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投资和出口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升。2017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8.8%、32.1%、9.1%。2018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8%,充分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但是,自2018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降至8.5%以来,关于“消费降级”的讨论不绝于耳,使人们对消费未来走势有诸多担忧和猜测。鉴于此,本文将分析我国消费增长现状,归纳消费发展特征和运行特点,厘清消费增长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消费发展总体状况及其特征
消费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消费保持平稳增长,2012~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1.44亿元稳步增长至36.63亿元[1],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1.3%,2012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9%,2017年达到58.8%,2018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9.3%,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稳居经济增长驱动力第一的位置。
从经营地结构角度看,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快于城镇增速,两者差距在2013年达到1.7个百分点之后缩小,2016年两者差距为0.5个百分点,2017年差距扩大至1.8个百分点,2018年前三季度为1.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升0.15个百分点。这种发展态势使乡村零售额占比逐渐提高,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从2012年2.78亿元增至2017年5.20亿元,占比从13.4%增至14.2%,2018年前三季度达到14.4%,而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从2012年17.93亿元增至2017年31.43亿元,占比从86.6%微弱降至85.8%[2];表明消费市场城乡结构逐渐优化,乡村消费增长势头更猛、潜力更大。
从消费类型角度看,2012~2017年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呈现双双增长局面,但是由于受“八项规定”影响,餐饮业增速波动幅度较大,二者结构有所变化,商品零售额占比微弱增加,而餐饮业收入占比略有减少。具体数据为,商品零售额从2012年18.39亿元增至2017年32.6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从88.8%增至89.2%,年度同比增速分别为14.4%、13.6%、12.2%、10.6%、10.4%和10.2%;餐饮收入由2.33亿元增长至3.96亿元,占比从11.2%降至10.8%,年度同比增速分别为13.6%、9.0%、9.7%、11.7%、10.8%和10.7%。[3]
进入2018年,餐饮业转型调整效果逐渐显现,前三季度,餐饮收入增长快于商品零售,增速为9.8%,高于商品零售0.6个百分点,特别是快餐、特色餐饮企业增长较快,快餐增速为10.6%,表明餐饮企业在挖掘培育新动能方面找到了新的增长点,将为餐饮业整体发展带来更多助力。
发展特点。第一,线上线下融合速度加快。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电子商务获得高速发展,网络零售规模快速壮大,2012~2017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2.93%[4],2017年网上零售额达到71757亿元,同比增长32.2%[5]。随着网络零售额基数增大以及用户数量趋于饱和,网络零售额增速有所放缓,但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持续提高,2017年网络零售实物商品类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到15%,2018年1~8月网上零售额占比进一步上升至17.5%,较上年同期高3.5个百分点[6],显示出网络销售已成为最终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网络销售快速增长的同时,电商企业竞争加剧,由粗放式增长转向集约型、规范化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明显,通过现场服务提升顾客体验,弥补虚拟销售的短板,成为众多电商企业的共同选择,以“盒马鲜生”“苏宁小店”等为代表,各类电商与线下实体店结合,开启电商转型之路。
与此同时,实体零售企业面对电商的巨大冲击,积极进行转型,其业态向多元化发展,通过开设网上商城、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设立旗舰店等方式向线上拓展,全渠道零售成为趋势,并取得成效,2018年前三季度,实体零售持续回暖,重点监测零售企业便利店、超市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和4.6%,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9和0.8个百分点[7]。
第二,服务消费快速增加。国际经验表明,消费增长呈阶段性特征,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消费特征有着显著不同。当一个国家人均GDP分别达到1000美元和3000美元时,居民在吃、穿上的消费比例持续下降,在居住和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支出占比会明显上升,尤其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之后,交通、通信等服务性费用支出增加成为普遍现象。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人均GDP达到8826.99美元,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居民消费由温饱型进入发展型阶段,从注重物质消费转向注重精神消费,服务消费占比提高。目前我国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超过40%[8],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消费成为大众消费常态。
旅游业方面,2017年国内旅游人数50.01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8%,旅游总收入5.40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占GDP总量的11.04%[9]。2018年“十一”黄金周,国内游客7.26亿人次,同比增长9.4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990.8亿元,同比增长9.04%[10],均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显示出旅游消费需求增长的强劲动力。文化消费需求快速上升,2017年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达到11.4%,连续5年占比超过10%[11]。电影市场持续保持增长,截至10月4日,2018年全国总票房突破500亿元,比上年提前47天,6~8月暑期档票房174亿元[12],再创新高。
