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企业,在中国至今没有一个正式的官方定义,但这并不阻碍有志之士投身发展社会企业的热情。
在恩派(NPI)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牵头下,11月25日,正值西方感恩节,由一栋老厂房改造而成的上海社会创新孵化园里,聚集了一批来自沪港两地的社会企业代表,他们在此交流经验,提出质疑,坦诚困惑。他们认为,如果将传统意义上的NGO称为1.0时代,社会企业或许就是2.0时代的开端。
社会企业最早源于欧洲国家。近年来,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社会企业被越来越多的公益人士所提及。
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社会企业目前都没有一个官方的定义。在注册时也没有明确分类,有的以工商注册,有的则以社团进行登记。但作为社会企业实践者,双方代表对此达成共识。他们认为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的企业可称之为社会企业。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
港方代表强调,定义社会企业的关键是企业拥有者做出承诺,企业净利润用于完成社会目标。
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一般意义上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非政府组织。
沪方代表认为,社会企业有异于传统NGO的就是营利与否,但其所追求的社会目标都是殊途同归的。
以彩虹桥公益社的智障儿扶持项目为例,该项目针对城市的智障人士,通过对他们进行职业化的培训使得其对自己的能力有重新的定位,从而可以和健全人一样融入社会。然后通过市场销售把在项目中的产出变现成资金再反哺到项目中去,帮助更多弱势群体提高能力,获得就业。
目前沪港两地的社会企业大多像彩虹桥公益社一样以帮助弱势群体就业为目标。
交流会上,代表们提到传统NGO发展中的两大阻碍:资金和人才。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直接阻碍了NGO的生存和发展,与此同时,这也无法保证从业人员获得良好的收入,无法吸引人才加入到NGO行列中来。而这个正是社会企业优于传统NGO的地方,也是发展社会企业的一大原因。
香港明途联系有限公司就是一个颇为成功的案例。明途是一家专门从事老年和康复用品的经销商,在三分之一的香港医院内设有门店,其中95%的店员是精神病康复者,他们能够获得和普通人一样具有竞争力的薪水、退休金和保险。从2002年成立以来,明途所有生意都是自负盈亏,2010年到2011年营业额估计4200万元。
明途代表陆澄玮说,他们的目标就是创造就业机会给弱势人群,当公司赚钱的时候他们把盈利全部分给员工作为奖金。
港方代表提出,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社会问题,机构首先自己要吃饱饭。当下不少NGO普遍存在的这样一个问题,光有崇高的理想,没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既然社会企业能解决NGO的困扰,那是不是所有传统NGO都适合转型成社企呢?另外,社会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如何才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这是令与会代表们最头痛也最关心的一个话题。
社会企业必须具备和普通企业同等的“筹码”,符合市场需求的切入点、有竞争力的商品、高成效的营销策略以及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而这同时也是评判传统NGO是否能够转型的关键。
除此之外,港方代表强调,社企更需要一个强大有效的董事会,因为社企所追求的利润与责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发生矛盾,此时需要董事会做出明智的决断。
上海代表提出,市场是残酷的,消费者的口味是挑剔的、多变的,精良和创新是所有参与竞争的企业所必须具备的,这一点社企没有特权。
双方代表坦言,作为已经转型的社企,在经营道路上也困难重重。据了解,大多数社会企业在建立之初都会获得部分来自政府或企业的启动资金,但之后的生存大部分要靠自己的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仍是最大的问题,比如香港日益上涨的房租就令社企头痛不已。香港代表唐文标无奈地表示。
除此之外,很多代表不约而同提到了社会认同,其中包括社区公益服务意识的提升、社会对社企的平等尊重以及对社企从业者的支持。
以丰富社区儿童课余生活为目标的机构“快乐三点半”负责人汪黎丽坦言,很多人对公益机构提供服务需要收费表示不理解,但公益机构提供服务也是需要成本的。
彩虹桥公益社也遇到同样的困扰。有些人一听说产品是由弱势群体生产的,就会立刻带上有色眼镜,质疑产品的质量和对定价的排斥。负责人刘蓉一脸无奈。
即便是困难重重,我们也要做下去,任重而道远。散场时,一位代表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