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领导与战略偏好——兼论道义、权力和权威

领导与战略偏好

本书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崛起国为什么能够超越实力远比自己强大的主导国,成为新的世界领导国。以往50年里,国际关系研究深受行为主义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许多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都忽视了可作为自变量的政治领导类型。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现实主义理论无法解释为何21世纪初中美实力差距缩小得那么快,也无法解释特朗普政府仅执政半年美国的国际领导力就迅速下降的现象。本书创建的理论将政治领导作为综合实力公式中的关键变量,并解释了为何崛起国能在物质实力相对较弱的情况下超越主导国。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家认为,国家间的权力转移源于大国统治者的变更。因此,他们把统治者类型作为自变量进行分析。当然,这种分析方法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方政治著作中,我们都能见到类似的分析方法。本章的任务不是强调政治领导的重要性,而是以政府道义为标准对政治领导进行分类,从而研究不同类型的领导对实现国家利益的战略偏好的影响。

1领导的作用和类型

在20世纪80年代,罗伯特·杰克逊和卡尔·罗斯伯格研究了领导类型及其对非洲政治的影响。他们认为:“在维护或毁坏如和平、秩序、稳定和非物质安全‘政治物品’方面,非洲统治者及其他领导人的行为比任何其他因素起的作用都更重要。”这种强调领导力重要性的观点,不仅可以解释非洲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而且适用于所有国家。同样地,本书对国家领导和世界领导的类型划分也并非仅是针对中国的,而是适用于所有现代领导国的。

(一)政治领导的作用

如第一章所述,本书将政治实力定义为综合实力的操作性变量,将政治领导定义为政治实力的核心成分。因此,政治领导被视为决策中的主观能动性因素。在一国实力不变的情况下,该国的领导类型是有可能改变的,且随着领导类型的改变制定出不同的对外战略。“领导人划定一国国际利益和国内利益的界限。他们根据自己的认知和理解做出预测、制定战略并敦促本国政府采取行动。……这种认知有助于政府把握应对国际事务的方向。”

本书将决策视为集体行动,而不是某个领导者的个人行为,因此本书所说的政治领导是指决策的领导团队,而不仅仅是指最高领导人一人。无论决策的最高领导人有何不同,所有的决策都是由一个团队制定的,甚至独裁体制也是如此。例如,尽管团队成员在观念上存在分歧,但各自的领导团队仍有类型之别。这些领导团队在二战期间做出的战略决定都是基于团队成员磋商而形成的。

领导团队不等于最高领导人,而是包括了最高领导人、他的团队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对此,荀子指出,“故道王者之法,与王者之人为之,则亦王;道霸者之法,与霸者之人为之,则亦霸”。莫里斯·菲奥里纳和肯尼思·谢普瑟认为,领导是“用来描述网络中一个部分的术语,这是个预测、预期和选择相互依存的网络。……没有追随者就没有领导者。”笔者认为,最高领导人和他的团队成员能自然地聚集到一起,是因为无论在中文社会还是在英文社会里,同类人相互吸引是个普遍的现象。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中,都有类似的俗语反映了这种现象。中文俗语有“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英文俗语有“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

本书对政治领导的分类依据其具体的政策而不是最高领导人的个性或信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说:“检验一个政府是不是真的好政府,要看它有没有提供好的管理的能力和倾向。”本书创建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因此从制定对外政策的角度对领导进行分类。决策团队成员意见不一是司空见惯的。当就某一问题达不成共识时,他们会推迟对该问题的决策,直到不得不做出决定或重新讨论时再议。赫尔曼和哈根注意到,学者发现过度的集体凝聚力会形成“集体思维”,而且会导致权力大的决策者的政策偏好草率地成为决定。南内尔·基奥恩指出,“领导这一事务的特点就是最高领导人与其追随者持续不断的不对称性,以至最高领导人对追随者行为的影响力和塑造力大于追随者对最高领导人行为的影响力和塑造力”。在出现国际危机时,这种情况尤为突出。最高领导人承担着维护政府政权的终极责任,危机时,最终决策的权威就会向最高领导人集中。由于领导团队的政策通常与最高领导人的意见一致,因此在做定性分析时,我们可以将最高领导人作为决策团队的代表。

(二)国家领导的类型

国际体系和国内体系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无政府状态,后者是等级制。因此,国家领导国际领导属于两种不同的领导体系,其合法性的程序和领导权的执行都是不同的。国家领导的政治合法性是由法律、传统或宗教确定的,而国际领导则是建立在物质实力和其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的。一国政府可以通过指令在国内实施计划,但在国际事务中,则须通过谈判争取他国同意本国制定的战略,即使对盟国也不例外。例如,中国于2013年发布了全球“一带一路”计划。当中国政府意识到国内领导国际领导之间的差异时,便将该计划在国内称为“一带一路”战略,但在国际上称为“一带一路”倡议。鉴于国内领导国际领导的性质不同,本书将依据不同的变量对两者进行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领导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鉴于研究对象是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大国的政治领导,本书以政治标准进行分类。一般来说,政治领导是指一个领导团队,这个团队有能力赢得其他个人、团队或组织的支持,以完成共同的任务。根据这一定义,政治领导的分类标准就应侧重于赢得社会支持的能力。由于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的性质不同,前者是等级制的,而后者是无政府状态的,因此赢得国内支持的逻辑与获得国际支持的逻辑不同。所以,本书从对外政策角度划分大国的内政领导类型,以领导团队的国家责任感和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标准,而对国际领导进行分类的标准则是领导国在特定国际体系中维护国际秩序及其战略信誉的责任感。

