层次革命,并在其中创生和塑造出民族、政党与国家的这些新主体。在政治和文化层面,中华民族这一新主体得以创生。原本士农工商的等级差别、满蒙回汉的族裔差别、南人北人的地域差别,在“保国保种”现实压力之下,被统一的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所取代。中华民族一体的观念在救亡的危机之中逐步被广泛认同,并经过各种历史叙事的重新梳理成为一种具有影响现实能力的新的政治认同。而将中华民族从一种文化、身份认同凝聚为具有行动力的政治力量,依靠的是具有政治动员能力的新主体——政党。在20世纪初,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与国民党的改组,标志着新的政党的形成。这种政党是以革命和建国为目标的,通过吸收精英、宣传主义、动员大众来凝聚意志和力量,并运用掌握在政党手中的军队,来扫清阻挡创建现代国家的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的竞争中,以其更为强大的民众动员和资源汲取能力脱颖而出,并在包容历史观、世界观、民族革命和政党革命等多重历史要素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新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是一种高度异质于西方民族国家国家形态,也不同于苏联的国家形态。与单纯的民族国家相比,它介入并影响着经济运转和物质生产过程,与苏联相比,它又能为多元性和自主性保有空间。

正如沟口雄三等人指出的,中国的现代转型绝非是一个纯粹由外部世界影响而产生的应激性反应过程,也不是一种内部固有秩序的自然演化,它是一种综合了内外因素的“新生”。重温中国的近代化历史过程,可以理解中国国家形态所具有的独特历史意义:非西方的传统文明体,依然可以找到不用裂解为“民族国家”的现代转型路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这种路径或许有着更为丰富的可能性。

今天,从内外之变角度看,内与外,中国与外部,变得更加不确定。外部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华夏消融的蛮夷地区,而是一种强有力的文明形态。在中国深度融入全球贸易体系之后,中国与世界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何为中国”也变得不确定了。此种不确定性导致了共同体意识面临危机,碎片性的认同观念与利益、族群、地域等要素纠缠在一起,进而影响着国家的政治统一。从生产形态之变角度看,20世纪中叶以来,以信息化、金融化为代表的新型服务业正在改变着工业化时代的经济运行规则,生产形态发生着新的变革。这些新的变革,或许正在改变以往的产业分布规律和经济运行规则,进而改变着国际政治经济结构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最终可能会重塑我们对世界、对历史的理解。

从2013年以来,中国政治领导层相继提出“亚投行”、“一带一路”等国际战略新思路,标志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被动性的融入世界秩序到开始主动性的布局,将自身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结合到一起。政治领导层的此种思路转变,也刺激着国内学术界和思想界对中国与世界的相互影响进行新的评价与定位,并力图在更深刻理解全球化变局的基础上,探索塑造理想世界秩序的可能性。中国的民族复兴事业走到今天,已经到了新的历史端口,需要走出“救亡图存”的危机意识,摆脱怨恨与悲情,迎接来自全球化时代的“全球风险”危机意识的新型挑战。

三、当前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全球化以不同人群、不同文明的接触和遭遇为表征,并以新的生产形态和技术手段为条件。客观而言,全球化与现代化之间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正像布罗代尔等人所描述的,商业贸易推动了早期的现代化进程。贸易伴随着暴力和征服,但与此同时,西方文明内部也不断产生着新的法权理论来试图为贸易行为和国际交往进行规制和立法。从16—18世纪,英格兰、荷兰和法兰西等地相继出现了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逐步建立了新的个人观、国家观和世界观:霍布斯将权力延伸到个体之上,实现了国家观念的革命;格劳秀斯则以贸易自由和海洋共有为原则为近代国际法奠定基础;孟德斯鸠则描述了自由与专制对立的图景,在反对“东方专制”的前提下重构对西方文明的自我想象和自我定位。这些理论在当时只是诸多相互竞争中的理论中的一种,但在后续的历史进程中被逐步“拣选”出来,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权理论。到了18—19世纪,由自由贸易、契约治理、高效的商业组织形态、灵活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强有力的军事力量武装起来的西方,无论在物质力量层面,还是在对世界秩序的想象与对法权秩序的构造层面,都已经超越其他地区。而在西方内部,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的海洋帝国模式和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也存在不同之处。这种混杂性也使得其时的国际秩序存在二元架构:在理想层面上,由普遍平等的民族国家通过国际条约塑造国际秩序,欧陆式现代民族国家架构成为区分国际秩序主体中文明与野蛮的标准;但在事实层面上,存在的则是帝国主义中心与边缘的等级结构,并且,这一等级结构由贸易和生产链条的国际分工得到进一步加强。

