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学者大谈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扩大中产阶层,AI技术、数字经济、智能无人化工作,当房地产领域专家们争论城镇的房价是上涨还是下降,当财政专家们讨论土地出让金怎么分配,当有人判断中国很快甚至已经超过美国,当城市专家们争论农民工是回乡创业还是在城里包容他们就业,当农业经济学家争论土地不能流转交易以让农民回乡有个保障等等时,可能失去了一双客观的眼睛,忽略了中国城市和农村、农业和非农业、农民和市民、耕地和劳均水平等关系中一系列数据所展现的国情。
1、与同一人均GDP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城市化水平滞后22%,本应该城市化的,在农村中多淤积了3亿人
与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人口自由迁移下的城镇化相比,在同样人均GDP水平的发展阶段上,户籍城市化滞后了近3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市化滞后了15个百分点。将户籍城镇化和常住城镇化加以平均,中国大陆城市化在50%的水平上。就是说,中国人口城市化总体上看,比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滞后了22个百分点。从时间上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达到50%城市化水平的年份为1953年、1976年和1967年,与之相比,2016年中国大陆分别滞后了63年、40年和49年。
人均GDP12500(国际元)中国与东亚经典模式比较
2016年中国大陆人均GDP12569国际元时,农业领域就业的劳动力比例竟高达27.7%,比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同样人均GDP水平发展阶段分别高出9.7、7和18.85个百分点。需要指出的是,表2中比较的是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20世纪70和80年代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数据,随着20世纪后20年和21世纪前20年中,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生物工程化、信息化、网络化等方面的技术进步,以及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农业领域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比例也越来越低。
2、与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农业就业比率高了15%,在农业领域中多淤积了1.12亿劳动力
同发展阶段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为27%左右的年份分别为1962、1983和1966年,中国大陆2016年为27.7%,分别落后了54年、33年和54年。2016年,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与我们一样,也是农户家庭农业模式,其农业领域就业劳动力比例下降到了3.5%、4.9%、4.9%之低,中国大陆农业领域中劳动力就业的比例,就目前的技术和装备水平与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需要看,2016年至多也不应当超过10%,比较优化的配置比例应当在8%左右。
2016年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和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分别为2.099亿人、227万人、129万人、55万人和234万人;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和美国农业就业每个劳动力平均耕地面积分别为33.83亩、20.90亩、21.81亩和1070亩,而中国大陆只有9.64亩。中国除去规模化程度高的国有农场,以及人均耕地水平较高的新疆和东北地区外,其他地区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估计在5亩左右。
3、中国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只是日本和韩国的1/3到一半,不到美国的百分之一
耕地、劳均耕地、农业增加值比较
中国2017年农业就业和非农业就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比为1∶4.14,农村居民、城镇非户籍居民和城镇户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1.833∶3.059;7.76亿就业劳动力中有27%左右,即2.1亿劳动力从事农业,有2.86亿农民工,较稳定地在非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仅只有2.8亿,只占全部劳动力的36%;农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只有31935元,而非农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则高达132237元。这部分农业和不稳定就业的64%的劳动力,他们的家庭处在中等收入的下部,以及低收入层次之中。
4、 中国农村居民与城镇户籍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
2017年,中国大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其中城镇户籍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100元,非户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00元,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3432元。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农民家庭除了农业收入和到非农业领域工作的工资收入外,还有以土地为小资本创业办中小企业收入,以及土地入股、出租、交易等财产性收入,中国大陆农民家庭后两项收入占比很少,甚至为零。
5、 城乡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需要符合客观规律
经济结构比较
中国至今还是有着小农业和大农村社会的国家,还有如此多的劳动力冗员在农业领域中,还有如此低的劳均耕地水平,改革开放前是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和劳动力就业体制影响,而改革开放后农业就业人数不能如东亚经典国家和地区那样理想地减少,劳均耕地面水平也不能如东亚经典国家和地区那样理想地提高,则是户籍体制改革滞后,城镇不提供公平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土地因产权不清不能交易退出,以及住房体制严重扭曲造成的结果。实际上,有一些农业经济学家们,过分地渲染农民人口向城镇迁移过多会影响城镇的稳定,限制土地交易是为城镇经济不景气时农民回乡得以保障,土地交易可能使农村发生两极分化,劳动力过多向城镇流动会影响粮食安全等等,可能了误导城市化战略方向、体制改革进程,干扰了政策制定,是中国目前50%的城市化水平(户籍城市化与常住人口城市化平均)和27%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与东亚经典地区同水平发展阶段的72%和15%相比极度扭曲的重要人为原因。
无视这样巨大规模的农村和农业,以及农民工和农业劳动力的财产、收入、公共服务、创业、就业要求,何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何来拉动经济增长速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