国家领导可分为4种类型:无为型、守成型、进取型和争斗型。这4种类型是依据两个互动的自变量划分的:一是领导团队对本国国际地位的态度,二是领导团队对可能的政策结果的责任感。这两个自变量各有两个变量值。对国际地位的态度可分为“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两个变量值,领导责任感可分为“负责的”和“不负责的”两个变量值。。

在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方面,守成型领导和无为型领导都没有任何动机去扩大国家的国际权力,而进取型领导和争斗型领导有强烈的意愿去扩大国家的国际权力。在负责的和不负责的方面,守成型领导和进取型领导能在失败面前承认错误,并愿意相应地调整其政策方向。相比之下,无为型领导和争斗型领导不愿意承认错误,即使其政策已造成灾难,他们仍坚持原有政策而不接受任何批评。根据上述分类,我们可以找到与以下4种领导类型相应的政治哲学理念。

(1)无为型领导——道家:这是采取无为而治哲学的国家领导。这类领导认为,保持现有国际地位的最佳策略是无为而治。道家以自由放任哲学而著称,许多人采取这种生活态度。无须精通或阅读道家哲学,决策者也会采取无为而治的领导风格,正如许多外交政策制定者,即使他们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一无所知,他们也会接受现实主义的理念。无为型领导注重避免国内出现争论,通常以外交上的妥协迁就国内的反对派,这种做法虽不能有效应对国际压力,但也没有什么风险。

(2)守成型领导——经济决定论:这是主张维持现有国际地位的国家领导,其采取的战略意在维护往届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他们视经济为一国综合实力的基础,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也是相同的。不过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在一些其他方面是相互冲突的。当决策者无意提高本国的国际地位,并信奉经济决定论时,他们会认为扩大经济收益是维持本国已有地位的最佳战略。和其他三类国家领导相比,此类国家领导最为常见。许多王朝末期的决策者都是这种类型的,因为他们没有获取比前人更大的国际权力的野心。

(3)进取型领导——政治决定论:这是通过适宜的改革提高国际地位的国家领导。此类领导信奉政治决定论,认为政治人才是决定性因素。他们把国家的兴衰归因于国家的领导能力,而非其他因素。此类国家领导在任何国家的历史上都不多见。在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几位伟大领导者中,唐太宗李世民是此类领导的代表。其在位期间(626—649年)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高的国际地位,史称“贞观之治”。《贞观政要》是本史书,记载了唐太宗与大臣们的争议、劝谏、奏议等。根据此书,在其执政的头18年里,他44次向大臣们承认错误,包括承认错误的军事决策,其中4次以书面方式承认错误。

(4)争斗型领导——社会达尔文主义:这是具有以军事手段提高国际地位野心的国家领导。这类领导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相信包括军事侵略在内的暴力效率。许多政权的开国领导者都是这种类型的,例如秦朝(前221—前206年)的开国皇帝嬴政、蒙古帝国(1206—1259年)的首任统治者成吉思汗,以及后金的第一位统治者努尔哈赤。后金是清朝(1636—1911年)的前身。他们通过战争建立了帝国,这使他们相信赢得更多战争的胜利是扩大其国际权力的唯一途径。

在和平时期,争斗型领导可能给人民带来灾难,削弱国家的国际地位。美国外交官菲利普·戈登描述了特朗普政府在上任后的头几个月里对美国造成的破坏,如不断攻击民主治理的基础,威胁了制衡、公民自由、公民权利以及长期执行的国内规范,同时还不断挑战公认的国际规范和破坏外交传统。特朗普的领导破坏了美国的民主,这一点是有广泛共识的。

2崛起国的领导与战略偏好

鉴于本书的理论主要是用来解释崛起国何以取代主导国的,下面所举的例子就仅限于崛起国不同类型领导的战略偏好,这样我们就能控制国家综合实力这个变量,从而能比较容易地展示国家领导的类型对战略偏好的决定性作用。

(一)无为型领导——回避冲突

崛起国的无为型领导倾向于回避崛起困境。孙学峰将“崛起困境”定义为崛起国实力和影响力的迅速增长导致其面临日益增长的国际战略压力或他国的负面反应。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动物都会本能地躲避危险和困难。荀子说:“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所以,崛起国领导回避崛起带来的压力和问题是很自然的行为。

在权力转移的情况下,崛起国的无为型领导往往缺乏能力抵御急剧增加的外部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源于崛起国与主导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降低战略目标,崛起国就能大幅降低与主导国关系的紧张程度。多数情况下,崛起国的无为型领导可能会放弃崛起的目标,当然也就不制定崛起战略了。无为型领导的策略有两个明显的优势:第一,这种策略对治国能力的要求不高;第二,这种策略效果明显,与主导国的紧张关系迅速缓解可证明策略的有效性。在中国,大多数赞成避免与美国发生冲突的人都遵循老子名著《道德经》中无为而治的哲学。