当下的全球化进程正发生在这一背景之下,它客观上承继着现代化的历史影响:包括以民族国家为国际关系主体的架构、国际分工的中心与边缘结构等等。在1970年代中后期,中美关系重新定位之时,也是世界市场进一步扩张之时。改革开放更是中国主动追求加入世界市场和融入世界秩序的象征。西方世界对中国的接纳来自于它们可以引导中国进行转变的自信:经济上融入世界市场进行的自由化改革,需要政治上为削减交易成本而进行的政治民主化作为后续。而在“中心—边缘”结构中,中国也可以得到一个类似于新兴市场国家一样相对中间的位置。此种框架的关键之处在于,它由美国输出秩序和安全,其他核心国家、中间国家(包括中国)担负相应的成本,由此分享和平、秩序和发展的红利。从1980年代到2000年代初,这一构想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实现——全球化是通过普遍抽象规则的制定而形成的资本、人口、资源等的自由流通,信息技术、国际标准是其得以实现的根本基础。从表面上看,这些新技术和标准具有开放性,对不同国家、组织和个体普遍开放,实际上它们掌握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政府、跨国企业和跨国资本手中,可以作为强权制造封闭性的手段。因此,事实上这一阶段全球化秩序的内在结构并不民主,也不平等。

新世纪以来,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新主体和新权力的不断涌现。正如同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理查德·哈斯所说的,“不是一个国家、两个国家来统治全球,而是由占有和行使各种各样权力的多重主体来实施统治。”除了国家这一历史悠久的权力主体之外,还出现了大型企业、跨国机构如IMF、非政府组织、国际媒体等新的权力主体。国家的“君主地位”正被这些全球化的“新贵族诸侯”冲击。“全球治理”意味着国家需要向这些权力主体寻求合作,以期在商业、金融、技术、资本乃至舆论层面获得它们的支持。这些国际间的新主体,正像曾被孟德斯鸠视为自由承载者的“中间权力”,被卡尔·施米特视为自私自利的“比希莫特”一样,在很大程度上还缺乏相应的“政治性”——其内部架构的等级制和对外的封闭性使它们具有成为新的权力寡头的倾向。缺乏“全球公民”这一实体的制约,这种多元权力主体协商的全球治理往往呈现出寡头制的面貌,就如同“达沃斯论坛”所呈现的一般,它们只是精英之间的利益重整,世界范围内的普通民众都被隔绝在外——99%的联合远比1%的联合要困难得多。如果说原有的民族国家架构,至少在一定地域的范围内实现了全体民众在法权层面的平等,并以代表制建立起精英与民众之间的政治性互动,塑造出了一种共同体意识。而现在,在以企业家、政治家、文化名人和技术精英为代表的全球精英获得高度自由空间的同时,边缘性人群也在不断涌现。在一国疆域内,这一现象表现为被淘汰和失去保护的失业者和贫民,在国际范围内,则是大规模的非法移民、难民等边缘性人群。不断溢出国家管制的精英人群和边缘性人群的大规模涌现,瓦解着国家的税收基础,导致福利制度难以为继,并动摇和影响国家的文化和政治认同,使得代议制政府丧失整合能力。