第三,实物商品消费升级明显。目前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30%以下,耐用消费品基本普及,在城市家庭中,手机已达到每个家庭2.5部,彩电、空调等在很多家庭也超过1台。在农村家庭中,彩电和手机也已实现全覆盖,一半以上家庭拥有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等。因此耐用消费品初次购买量大大下降,产品以更新换代为主。“十一”黄金周的销售数据显示,70寸及以上的电视销量同比增长517%,带自清洗、除尘净化、温湿双控等功能的健康空调销量增长92%,洗干一体机销量增长195.9%[13]。这表明,消费者对传统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已由普及型向品质型转变,高端需求逐步替代低端需求,价格不再是主导消费的首要因素。与此同时,绿色消费成为市场热点,健康环保产品备受青睐。新能源汽车销售火爆,市场规模不断壮大。2018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3.46万辆和72.1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3.05%和81.05%,占比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这表明,消费规模在持续扩大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在优化升级,品质、智能、绿色成为实物消费重要内容。
在实物商品消费方面,居民在奢侈品消费方面的支出快速增长,据贝恩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内地市场规模达到1420亿元,增速超过20%,居世界首位,远超全球平均5%的增速;同时中国消费者在全球范围内的奢侈品消费也保持强势增长,2017年中国消费者对全球奢侈品市场的贡献份额由2016年的30%升至32%。这表明,随着“90”“95”后成为消费市场主力,偏好个性化消费,追求时尚、品质、绿色环保的新消费群体,正引领我国进入个性化、多元化消费新时代。
对当前消费发展状况的判断。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趋缓,但是由于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无法反映消费支出全貌,而且在实物商品销售中以产品更新换代为主,提质升级成为重要内容,而区别于单纯规模增长。
一是服务消费占比快速提升,早已突破传统上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之间2:8的比重,目前服务消费占居民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已超过40%,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范围只包括实物商品的最终销售,服务消费的规模并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内,两者相加等于最终消费支出,因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趋缓并不代表消费增速下降,两者在统计口径上属于不同分类。
二是耐用消费品增速放缓符合消费增长规律。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2017年中国人均GDP为8826.99美元,与美国1976年的水平基本相当,即人均GDP为8611.40美元。而在这一阶段,发达国家消费已经历了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由物质型消费主导向服务型消费升级的演进过程,在这一时期的美国,人们更向往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消费主要表现为更加注重精神需求以及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消费更加理性,偏向可持续性消费,同时表现为更多的服务性需求。研究显示,这个时期美国消费者的食品消费、耐用品消费增长缓慢,而服务性需求快速增长。这与当下中国消费增长状况基本吻合,也说明我国居民消费正处于向以服务消费为主的转变阶段,符合消费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不是所谓的“消费降级”。
三是消费人群变化,目前90后、95后逐渐成为市场消费主体,这一群体出生和成长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生活环境较好,在消费过程中注重自我感受,希望彰显个性,因此在消费领域表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而且我国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因此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都有了显著提升,不再满足于千篇一律、缺少变化的商品,对商品质量、服务品质都有了更高要求,也就有了品质消费需求。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基本保持与经济增速同步增长态势。2011~2017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10.3%、10.6%、8.1%、8.0%、7.4%、6.3%和7.3%[14],除2016年略低于GDP外,其他年份均高于GDP增速。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比上年实际增长7.3%,实际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长分别快0.4和1.0个百分点[15]。2018年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16],仍然保持与经济增速基本相当的态势,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给居民收入带来了同步提高,因此也为居民消费需求增长提供了基本保证,为扩大消费需求提供了助力。
政策利好发挥综合促进作用。为提升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促进消费增长,政策内容涵盖范围较广,大致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出台减税和补贴政策,直接刺激消费;二是完善收入结构和社保体系,增进消费能力;三是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四是鼓励新兴消费领域发展成为消费热点。
具体来看,在减税方面,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普遍降低居民税负,提高消费能力。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同时,连续降低关税,调低消费税税率,从2015年已经连续5次降低进口关税,缩减消费税范围和税率,并扩大海南离岛免税品种,将免税购物额从5000元提高到16000元,并将继续提高至30000元[17],实现离岛旅客全覆盖,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在完善收入结构和社保体系方面,加快推进收入群体的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收入再分配领域的调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收入群体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特别是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居民收入。连续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4连涨”,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出台一系列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的改革和惠民政策,将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轻居民负担,增强居民消费预期。