守成型领导——运用经济影响崛起国的守成型领导倾向于运用经济或贸易影响他国的外交战略。他们信奉经济决定论,视经济为一国综合实力的基础,将经济利益视为首要的国家利益。这种类型的领导认为,崛起困境源于崛起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冲突,所以他们采取扩大与冲突国的经济关系来缓解国际压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学者最偏爱的战略是“以经促政”。

虽然以经促政战略不能像回避冲突战略那样有效减小外部压力和降低战争风险,但它毕竟可以暂时缓解崛起国与主导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紧张关系得以缓解的效果可以作为守成型领导智慧的证据,从而证明以经促政战略是正确的。不过,人们容易误以为经济决定论的政策都是促进经济合作的,其实也包括经济制裁政策。崛起国的守成型领导会利用经济制裁对弱国施加影响,并通过解除制裁改善与弱国的关系。实际上,这种策略的效力往往局限于经济领域。

(二)进取型领导——扩大国际支持

崛起国的进取型领导倾向于采取扩大国际支持的战略来实现崛起。领导意味着领导者和追随者之间的共生关系。据此,领导国的追随者越多,其领导力就越大。几千年来,联盟一直是领导国获取国际支持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战略。当然,领导国也必须承担一定的战争风险和保护盟国的代价来维系同盟。为了扩大本国的国际权力,进取型领导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和代价。然而,这种战略必然会加剧崛起国与主导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因为后者必然会试图遏制前者。面对这种冲突,崛起国的进取型领导将寻求盟友,尤其是在周边国家,以获得必要的政治和军事支持来对抗主导国的压制。

崛起国的一些邻国与主导国为敌,崛起国与这些国家结盟会带来与主导国发生战争的风险,因此采取这种战略的政府也常常是有着进取思维和能提供强有力领导的政府。中国在21世纪初成为崛起国,但至今还没出现一个愿意采用联盟战略的决策者。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坚持不结盟原则,结盟战略自冷战后在中国被妖魔化为“冷战思维”。目前,只有少数学者主张恢复联盟战略。他们指出,在国际舞台上缺乏坚定的战略支持者,并认为任何战略都不如结盟能更有效地帮助中国获取国际支持。他们认为,如果得不到广泛的国际支持,就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

(三)争斗型领导——军事扩张

崛起国的争斗型领导喜欢军事扩张。由于在强弱竞争中以暴力获取利益的战略有利于强者,所以这类崛起国领导的军事扩张多是机会主义行为,其军事攻击的对象是中小国家,包括主导国的盟友。这种战略容易导致崛起国与主导国盟友的军事冲突升级,并有引发大规模战争的危险。

军事扩张的失败风险很高,因此争斗型领导经常缺乏恐惧战争的常人心理。一些军官主张以军事扩张战略实现民族复兴,他们以西方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为依据,论证军事扩张是攫取国际主导权的唯一路径。上述分析将崛起国的4个典型的领导类型(无为型、守成型、进取型、争斗型)与4个典型的战略偏好(回避冲突、运用经济影响、扩大国际支持、军事扩张)一一对应起来。鉴于本书将对国际地位的态度和领导责任感作为国家领导类型的分类标准,战略偏好的分类标准设定为不同战略对提高国家地位的不同效率。其实,大多数崛起国的领导和他们的战略偏好都是上述类型中任意两类的混合。归纳这些典型的领导类型,是为了预测不同领导类型的崛起国的战略偏好以及某一崛起国不同领导的不同战略偏好。

(四)领导类型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国家的领导类型都可能改变,而且可能在国家资源性实力要素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发生。常见的领导类型转变机制有两种:政权更迭和领导自我转型。

更迭经常伴随着新领导机构的建立。美国总统从民主党人转换为共和党人则是另一种更迭机制。这两种更迭机制都可能带来领导类型的改变。例如,克林顿于1993年取代老布什为美国总统,美国领导类型从守成型转变为进取型。2001年小布什继克林顿之后接任了总统,美国领导类型从进取型转变为争斗型。2009年,奥巴马入主白宫后,美国领导类型从争斗型转变为守成型。特朗普在白宫就职后,建立了一个经济争斗型的政治领导,这是守成型和争斗型的混合体。

心理学家和神经学家的现代研究表明,权力会对大脑产生不利影响。基于一个世纪以来对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的研究,神经学家戴维·欧文和乔纳森·戴维森得出结论:“傲慢综合征是掌权者的一种心理失调,特别是那些取得重大成就的领导人,他们长期拥有压倒一切的权力,且很少受到约束。”经过多年的试验研究和实地考察,心理学家达契尔·克特纳等人发现:“领导者有不受控制的行为倾向,其社会观念刻板,容易出错,过激行为不可避免地会渗入领导力变化的过程中。”杰里米·霍格文等一些神经学家坚定地认为,权力与人的共鸣能力为负相关关系。

埃及前总统安瓦尔-萨达特本是反犹太主义者,但在62岁时,他在阿拉伯国家中率先与以色列建立了外交关系。以色列前总理伊扎克·拉宾与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多次发生战争,但在他71岁那年,他与巴勒斯坦达成了《奥斯陆协议》。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58岁时,他决定与*中国发展关系。最近的例子是普京,他在2000—2008年担任俄罗斯总统,2008—2012年担任俄罗斯总理,自2012年以来再次担任俄罗斯总统。执政以来,普京逐渐巩固了他在俄罗斯的个人权力。他所代表的国家领导从其第一任期的进取型转变为当前的争斗型。