与此同时,新型权力也正在改变传统的权力格局。19世纪末20世纪初,韦伯对权力进行的经典定义是“权力意味着在一定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在韦伯看来,权力是以暴力为基础的。民族国家就是建立在垄断暴力性权力的基础之上,具体表现为对人员和地理空间的渗透和管理。全球化时代,以暴力为基础的权力并没有消失,但新的权力——以资本的退出权为表征的新权力不断涌现。此种权力以不投资或者撤出投资为要价而得到服从和满足。在全球经济竞争的背景下,各种新权力急速放大。跨国资本、跨国企业成为极其重要的权力主体,并分享和占据了很多原本由民族国家所享有的权力。然而由于资本的私人属性、盈利属性和全球流动属性,这些新权力主体无法与其驻在地的多数公民建立一种“责任-保护”关系,导致了资本退出权正在侵蚀和瓦解民族国家在各国内部维系的权力与权利,瓦解了国家与公民、阶层与阶层间的脆弱平衡。

资本的全球流动性使其获得了更大的议价能力,复杂的国际分工体系使得劳动者的联合远比大工业时代更为困难,因此,全球性的贫富差距扩大和国家的资本化愈发严重。资本主义经济原本以民族国家为中心来建立内部和外部的交换关系,由于不存在超国家的政治权力,也就无法以国际间的财税制度(转移支付)和福利制度来矫正经济交往过程中的不平衡结构;与此同时,市场与产地的分离,资本与劳动的分离,也使得民族国家很难以间接性的财政和税收制度调节国内阶层和行业利益的巨大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担负必要的福利职能,只能以财税能力为质押来实现信用化。这就意味着,国家要维持一个未来的发展前景以满足于当下所需,为了现在透支未来。20世纪中期以前,西方国家还可以通过很多其他的方法,如通过战争、殖民等等行为,以及国际贸易体系的剪刀差来开拓市场,但是到了现在,世界市场已经拥挤不堪,可以引发市场全面升级扩展的技术创新依然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期性。在质变性的技术变革不可预期的背景下,需求与生产的不平衡结构集中显现。国家本身不介入生产环节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已经无法调节迅速成长的社会和政治矛盾。

目前,国际金融一体化的速度远远快于国际贸易增长的速度,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不平衡,使得核心国家的信用危机更容易向全球扩展。美国出现危机全球都受到威胁.边缘国家更难以应付危机,全球产业链条利益分配的不平衡集中爆发,进一步加剧了这些国家内部本身就已经存在的严重社会分化,这些分化与复杂的族群矛盾交织在一起,成为制造动乱和分裂的燃料。美国的激进中东政策又往往成为这些地区爆发动荡的助燃剂。这些边缘国家的崩解和破碎化的恶果,已经开始向中心国家和地区扩散。“911”事件、伊斯兰国等现象,都表明“被边缘化”地区以拥抱极端主义的方式来对抗世界市场,以同归于尽的怨恨心态来对中心地区进行暴力攻击。边缘地区世俗化政权的失败以及不受控制的人口增长最终又通过非法移民和难民问题向中心国家和地区渗透。在中心地区和中心国家内部,劳动和资本的不平衡结构在产业外移和新技术的双重冲击下也日益凸显。这一问题,又因为中国的崛起而逐渐尖锐化。

综上所言,在今天,原本在民族国家时代通过惨烈斗争而形成的公共权力与个体权利的平衡结构已经被打破:私人性企业、公司、机构越来越多地侵占了原来国家的支配能力。这些新主体依托于封闭性的科层制管理,新生的权力更难被制约和监督,社会和国家的“公共性”基础由此受到冲击甚至瓦解。这进而导致了两个不平衡:首先,是国际层面的不平衡。新主体、新权力使得由单一国家主导世界秩序的霸权模式难以持续,但多元主体的出现并不必然意味着更公平、更民主的国际秩序,更可能意味着持续性的动荡。其次,是国内层面的不平衡。新技术、国际产业分工穿透了国家的“保护壳”,也打破了原本由法权秩序维系的公民的平等地位,不平衡的社会结构再度呈现,导致国家作为共同体的功能受到冲击和瓦解。这两个不平衡已经深刻地扭结在了一起,国际性的政治、经济不平衡和金融动荡与国家内部的不平衡呈现出相互转化的趋势,因此,国内问题的解决需要放置在全球背景下加以理解和应对。

