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处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是实现“中国梦”第一个百年大业的关键时期。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是“健康中国”的必要条件。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4岁以下儿童2.21亿,农村儿童1.4亿,留守儿童902万。然而,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多次敲响警钟,农村地区尤其是短板。保护儿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水平,打破贫困代际传递,对扶贫攻坚至关重要。
2013~2016年间,课题组先后前往江西石城,湖南湘西,河北阜平、藁城,四川美姑、山西吕梁五省六县的12所农村小学,对小学生的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研与试验研究,调研地区多数是贫困地区,我们的数据来自5000多个样本。
农村儿童吃劣质零食,零食卫生安全没有保障。在被调查的贫困农村仍然有30-44%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父母出于对孩子的补偿会给孩子每天1-2元零花钱,而这些钱多数被用来买零食。调研发现农村儿童最常吃的零食有“辣条”、棒冰、山寨“饮料”、烤肠等。我们在学校内和周边的小卖部购买了50多种小零食,查证生产厂家,发现30%信息虚假。这些劣质小零食中,仅“辣条”类就多达30多种,且均产自村镇的小作坊。对30余种“辣条”的简单分析发现,其提供的营养素极有限,一些产品加入的化学添加剂多达22种,平均每种零食添加了9.25种食品添加剂。山寨和过期产品无处不在,我们在一家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到5种“辣条”类零食,其中2种是过期产品,农村市场儿童零食的质量安全状况极为堪忧。
我们分析发现“辣条”类零食的平均钠含量过高, 如果一个3岁的孩子每天吃一包(100克)辣条,吃进了钠盐推荐量221.5%。一个6岁孩子每天吃一包辣条,摄入钠盐推荐量的172.33%。一个10岁孩子每天吃一包辣条,摄入钠盐推荐量的129.5%。而有的小学生一天吃3包“辣条”,常此以往改变孩子的口味,增加慢性病的发病风险。
农村销售的劣质零食卫生状况堪忧,45.68%的小学生表示有过因吃零食而不舒服的经历,39.51%的学生因为吃辣条而肚子痛、拉肚子;13.58%的因吃冰糕不舒服;即使不舒服,仍然有53%会继续吃劣质零食。
以零食代替正餐,影响营养平衡。不少农村小学生会以零食代替正餐,这种情况甚至占到了40.74%。由于被调查儿童中经常吃零食的占52%-73%,每天吃零食的频率在一次以上有54.32%。有的留守儿童一天3-4包辣条,这会减少正餐的摄入,影响营养平衡。
没有良好的卫生和安全习惯,加大疾病风险。我们观察到许多农村小学生吃饭前不洗手,吃零食前基本不洗手;几乎所有被调查小学校都没有洗手热水。冬天冷,学生们不愿意洗手,久之形成不良习惯。由于实际条件的限制和习惯,学生很少喝水,有些孩子喝生水。最让我们吃惊的是孩子们用非食品级的塑料袋装馒头等食品,甚至把用五颜六色的塑料袋装着的食物,直接放到蒸屉里面加热。常此以往,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农村学生用餐不规律、偏食,这会使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效果打折扣。调查发现,由于留守儿童疏于照顾,学生居住离学校远等原因,小学生不吃早餐的情况比较常见,也有偏食的情况。有的不吃鸡蛋、不喜欢喝牛奶,许多学生偏爱重口味无营养的零食,致使国家在西部贫困地区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等的效果打折扣。根据调查的数据,江西、湖南、四川等地贫困县的被调查小学生的BMI(体质指数,衡量营养与生长发育指标)不合格率达27-39%,其中90%是营养不良,贫困地区儿童的营养不良问题仍然严重。
家庭、学校、社会三大原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第一,许多贫困农村地处偏远,乡镇一级又无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无专职有专业技术的监管人员;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的小作坊和小商贩流动性大,很难监管到位,农村地区成为便宜劣质食品的倾销地。第二,尽管教育部有规定学校不能设立小卖部,但偏远的学校特别是有住宿的学校为了解决学生们的简单生活需求还是在学校设了小卖部;同时几乎所有学校的门口周边都有专门针对学生的小卖部,吃零食是儿童的天性,便宜的、重口味的零食对小学生们有很大的诱惑力,学生们的偏爱使销量很好,促进了劣质零食的生产和销售。
农村家庭和学校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教育缺失。目前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年轻劳动力出外打工是一种常态,留下许多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多由祖辈隔代监护。监护人的受教育程度低,普遍在初中以下水平,其中一所学校监护人的受教育水平90%小学以下。农村监护人对劣质零食的危害缺乏认知。对465名农村儿童监护人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认知调查,个别问题的认知率仅为5.2%。
此外,在农村,小学基本没有营养与食品安全的课程,由于家庭和学校相关教育双重原因,学生们的相关知识极度缺乏。知识的极度缺乏,体现在行为上是判断能力低,自我规避食品安全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低,成为劣质食品的牺牲者。
以上不卫生,不安全的状况在农村很普遍,会加大农村儿童食源性疾病和成年后慢性疾病的风险。
治理源头、高筑壁垒、供给好的零食。食药监局应与工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追查源头,将此类食品的各级零售商、尤其是被检出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商全部纳入治理范畴,严加监管。
为了保护儿童安全消费零食,可借鉴国外的“改善零售食品环境指数”,以此来评价学校周围儿童食品销售状况,并建立“儿童食品安全保护区”。在儿童保护区内增设营养食品准入标准,高筑壁垒,使劣质儿童零食无法进入市场。此外,政府应辅以鼓励性政策,引导优秀儿童食品生产、流通与零售企业建立“校园超市联盟”。逐步改变农村儿童零食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
依法治理,建立儿童食品专项法律、法规和标准。儿童和成年人相比,器官的发育尚不完善,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耐受程度低。我国儿童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法律及标准尚不健全;在添加剂方面也没有单独的规定,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标准和要求大多数仍沿用成人的食品安全标准,尚未出台针对儿童零食的标准,对儿童这个特殊群体的保护极为不利。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专为儿童设立食品法律、法规、标准的经验,亦应将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食品销售和广告纳入监管范围,从而防止因营养与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儿童健康损害。
加强素质教育,开展营养与食品安全学校教育。(1) 将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教育嵌入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自2011年来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经惠及3600万贫困学生,项目取得了巨大成功,改善了贫困学生的营养与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但是农村学生对于营养与食品安全认知低,饮食不良行为等制约“计划”的成效。可以在“计划”中设立专门项目,拨出专项资金来实行营养与食品安全教育;这样还可以像解决“有米无锅”问题一样,带动社会公益力量,实行膳食教育。对准贫困学生的膳食安全教育,也是精准扶贫的有力措施。(2)将膳食教育列入义务教育学科目录中,开展儿童营养与食品安全学校教育。将膳食教育列入义务教育学科目录中,给出专门课时,培训专门老师,使膳食教育成为素质教育的最基本教育,推动食品安全教育成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尤其对农村贫困地区意义重大。
推动我国《膳食教育法案》出台,确保每一个孩子的基本素质。就食品安全而言,低素质的生产者生产不出安全的产品,低素质的消费者也不会选择营养和安全的食品。而食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如果没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素养,食品安全问题就得不到根本性改变。营养与食品安全学校教育着眼于教育未来的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把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以法律保障,将膳食教育作为最基本的素质教育。对于防止产生大量低素质人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