确定崛起国领导的类型可以帮助我们预测该国的战略偏好,而不是预测该战略能否使该国赢得与主导国的竞争。战略竞争的结果取决于双方的战略而不是单方的战略。在大多数情况下,竞争结果是由多次决策的相互作用决定的。管子说:“国修而邻国无道,霸王之资也。”这是说在博弈中,一方做出正确战略决策,并不必然决定博弈的结果。威廉森·默里将战略定义为“一个在机会、不确定和模糊主导的世界里不断适应变化的条件与环境的过程”。基于管子和默里的洞见,笔者认为,在所有4种战略偏好中,进取型战略使一国崛起的机会最多,但并不能确保成功。

当主导国和崛起国的领导是相同的类型时,由于主导国具有资源实力优势,因此它比崛起国有更多的赢得竞争的机会。当两国的领导都是进取型时,主导国将有更多机会巩固甚至提高其国际领导地位,而崛起国实现其目标的机会则较少。获得国际权力与获得国家政权不同。荀子说:“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受荀子的启发,笔者认为,影响崛起国与主导国战略竞争结果的主要因素是它们在赢得国际支持方面的领导力的差别。换句话说,赢得较多国际支持的一方将是竞争的赢家。

3战略信誉与国际领导

本书将领导国的核心道义定义为在国内实行负责任且仁慈的治理,在国际上享有良好的战略信誉。领导国提供何种类型的国际领导取决于它是否重视其国际战略信誉。据此,国际领导可以分为4种类型:王道型、霸权型、昏庸型和强权型。这4种类型的国际领导国际体系中运用其领导权时有着不同的偏好。

(一)国际战略信誉

国家领导是以政治权力为基础的,国际领导则与之不同,主要建立在国家实力和战略信誉的基础之上。国家实力是行为体实行国际领导的工具,战略信誉使行为体具有合法性,从而使其能够吸引到国际追随者。因此,良好的国际战略信誉有助于强国提供的领导成为人们欣然接受的国际领导。根据第一章中有关权力与权威的区别,国际领导的权威是以良好的战略信誉而不是以国家实力为基础的。因此,领导国只有保持良好的战略信誉才能享有崇高的国际权威。

国际战略信誉既体现在国际领导的合法性上,又体现在该领导的政治实力上。良好的国际信誉通常会形成更大的政治实力,而政治实力作为综合实力的操作性要素,可成倍增强领导国资源性实力的作用。因此,良好的信誉能极大地增强崛起国的综合实力。这个逻辑意味着,即使崛起国的资源性实力远小于主导国,如果它具有良好的战略信誉,它仍能缩小与主导国之间的综合实力差距。同理,主导国通过提高自身的战略信誉也能够增强其对崛起国的优势。

国际战略信誉转化为综合实力的增强,这种转化机制是通过盟国的支持实现的。通过提高其战略信誉,同盟的领导国能够获得更多的盟友和更广泛的国际支持。拥有更多的盟友可使同盟的领导国利用更多的物质资源来处理国际困难,此外还减少了竞争对手可利用的国际资源。这样的过程将逐渐改变崛起国和主导国之间的综合实力差距。当以崛起国为首的同盟在实力方面压倒了主导国领导的同盟时,主导国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崛起国取代它的地位。相反,主导国通过增加盟友则能制约崛起国扩大国际支持,从而巩固自己所领导的同盟。这就是为什么盟国的数量经常被用来作为国际战略信誉和政治声誉的关键衡量指标。通过结盟给其他国家特别是邻国提供安全保障,是同盟的领导国建立国际战略信誉的主要方法。

冷战结束后,克林顿政府通过与更多国家结盟,主要是通过扩大北约成员国的方法,提高了美国的战略信誉。扩大同盟的战略使美国遏制了俄罗斯并有效制约了中国获得与其迅速增长的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国际权力。同样是冷战后,中国始终不愿意为包括邻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提供安全保障,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依然如此。

特朗普总统忽视同盟的价值,从而导致美国的国际领导地位遭到削弱,这是个典型的例子。特朗普执政6个月,美国没有经历任何资源性实力的改变,它的国际领导力却急剧下降。西方国家不再坦然地指望美国做自由世界的领袖了。在2017年5月的北约峰会上,特朗普总统抱怨北约欧洲成员没有为它们的国防做出“公平份额”的贡献。在私下会晤时,北约领导人对特朗普的行为和态度表示失望,以致在特朗普走后不久,极为谨慎的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一次重要讲话中说,欧洲人已不能完全靠美国了。她说:“我们欧洲人真的必须把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了。”她还补充说:“我们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而战。”

(二)国际领导类型

二战结束时,世界舞台上的主要国际领袖有斯大林、丘吉尔、戴高乐和杜鲁门。仔细想想,他们似乎都是不同凡响的。人们认为21世纪没有什么国际领袖,因为国际领导人面临的体系性困境不再是安全问题,而是经济问题和环境问题。事实并非如此。国际领导仍然是国际秩序的关键因素。国际领导人需要决定如何通过参与建立区域和全球机制规划国际舞台上正在发生的一切事务,以及制定规则和规范,以引导国际体系走向未来。