四、“一带一路”战略作为丰富全球化秩序想象的新契机

大约以2008年为界,中国思想界相继出现“中国模式”论等新的思潮。这些新思潮的出现,说明目前中国思想界已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对旧有的全球化叙事和西方政治理论的盲目信从。但是,对“模式”的强调也往往把关注重心放置在对过去中国取得成就的肯定和抽象,执着于描述中国与美国、与西方的不同之处和比较优势,不利于解释中国未来改革的迫切性和可能性,也不利于理解解决中国问题所需要面对的全球化背景。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或许可以改变这种“自我封闭的肯定”,或许意味着重新定义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形态和国际交往原则的可能性。

“一带一路”是中国向西开放的现实需求,也是构建西部安全体系的客观要求,它既反映着中国国内的资本实体、商业主体和民众的扩展需求,也是保证国家安全、统一的现实要求。但如果“一带一路”仅仅延续自由贸易的旧有思路,必然会在原本族群问题和阶级问题就十分突出的沿线地区,引发更大规模的动荡和反抗,可能将我们引入地缘动荡的泥淖。因此,思考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意味着我们必须具备应对全球风险的意识,思考全球治理的新方向。

从实践层面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已经有了诸多作为。以中国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投资为例,中国路桥不仅是作为承建商,而是同时作为规划者和建设者,推动该国交通网络的全面发展:完成了1000公里的公路建设,正在推进500公里公路的新工程,未来还规划1000公里的发展蓝图,还和该国交通部一道,为这个不通铁路的国家规划未来的铁路发展战略。除此之外,中国的电力公司为该国修建了400多公里的输变电线帮助他们降低能源费用,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从为该国建立基站入手,逐步取代朗讯成为该国通讯市场的主导者。在“一带一路”地区,除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中国还可以以强大、完善的工业体系为后盾,持续性、全面性参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建设。

由此可见,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作为,尽管包含着“逐利性”动机,包含着资本、商品输出的传统逻辑,但与此同时,也包含着突破“中心—边缘”模式的可能性,包含着更具深度、更为平等也更为合理的面向: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不仅仅是将他国作为能源基地或商品销售地,也要为他国建立工业体系和奠定现代化的基础而努力。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中国未来若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以推动周边地区作为生产环节的承担者为条件。在“霸权”模式的国际秩序难以为继,各国都普遍面临国内社会危机的背景下,“一带一路”或许可以作为一个调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各国企业、广大民众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同事业,或许具有成长为新的国际交往规则的可能性。

之所以具有这种可能性,与中国本身具有的两个复杂特质密切相关。

其一,中国国家概念中包含着复杂的平等观。中国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家—国—天下”多元一体的复杂国家概念与欧洲民族国家概念相比,更具丰富性,包含着不同于同质性平等观的更为复杂的平等观念。如前文所述,以公民、社会和文化的同质性为基础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以多元性、异质性、复杂性为特征的全球化时代已经疲态尽显。而中国国家形态,尽管在近代以来一度经历过“伪装成民族国家”的过程,但其内在特质与民族国家形态并不一致,它更具复杂性和多元性。它自身当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同时也有着更多的可能性。

我们过去对于“大一统”历史的叙述,更多强调的是“书同文、车同轨”的一面,今天,对“大一统”的理解和解释,更应该强调的是游牧与农耕、中原与边疆在丰富中华文明上的正面价值,强调“大一统”背后的多元性与平衡性。正如同汉族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融合而成的民族一般,我们今天更应该发掘中国国家内部既具有多元性,又具有包容性的大一统结构。这个包容性的“大一统”,意味着是对“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重新定义:它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同质性的排他性的平等,而是如费孝通所言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意义上的平等,保持差异,又能保持统一。这种平等自认不能是自由主义意义上的形式上、法律上的平等,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分配平等,而是发展机会与发展权利的平等。这就要求,我们需要重新去理解国内政治中平等的问题,探索以共同发展为原则的国际交往新模式;我们需要认识到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与社会文化的差异性,以此形成对于发展权平等的保障。延伸到世界秩序上,就是要反思和跳脱出现有的同质性平等观——建立在原子化的个体观之上的同质性的社会和政治制度等等。从这个角度来看,“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意味着要去探索一种具有包容性的、平等的发展道路的可能性,需要思考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理解平等、如何重新解释平等和如何实现平等的问题。这或许将成为中国在全球化时代所肩负的世界历史使命。