为提升消费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版相继实行、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同时为满足消费升级需求,规范产业发展,鼓励新兴消费领域发展成为消费热点,在引导和鼓励旅游消费、信息消费、体育消费、文化消费、养老健康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发展方面也有相关文件支持,主要包括:《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等。
产业转型升级为扩大消费提供支撑。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优化经济结构、产业升级转型成为重要内容。在经济转向以消费需求拉动为主要动力的发展模式后,传统产业面临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其发展模式由大规模生产转变为个性化、定制化生产,对产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过剩产能出清,引导产业要素优化配置,以技术创新促进产品创新,并从产品创新向思维创新、模式创新深化,培育更多自主品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产业链水平,为丰富产品供给、提高消费质量提供支撑。具体来看,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以需求引领,将更多社会资本引入消费领域,吸引劳动力资源向服务业部门转移,推动企业改变供给结构,在产品研发、设计更多偏向消费产品的同时,加快开发体验型、快节奏、高品质商品,注重工业产品服务化,提高产品和服务附加值,驱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从而推动产品提质升级,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为消费模式升级和挖掘消费潜力提供保障。
技术创新为消费变革提供驱动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使电子商务得到快速发展,从而改变了居民传统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并催生大量新的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是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质量的基础和动力源泉。一方面,技术进步为产业发展提供助力,在创新产品的同时,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传统商业的时空限制,使随时、随地消费常态化,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手机、4G网络的普及,更加凸显“互联网+”的优势,使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加智慧、便利、多元的消费方式,极大提高了消费效率,节约了消费时间,提升了消费便利度,改善了生活品质,使消费者从技术进步中获得生活上的满足感;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应用于消费及相关领域,特别是与传统消费领域跨界融合渗透,颠覆了越来越多的服务消费行业,改变了以往的消费服务方式,更加注重消费者体验和参与度,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为新消费需求提供载体和支持,激发各类新型消费需求,在更好地满足消费需要的基础上,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消费结构升级。
人口结构变化增加消费潜力。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直接影响消费需求,并对消费市场结构和发展趋势产生影响。当前,我国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规模呈小型化特征,家庭每户平均人口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候的4.43人下降到2012年的3.02人,家庭数量达到4.3亿户,居世界之首,占世界家庭户总数约1/5[18]。尽管我国已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但是由于时间较短,在家庭规模上还没有完全显现效果。家庭规模小型化,意味着家庭总户数增加,进而带来住房和家居生活用品需求增加;同时“二孩”的到来使众多家庭增加了母婴及婴幼儿商品消费,以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培训、育幼服务等消费。二是人口进入老龄化阶段,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41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7.3%。预计2020年65周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19],进入“超老龄化社会”,老年消费群体已逐渐成为一个新的消费阶层,满足老年人口消费需求是消费市场的重要内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转变,不再满足于物质层面,更注重精神生活的丰富以及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老年人大都有一定积蓄和收入,特别是城市中老年群体,大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日益增强,这部分群体是消费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
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由农村进入城市的务工人员,以及征地过程中形成的新城镇居民成为“新城市人”。这一部分群体来自农村,但目前主要生活在城市,由于受城市文明的影响较大,“新城市人”已经由在城市“务工”转向“生活”,并以城市年轻人作为参照,开始追求城市的时尚元素,拥有较为强烈的消费欲望,这一部分社会群体的收入提升和消费观念的更新,将为城市消费的增长提供新的有力支撑。
当前,消费仍然保持平稳增长,但是由于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外部不确定性增多,尽管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的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但经济运行存在着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情况,致使消费增长面临一些风险。
宏观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增多。众所周知,消费与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经济增长放缓,将直接影响就业和收入,进而使消费增长放缓。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消费预期。
我国与美国就贸易冲突在加紧谈判,若达成相关协议,将会为经济增长带来积极稳定的发展预期。但是,必须看到,中美在贸易、经济等各领域的冲突有长期化的趋势。我国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需长期以来对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国际经济增长动能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美国进入加息周期,欧盟面临英国脱欧和意大利债务困局,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18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调低了2018年和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的预测,由3.9%降至3.7%,这也是2016年以来的首次下调,表明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不甚乐观的增长态势。这将给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稳步增长带来较大压力。