国际领导需要国际追随者,也就是说,没有追随者,就没有领导。然而,追随不同类型领导的原因不同。因此,国际领导的类型与特定领导所具有的权威水平密切相关。由于战略信誉和一致的行为准则是建立国际权威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这两个变量对国际领导进行分类。战略信誉有两个变量值:守信誉和不守信誉。行为准则的两个变量值是:标准一致和双重标准。这样,我们就有4种类型的国际领导:王道型、霸权型、昏庸型和强权型。这种分类受到荀子对统治者分类的启发,他将统治者分为三种类型。他说:“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他将统治者治理社会的方法也分为三种:“王夺之人,霸夺之与,强夺之地。”本节划分的4种类型实际上是在荀子所说的“霸”和“强”之间加上了昏庸型领导作为一种新的国际领导类型。

(1)王道型领导:守信誉并政策标准一致的是王道型国际领导。这种国际领导的外交政策与国际规范相符且具有战略信誉。在国际体系中,领导国如果实行道义原则,就会被视为王道型领导。也就是说,它以三种方式维护良好的战略信誉和国际秩序:一是按照国际规范行事,以身作则地为其他国家树立良好榜样;二是奖励遵守规范的国家,以推行有益的国际规范;三是惩治违反国际规范的国家,以维护国际规范。管子对王道型领导和霸权型领导进行了区分,他说:“夫丰国之谓霸,兼正之国之谓王。”由于王道型领导能够纠正那些扰乱国际秩序的国家,因此以王道型领导为基础的秩序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在中国古代的国际体系中,西周被公认为一种王道的典型,它持久而稳定地维护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秩序。

王道型领导符合国际领导的高道义标准,因此这类领导在历史上为数不多。在现代史上,罗斯福政府可以作为这一类型的代表。在他的领导下,美国军队解放了二战期间德国和日本占领的许多国家。这种行为被称为“兴灭国,继绝世”,符合儒家的王道领导标准。罗斯福政府作为王道型领导,为联合国的成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幸的是,罗斯福总统在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成立之前去世了,二战后就没有机会实行王道型国际领导方式了,否则战后的历史可能会大有不同。

(2)霸权型领导:守信誉但采取双重标准原则的属于霸权型国际领导。霸权型领导制定对外政策时采取双重标准:对盟友信守承诺,提供援助,因此值得信任;对其竞争对手冷酷无情,因此霸权国的敌手从不期盼霸权国遵守国际规范。在战略信誉和道义行为方面,霸权型领导远不及王道型领导,但比昏庸型领导或强权型领导好得多。霸权型领导在同盟内部保持战略信誉,但以丛林法则来处理与非盟国的关系。这种做法有助于维护由霸权国领导的同盟内部团结和稳定,但对整个国际体系的稳定起着破坏作用。因此,霸权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与昏庸型领导或强权型领导主导的国际秩序相比是相对和平的,但远不如由王道型领导主导的国际秩序和平。齐国是春秋时期的霸权国,它于公元前651年建立起当时华夏体系里最大的同盟(7个诸侯国参加)。在齐桓公的统治下,齐国展示了霸权型领导的行为和战略。冷战时期的美苏两国政府被视为霸权型领导的现代代表。

领导国遵守其签署的国际条约被认为是一种道义行为,出自这样国家的领导通常被认为是可靠的王道型领导。相反,在实践国际规范过程中奉行双重标准被认为是不道义的,因此采取这种行为的国家则被视为不可靠的国家。领导国采取双重标准的行为常常被视为虚伪。事实上,虚伪和双重标准是有区别的。虚伪的行为者知道其行为是不道义的。正如拉罗什富科所说,“虚伪是邪恶对美德所表示的崇敬”。然而,持双重标准的行为者认为奉行双重标准原则是合理的,并不感到内疚。例如,西方国家在冷战后支持集权国家的分离主义,却不支持民主国家的分离主义。

(3)昏庸型领导:既不守信誉又采取双重标准的属于昏庸型国际领导。这种类型的领导是不负责任的,其外交政策原则是随波逐流地附和其他大国。这是一种欺软怕硬的领导,因此在战略上毫不可信。昏庸型领导不承担维护国际规范的责任,其行为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和混乱的。由于昏庸型领导的政策不一致,朝令夕改,所以在盟国中没有信誉。这种领导的不可靠性使其所在国际体系的其他成员倾向于靠自身军事力量维持生存。因此,使用军事手段解决国际冲突成为常见的现象。

在中国历史上,公元前781—前771年在位的周幽王是典型的昏庸型领导。为了取悦他的宠妃褒姒,他点烽火台诱骗盟国派兵救援。此后,当敌国真的入侵他的国家时,他的盟友由于被欺骗过,所以都不派兵来救援了。由于昏庸型领导主导的国际体系没有秩序,所以这种类型的领导是注定要被摧毁的。一些美国学者把特朗普政府视为该类型的领导。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约翰·伊肯伯里说:“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已经开始蓄意破坏它所创造的秩序。一个敌意的修正主义强权的确已经到场,它就在椭圆形办公室里,那里是自由世界跳动的心脏。”