其二,中国国家形态具有介入生产的能力。传统中国就已经形成一套以复杂庞大的官僚体系来组织经济活动运行的机制,这是一种人为主导而非市场主导的分工体系。尽管这种分工可能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但此种分工和组织能力的存在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可以不依赖商业逻辑创造社会的信用运行机制。今天,在欧美式的信用国家机制由于金融危机和福利制度难以为继而普遍面临信用危机的背景下,中国依然可以依靠执政党、政府的组织能力来维系创造社会机制,依然可以通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等形态介入生产环节,维系经济发展。在今天,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倡导者,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可以发挥引导作用的物质基础在于掌握着生产领域的结构性权力——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和大规模的资本持有量。中国处于世界经济结构节点之上,不仅连接作为资源提供者的发展中国家,也连接作为主要消费者的发达国家。与此同时,在中国与东亚、东南亚国家之间逐步形成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生产链条网络,亚洲地区开始成为世界性的生产基地。如果中国能从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找出既促进他国发展也有利于我们发展的分工结构,就可以逐步探索落实“共同发展”的承诺。 “共同发展”所追求的,就是根据区域内不同国家、地域、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任务和不同挑战,以差异性的工业化布局、产业布局来推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此基础上,主导区域秩序重建。

认识到中国所具有的上述两大特质,并不是为了编织一种“中国例外论”,而是为了以此为基础来应对新全球化时代的风险和挑战:在欧美式权利与权力平衡的国家形态和政治模式已经被全球化时代的权力变革趋势瓦解的背景下,我们需要从权力、治理和组织等基础性和原理性的层面入手,努力探索实行新的政治平衡、社会平衡和经济平衡。

因此,当前中国面临的不仅仅是美国的竞争、欧洲的竞争,也面临跨国公司、跨国资本、跨国机构的组织竞争——现代性权力来源于组织,组织竞争也意味着权力竞争。从这个角度来说,“一带一路”事业能否得以推进、中国的民族复兴事业能否实现、中国民众能否应对全球化风险,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在激活中国国家形态所具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包容性特质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容纳和联系新主体的组织形态。为此,我们必须探索企业等新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企业等新主体与社会主义政体的关系。我们不能将目标仅仅限于从分配的环节调节贫富分化,也不能仅仅关注宪政、民主等主题,而是需要深入到类似于民族救亡时代创造新的主体、创造新的政治能动性这样的意义层面之中。这或许意味着,政党和政府这样的权力主体需要进行变革:执政党需要重建政治能动性,探索执政党在全球化时代的群众路线;政府需要重新探索选拔后备干部的机制,使其可以协调国际与国内、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发展。执政党和政府机构还需要从国家的政治运行机制层面出发,探索新的具有整合能力的动态政治运作过程,将各个阶层、新生主体与权力形态容纳到统一的国家架构之下,同时又保持多元主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这是一组必须维持的张力,也是政治运行的动力。

最为关键的是,这种探索,不能停留在纯粹的学理层面,而是需要依托于“一带一路”这样的物质实践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与全球化深度相融的历史进程,同时也是一个中国历史叙述重新书写和国家观念重塑的历程,它指向未来,是以未来来重新定义当下和历史。

注:本报告参考了莅临2015年6月22日“新型全球化与中国社会主义”会议学者的部分观点(与会学者有:白龙、曹远征、丁宁宁、李君如、林炎志、潘维、潘世伟、孙喜、王建 、肖自强 、鄢一龙、张 平、赵忆宁等),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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