同时,国内经济增长呈现稳中放缓态势,2018年前三季度,GDP增长率分别为6.8%、6.7%和6.5%,三季度GDP增长率下行幅度较大,显示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之相应地,在产业运行层面,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4.7%,增速比1~8月份放缓1.5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增速放缓,尤其是集体和私营企业利润增速分别仅为4.8%和9.3%,反映出民营企业经营困难较多。民营企业利润下降,导致负债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年末的51.6%上升至55.8%,进而造成违约率上升,截至2018年9月14日,有24家主体曝出债券违约,其中新增的16家违约主体中,12家为民营企业,且有8家为上市公司。这也反映出当前民营企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的总体情况。而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影响范围较广,因此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将直接影响2019年消费增长情况。
居民家庭负债率高企。随着消费信贷快速发展,居民消费观念发生巨大转变,家庭贷款快速增长,居民杠杆率(居民债务/GDP)持续上升,由2008年一季度末的18.8%上升至2018年一季度末的49.3%,十年间上升了30.5个百分点,上升速度快于多数国家和地区,而且在同一时期,世界多数国家居民杠杆率呈下降趋势,更突显出我国居民家庭负债率快速上升。居民杠杆率的快速上升加大了居民的偿债压力。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我国居民债务本息收入比(居民债务本息/可支配收入)由2009年的6%左右上升至2017年的12.8%,已经超过美国(8.2%)和日本(6.7%)。巨大的债务压力不仅降低了居民储蓄率,更透支了消费潜力,抑制了消费能力,尤其是我国居民家庭贷款主要以住房信贷为主,2018年6月末我国居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居民总负债比重为60.8%,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居民日常消费支出,导致消费增速放缓。
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收入增加是消费增长的核心动力,近年来我国GDP增速与收入增速基本持平,为消费稳步增长提供了支撑,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采取高投资带动高增长的发展模式,使得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导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偏低,2017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不足45%,而发达经济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一般在60%以上。而且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五等分数据来看,2013~2016年,高收入户比中等偏上收入户的收入高出68.27%~77.1%,而中等偏小收入户比低收入户的收入高出75.15%~78.14%,其余中等偏上、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户之间的收入差距基本在32.53%~37.13%之间,尽管2013~2016年,高收入户与中等偏上收入户的收入差距比由77%降至68%,但是最高收入与次高收入之间的差距仍超过50%[20],由于高收入户的边际消费倾向远低于低收入户,在扩大消费过程中,其主体还是低收入群体,因此如何调节高收入者税负及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是扩大消费的重要任务。
消费者信心指数出现下降。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消费者信心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持续提高,其中消费者信心指数从107.2上升至最高位124,消费者满意指数从102.6上升至119,消费者预期指数从110.2上升至127.4,随后出现环比下降波动,2018年9月份开始,消费者信心指数和满意指数连续2个月出现同比下降,虽然消费者信心指数仍保持在118.5的高位,消费者满意指数为113.5,消费者预期指数9月份同比持平,10月份开始同比下降4.15%,达到122.3[21],但这是自2016年10月以来的首次同比下降,表明民众对未来财务和就业状况预期不甚乐观。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以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再分配,更大力度减税降费。近年来,我国在减税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主要是面向工薪阶层提高个税起征点,但是对高收入群体未提高个税率,在这方面可借鉴德国、瑞典、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做法,注重以个人所得税来实现二次分配,确立将高收入阶层作为主要纳税对象的原则。据测算,韩国的所得税几乎都是由收入前30%的高收入人群缴纳,其中又有近80%的所得税由最富有的前10%的极高收入人群所缴纳,在低收入群体中收入最低的10%的低收入人群所缴纳税金只占整体税收总额的0.1%。建议我国进一步提高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加强征管,平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需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普惠式减税,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实行趋势性减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在主要国家中位居较高水平,可借鉴日本的法人税,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23.5%,对中小企业实施15%的优惠税率。二是将增值税三档合并为两档,建议将16%档的税率调低至15%,并将10%档与6%合并,更大力度减轻企业税负。三是降低企业发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综合应用金融、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手段,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加快应用和商业推广,重点促进面向居民消费升级的流通、居民服务等服务行业的创新转型。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的改革和惠民政策,但在低收入群体保障方面还有很大不足,发达国家如日、韩等国都针对低收入群体建立“安全保障网”,从而提高消费者信心。例如,日本针对低收入者和失业者专门制定涵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多项社会救助专项措施,建立了贫困人口由国家救助、低收入群体由福利保障、工薪阶层由社会保障的立体化安全网络,并针对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金和职业训练补助金,针对更换工作的群体发放职业转换补助金,针对特殊行业就业人群发放夕阳产业就业安定金。而韩国则通过颁布《国民年金法》,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扩大低收入者界定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数量增加了四倍,进而对这一群体提供教育、医疗和居住等基本保障。