(4)强权型领导:不守信誉但行为标准一致的是强权型国际领导。杰克逊和罗斯伯格说:“强权国家不仅没有法律,而且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其结果是统治者及其代表随心所欲地使用权力。”强权型领导按照强权政治的原则制定对外政策,因此盟友和敌人都不信任它。昏庸型领导和强权型领导的明显区别在于前者害怕强者,而后者不怕。当领导国的领导地位建立在其他国家的恐惧之上时,这种领导国就属于强权型领导,它在遵守国际规范方面没有战略信誉。强权领导的不道义行为强化无序体系的丛林法则,同时破坏其他国家实践的道义原则。当强权型国家成为主导国时,它率先破坏国际道义规则,这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其他国家的效仿。于是,道义规范消亡而非扩展,这种由强权国主导的国际社会经常处于战争状态。

以秦朝为例,它是第一个帝国,因其暴政而臭名昭彰。公元前221年,秦朝创建了一个由其领导的政治秩序,这个秩序只持续了14年。在接下来的2000多年里,秦朝一直是中国历史学家最爱引用的实例,用以说明为何单靠物质实力不足以维持政治秩序。在现代史上,二战期间德国和日本被人们普遍视为典型的强权型领导

虽然国家领导国际领导各有4个类型,但它们之间并无一一对应的关系,因为这两种领导的性质是不同的。国家领导只为自己的国家承担责任,因此只关心自己的国家利益。国际领导既对本国也对国际体系的秩序负责。由于这一根本性差异,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领导国可能分别有不同的战略偏好。有一种误解,以为能够增强本国综合实力的国家领导必然是好的国际领导。从理论上来说,无为型领导和争斗型领导不如守成型领导和进取型领导那么重视战略信誉,但这并不能确保后两者就是王道型领导。作为王道型国际领导,它得将国际战略信誉推进为国际规范,这就要求国际领导以战略信誉为手段提高其国际权威。

4王道原则

在上一节中,我们讨论了国际领导的类型及其外交政策对国际秩序的影响。在4种国际领导中,王道型领导和霸权型领导有能力维持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而昏庸型领导和强权型领导则不能。不过,王道型领导和霸权型领导在提供国际领导的方法上有很大区别。本节将厘清这两种国际领导原则的差异,并讨论如何以王道原则塑造当今的国际秩序。实行王道原则最重要的前提在于领导国的国内意识形态与其在国际上倡导的意识形态相一致。

(一)霸与王的区别

早在古代,每当中国崛起为东亚领导国时,朝廷大臣以及民间学者就会激烈争论应该实行王道还是霸权的治理原则。从人是自私的这一信念出发,主张王道原则的人建议中国的帝王对弱邻采取仁义政策,认为受惠国会因受益于服从王道领导而感恩。相反,主张霸权原则的人建议中国的帝王对邻国采取威慑战略,他们认为,与肯定能获得的利益相比,人们更珍惜可能会失去的利益。基于这一理念,主张霸权原则的人认为,与服从中国的领导所能获得的利益相比,邻国认为以挑战中国来维护可能会失去的既得利益更有价值。虽然在这个问题上两种不同原则的主张者都认为维护国际秩序的唯一方法是在领导国超级实力的基础上建立等级体系,但王道原则的主张者倾向于使用胡萝卜,而霸权原则的主张者提倡使用大棒。

由于“霸权”在现代具有消极的含义,主张霸权原则的人试图找个好听一点儿的词来描述其内涵。中国主张霸权原则的人用“雄才大略”取代“霸权”,而美国主张霸权原则的人用“仁慈的霸权”来区分美国的霸权与以往历史上的霸权。然而,无论是“雄才大略”还是“仁慈的霸权”,都无法区分霸权和更佳类型的国际领导之间的本质差别,两者不过是给霸权原则包上了华丽的外衣。

中国古代思想家并没有赋予霸权更好听的措辞,而是根据其统治原则来区分国际领导的类型。例如,管子根据善治的等级对国际领导进行分类,降级排序为:皇、帝、王、霸。管子认为,“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荀子认为,王与霸的区别不在于权力,而在于道义。他区分两者为“王夺之人,霸夺之与”,“夺之人者臣诸侯,夺之与者友诸侯”。孟子也做出过类似的区分,他认为,“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可能是第一个从负面定义霸权的哲学家,但他对霸权的定义与“仁慈的霸权”的内涵最接近。

(二)王道领导的可能性

的确,王道原则在当今时代成为新国际领导理念的机会不多,当代世界毕竟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古代的国际体系非常不同。不过,中国的崛起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未来世界的领导可能需要将王道的价值观用于现实世界。

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优势给新国际领导采用王道原则提供了一个有利条件,但仅此还不够。传统意义上,王道原则还要求统治者的内部治理与其外交行为是一致的,即“内圣外王”(国内治理遵循圣人的原则,而对外交往遵循王道原则)。从现代政治的角度说,内圣外王要求内政和外交政策都以人为本。故此,增强王道型领导影响的重要前提是领导国在国内和国外奉行一致的价值观。例如,自由主义在冷战后成为当代主流价值观,这与美国政府实行的国内政策密切相关。这个论点并不否认欧洲政府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而是强调领导国的国内政策在维护自由主义的主导地位中具有关键作用。2017年美国政府开始在国内倡导反建制主义,自由主义在全球的影响力就迅速下降,这一事实可进一步支持上述论点。

