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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建立打击伪慈善、规范灰慈善机制

        毋庸讳言,中国社会已日益深陷短时间内难以逆转的信任危机之中。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道德失范、信任危机事件频繁,重建道德、再造信任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是呼吁并没能够改变危机日益加深的现实。

  公益慈善的爱心“伤不起”

  这些年,仅仅就一个奶业,从毒奶粉到三鹿、蒙牛等事件,已经让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彻底失去信心。商业欺诈摧毁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腐蚀了公权力;钱权交易盛行,导致政府失信;权力寻租严重,甚至导致司法腐败……在整个社会信用基础不牢的背景下,失信几乎成为一种常态。而随之而来的是信任危机、信心危机、信仰危机。但是,人们内心深处对于美好事物的追求,对于善良仁爱的向往,是人的良知和本性,这些并没有因此丧失殆尽。正基于此,早在民国时期蔡元培先生曾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设想。前些年我也曾发出“以慈善代宗教”的倡议。我们寄希望于教育和慈善能够在信任危机中突围。在2011年中华慈善百人论坛灵山会议上,我提出“公益慈善界能否在中国社会整体信任危机中率先突围”这一命题,引起与会代表热烈的讨论,大家对中国公益慈善界在中国社会的信任重建中发挥作用抱有信心并寄予厚望。

  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国人的公民意识、志愿精神和慈善活动呈井喷之势蓬勃发展起来。然而,几年后,却出现了中国公益慈善界的惊天大地震郭美美、卢美美等揭开了中国公益慈善界的黑幕。今年央视3·15晚会又将“中华爱眼工程”的骗局戳破,中国公益慈善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之中。人们对于公益不再是满腔热情,而是心怀警惕。由此,我曾断言:在中国做公益慈善,其实也是一个高风险职业。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即使这些年慈善信任危机频发,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志愿者热情依然不减。特别是,像免费午餐、随手送书下乡等民间自发的公益慈善活动,得到了广大爱心人士的踊跃响应。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公益慈善的爱心资源依然潜力巨大,但是我们也要特别警惕人们参与公益慈善的爱心“伤不起”.

  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一种有效打击“伪慈善”、规范“灰慈善”的机制,就是对公民爱心的一种伤害。我国如果不能尽快建立一种打击伪慈善,消除灰慈善的机制,真正的公益慈善事业就无法健康地发展起来。

  我个人认为“伪慈善”有两个方面表现,一是借慈善名义行商业之实,打着慈善的名义牟利敛财。二是混入慈善组织谋权升职,把慈善组织当成争权夺利之所。当前对于“伪慈善”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商业敛财,还要警惕慈善成为争权夺利的场所,一些人既不慈也不善,根本无心公益,却混入公募慈善机构做官升职。公益领域有人提出纯粹慈善的概念,就是要试图还慈善的本来面目,保持慈善的纯洁品格。

  “灰慈善”主要是指公益慈善机构运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让人们有理由怀疑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关联交易等行为。因此,建设公益慈善事业的去伪存真、吐故纳新的淘汰更新机制很紧要,否则,人们心灵深处最后一点寄托和期待都被侵蚀和摧毁了,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打击“伪慈善”、规范“灰慈善

  为了公益慈善能够在信任危机中率先突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打击“伪慈善”、规范“灰慈善”的机制。首先,公益慈善组织打铁还得自身硬,志在从事真慈善的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建立一套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信息公开机制,取信于民。其次,公益组织要运用法律手段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如将组织的名称、项目的名称及时注册商标,建立起舆情监测机制,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立即采取法律行动。第三,政府有关民间组织监管部门,应该建立起对于“伪慈善”、“灰慈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支持民间力量检举投诉行为。第四,信息化时代更应该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舆论监督,让一切“伪慈善”、“灰慈善”现出原形。第五,慈善组织的自律联盟要带头严守自律准则,并且对于加入自律组织进行严格的审查机制和履约评估机制。第六,加大慈善理论研究和评估投入。目前我国对于公益慈善的理论研究还不够透彻系统,不能以正确的思想和标准引导和评判公益慈善活动,也是“伪慈善”和“灰慈善”大行其道的原因。

  总之,公益慈善关乎每个公民的精神寄托,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共福祉,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比任何其他事业更需要信任,中华民族在当下比任何时代都更需要信任。危机中走出的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应尽快适应阳光的强光照射,直面人们猛烈的质疑。只有经受住了公众的监督和质疑,才能重建公众的信任。

  (作者是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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