鉴于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使其逐渐回归公益属性,为居民提供基本保障;同时合理扩大服务进口规模,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并以高品质服务倒逼国内服务产品质量提升,从而释放消费潜力。
推进产品创新,加大有效供给。随着居民消费需求提质升级,消费者对商品品质、性能和款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应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设计水平。将传统制造工艺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构建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采用定制化生产方式,快速生产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产品。
同时积极推动高端制造业发展,努力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加大培育自主品牌力度,为品牌、技术等资源的转让、评估创造宽松环境,通过与国外中高端消费品品牌企业合作,借鉴国外知名商品品牌企业的运作模式、经营方式和发展理念,培育品牌文化内涵,确立品牌的文化定位,注重服务创新,以精细化、人性化为引导,自主创新国产商品品牌,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质的提升,从而吸引消费者更多购买国产品牌商品。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高消费质量。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是提升消费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新修订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了对消费者隐私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但在维权程序和消费者利益保障方面仍有待改进,可借鉴日本和德国的做法,在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引进先进管理方法和构建有效监督体系基础上,给予消费者极大的利益保障。在日本,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生产方举证而不是由消费者来证伪,并且对生产方、经营方采取惩罚性高额赔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德国,除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网络,在机构设置方面,专门设置了消费者保护部,设立大量针对商品检验、质量核查的社会组织,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通过社会组织获得帮助,进而获得生产方、经营方的赔偿,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综上,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尽管消费增速有所放缓,但是总体保持稳定,稳中有升,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引领经济稳健发展。新的一年,内外部宏观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消费增长亦面临诸多困难,但是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将为消费增长提供支撑和保障,我们有信心实现消费稳步增长。
注释
[1][2]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整理。
[3]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所得。
[4]《2017年GDP为827122亿元同比增长6.9%》,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2018年1月18日,http://www.cinic.org.cn/xw/tjsj/418221.html。
[5]《2018年1~8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情况分析》,中商情报网,2018年9月14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1647063375413284&wfr=spider&for=pc。
[6]商务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上海证券报》,2018年10月22日。
[7]李慧、刘坤:《我国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超40%》,《光明日报》,2018年8月3日。
[8]《2017年全国旅游收入5.40万亿国内旅游人数达50.01亿人次》,国家旅游局网站,2018年2月7日。
[9]中国旅游研究院:《2018年中国“十一”黄金周,国内游客达7.26亿人次》,《搜狐网》,2018年10月8日,https://www.sohu.com/a/258273504_797714。
[10]国家统计局:《2017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8.9%》,《经济日报》,2018年1月22日。
[11]蔺涛:《解读:消费市场总体平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中国经济网,2018年10月31日,http://data.mofcom.gov.cn/article/zxtj/201811/44766.html。
[12]苏宁易购:《苏宁易购十一消费数据:酒水销量同比增长195.6%》,亿邦动力网,2018年10月6日,http://www.ebrun.com/ebrungo/zb/300019.shtml。
[13]王有捐:《2017年全国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经济日报》,2018年1月19日。
[14]《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实际增长7.3%》,央广网,2018年1月18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89916147034673374&wfr=spider&for=pc。
[15]统计局:《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3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证券之星》,2018年10月19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4719571649554445&wfr=spider&for=pc。
[16]财政部第158号公告,2018年11月28日。
[17]《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http://www.cssn.cn/dybg/gqdy_ttxw/201505/t20150513_1793503.shtml。
[18]《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2.41亿占总人口17.3%》,搜狐网,2018年2月27日,http://www.sohu.com/a/224316816_362214。
[19][20]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整理。
[21]国家统计局,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