尽管中国将在未来10年中成为最强大的崛起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不太可能奉行王道原则。不过,中国的“千禧一代”与其父辈的政治观念不同,他们政治上思想开放,这源于他们的现代教育背景和国际经验,在基础教育阶段,他们既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也学习了现代科学知识。他们的父母处于错误认识外部世界的环境里,而这一代年轻人则不同,从小学习外语,还了解不同的文化。因此,这代人中产生的领导人,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采取王道原则能让领导国有更多机会保持长期主导地位的逻辑。在任何国际体系中,领导国与中小国家的关系在实力和相互依存方面都是不对称的,王道原则使中小国家可通过与领导国结盟获得长期安全的好处,这是一种不对等的需求交换。因此,在这种模式下,对一种新型领导国的国际支持将会更加稳定,也会更加持久。

小 结

即使在国力和外部环境不变的条件下,不同类型的政治领导也会采取不同的战略。因此,领导国的政治领导是其综合实力、国际权力和国际权威变化的核心要素。由于国家领导建立在等级权力的基础上,因此决策者能用制度的力量贯彻他们的决定。相反,国际领导是在无政府体系中形成的,因此领导国必须通过与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合作或强制对方的方法实施其战略。从类型上来说,国家领导国际领导属于不同的范畴。国家领导可分为4种:无为型、守成型、进取型和争斗型。国际领导也可分为4种:王道型、霸权型、昏庸型和强权型。

由于无为型、守成型、进取型、争斗型的领导分别信奉道家学说、经济决定论、政治决定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以他们的战略偏好也相应地有所不同。在应对崛起困境的问题上,崛起国的4种领导很可能分别选择回避冲突、运用经济影响、扩大国际支持和军事扩张的战略。4种国际领导通常采用不同的外交战略来维持国际秩序:王道型领导依据国际道义规范制定政策,霸权型领导实行双重标准原则,昏庸型领导采取不负责任的行为,强权型领导依据强权政治原则行事。

然而,4种国家领导的类型和4种国际领导的类型并非一一对应。能够增强领导国实力的国家领导并不一定是会提供王道的国际领导,也不一定能建立稳定的国际秩序。同理,削弱本国国际地位的政府也不必然是强权型的国际领导。本书中国家领导国际领导的分类都是理想的类型。通过比较这些理想的领导类型,我们可以确定某一类型领导的主要特点,并预测该类型领导的外交战略偏好及其对国际规范的态度。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国家领导国际领导是两种类型的混合体,因此对外交政策的分析应仅以理想的领导类型为参照,而不应受其限制。

在全球化时代,王道原则具有成为国际领导行为准则的优势。王道原则可以将某些自由主义价值观纳入其核心价值观,从而使王道型领导成为对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有利的领导,这与传统的霸权和美国的仁慈霸权不同。王道领导采取的道义原则可增强其追随者对王道领导的信心。然而,要使王道原则成为为人所普遍接受的规范,领导国的国内意识形态与它在国际上提倡的政治价值观必须是一致的。

道义、权力和权威

世界中心的转移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个持久话题。在16 世纪形成全球国家体系后,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和美国先后成为世界主导国。随着主导国的变化,世界权力中心偶尔会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国际关系学者一直试图追踪和解释为什么在过去5 个世纪里这些大国相继崛起和衰落。

对主导国的兴衰有诸多解释。关于这个问题的最著名研究可以说是保罗•肯尼迪的研究,他将霸权的衰落归因于帝国的过度扩张,这导致世界中心的转移。当政策制定者界定的全球义务远远超过霸权的防御能力时就会出现帝国的过度扩张。此外,罗伯特•吉尔平则认为经济上的不足是导致霸权衰落的原因。也就是说,维持国际现状以保持其主导国地位所需的经济成本超过其财政实力。然而,理查德•内德•勒博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解释, 将霸权的衰落归咎于骄傲自大,认为“违背当时公认的道义规范的行为破坏了大国的地位、影响力甚至霸权”。

如上所述,大多数理论都在研究如何回答“为什么霸权会衰落”的问题,几乎不考虑问题的另一面:“一个国家如何成功崛起?”似乎有理由断言,世界中心的转移,不仅仅是因为现有的霸权衰落,同时也是因为新的世界大国崛起。然而,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学者完全忽视了崛起的原因及其机制。因此,本书的目的是从道义现实主义的角度解答崛起国何以成功这一问题,希望找出崛起国成功取代主导国的潜在机制。本书所建立的理论表明, 当崛起国的政治领导力强于主导国的政治领导力时,这两个国家的权力地位就可能反转,崛起国将成为新的主导国。换句话说,当崛起国的领导力比主导国和其同时代主要国家的领导力更强且更高效时,所有这些国家的国际权力将以崛起国胜过主导国的方式被重新划分。为了系统地探讨政治领导国际权力再分配之间的关系,先来厘清道义、权力、实力和权威的概念,因为它们是政治领导的构成要素。区分清楚这些概念后,我们将分析道义对权力、实力和权威的影响。

1道义在现实主义理论中的作用

正如詹尼卡•布罗斯特罗姆所观察到的,不同国际关系理论学派在理论建设中对“道义”一词的定义不尽相同。建构主义者通常认为道义会影响政治实体制定的规范,而道义通常又与制定者的身份和理念相关联。因此,他们认为规范和利益是相互建构的,也是互为主体的。自由主义学派的学者认为道义的力量源于自身,所以要用道义论的方法解释学习对制定政策的影响及群体性认识的形成。在这个问题上,英格兰学派分为社会连带主义者和多元主义者,尽管两者都从规范的角度研究道义,但他们对规范的功能看法不同。聚合主义者将规范视为自变量,而多元主义者则将规范视为无政府主义的产物。和上述学派不同,现实主义者从功能的角度研究道义,这一点经常被误解。

2对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的误解

在汉斯•摩根索建立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之初,一些人就误认为现实主义理论否认道义原则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例如,肯尼思•汤普森和戴维•克林顿注意到:“在现实主义的传统中,道义是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因为人们历来误以为现实主义认为治国的责任与道德原则无关。摩根索为此比任何现实主义者受到的批评都多。”然而,正如布罗斯特罗姆所指出的,摩根索、雷茵霍尔德•尼布尔和乔治•凯南的古典现实主义著作都强调道义与权力的关系。认真研读了古典现实主义著作后,勒博认为,“‘古典的’现实主义,如修昔底德、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和摩根索所提出的理论,是非常关注正义问题的”。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一书中有关道义在国际事务中的功能和作用的论述。摩根索说:“讨论国际道义时要严防两个极端,既不能过高估计伦理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不能过低估计它的影响,不能否认政治家和外交官的行为也受物质权力之外其他因素的驱动。”在他提出的六项政治现实主义原则中,第四项和第五项是关于道义的。第四项原则表明,政治现实主义承认道义的政治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现实主义坚持国际道德原则不能抽象地用来作为国家行为的依据,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来决定其是否适用。一个人可以说‘为了正义,不惜毁灭世界’,但国家无权以其所代表的人民的名义说这样的话。”第五项原则重申了这一点, 指出:“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某一国的道德法律当作普世的治理原则。”

从上述引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古典现实主义既不否认道义的作用,也不忽视其对国家实力或权力的影响。学者必须避免的是把一个国家的道义与国际道义混为一谈。摩根索反对根据一国特殊的道义价值观发动战争,他也不支持通过战争手段向全世界输出政治价值观的企图。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他反对美国为了人权而发动战争。这个理念对我的理论有很大的影响,即在普世层面而不是国家层面定义政治领导的道义。

更糟糕的是,现实主义学说不仅被理想主义者、守法主义者、道德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误解,而且被某些现实主义理论家误解。为了发展一个非常规范的科学理论,肯尼思•华尔兹从他的《国际政治理论》一书的理论中排除了“道义”一词。继他的新现实主义之后,许多现实主义理论者都遵循他的理论来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约翰•米尔斯海默是一位杰出的进攻性现实主义学者,他反对把道义纳入理论模型,他说:“应该强调的是,许多现实主义者具有强烈的道义偏好,并深受坚定的道义信念的驱使。然而,现实主义不是一个规范的理论,它没有给出道义判断的标准,而只是试图解释世界是如何运作的。”在2013年我与米尔斯海默的对话中,他坚称:“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者抵制任何不切实际的良知的诱惑,从不过度扩展到其他不熟悉的领域,这一点至关重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现实主义理论家都同意将道义排除在现实主义理论之外。例如,早期古典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者爱德华•霍列特•卡尔说:“然而,如果说乌托邦是忽视权力要素的,那么它不过是一种非真正的现实主义,这种非真正的现实主义忽略了任何世界秩序中道义的要素。”这一观点得到了马克•阿姆斯图兹的回应,他在认真研究了现实主义理论之后说:“然而,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并不否认道义。的确,他们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都假设政治根源于伦理。”此外,吉尔平说:“我认为承诺道义是现实主义的核心。”

米尔斯海默拒绝将道义纳入现实主义的理论,源于摩根索说过“道义原则不能用于指导行为”,但米尔斯海默忽略了摩根索此话的限定条件。摩根索说的是“抽象的普世性的道义原则不能用于指导行为”。关于此事,摩根索还说,如果“根据特定时间和地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以道义原则指导行动,是可以避免危险陷阱的。道义现实主义提出,用国家的具体行为与普世性道义准则进行比较,就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普世道义也在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改变。因此,本书将在既定国际体系的相关历史背景下对道义标准进行分析,通过检验下列关系着重分析国家的道义行为如何影响政策的制定:道义行为对国家实力的影响,不同类型的国家领导遵守道义标准的程度不同,以及国际领导的类型对国际规范的影响。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论道  论道词条  偏好  偏好词条  权力  权力词条  战略  战略词条  领导  领导词条  
智库

 解放思想重在坚持问题导向

 40年前,中国大地上兴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它冲破“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推动全国性的思想解放运动,为我们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展开)

智库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九条建议

 2017年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承前启后的一年,中共十九大也将于年内召开。十九大的召开将对中国的政治生活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全局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十九大的召...(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