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慈善观的核心是“社关服侍”
所有主流宗教都有他关心社会和服侍有需要者的一面。在香港通常称这些工作为社会服务,在中文的描述中,也有称这类工作为“慈善”、“慈惠”、“公益”等等,这些描述的核心都是指对社会上有需要者的关心和服侍,但所指的角度也略有不同。
主流宗教都有这方面的工作,但为什么要做和怎样做,不同宗教也有不同的前设和理念。基督教做这方面工作的概念围绕着一个希腊文的名词Diakonia,它的原文意思就是服务或服侍他人,就是说作为一个基督徒就是要去服侍他人,因此“慈善”或“公益”的中文含义未能完全表达出基督教这方面的意思。
基督教慈善观的核心Diakonia通常有译作“基督教服务”或“社关服侍”。在基督教信仰中,上主对人的救赎、人对上主的崇拜、人与人之间的团契沟通及社关服侍四者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社关服侍是历代以来基督教宣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两千多年前基督教教会成立时就已经设立一些专门负责提供社会服务的职位。个人基督徒和个别香港基督教的社会服务特约撰稿/吴水丽教堂更是热心慈善和公益,十九世纪开始,教会更成立专门机构推行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二十世纪教会致力推行社会服务,社会工作和社会发展。
基督教的社会服务有以下几个要点:在世而不属世的世界观;受托主义(每个信徒都是受上主托咐去服侍他人);利他主义(社关服侍的目的在于建立他人);社关服侍的对象不单只是他人,也是整个被造的世界;基督教社会服务是生命先起变化然后有(社关服侍的)行为;社关服侍是信仰的结果,不是信仰的工具。
香港开埠之时是个英国殖民地,殖民地并没有有系统地关心民生问题,所以虽然宗主国英国早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服务,但香港殖民地政府却完全没有关注,民众的社会服务需要主要由民间团体去回应,香港有几个历史悠久的本土慈善机构,早在1860年天主教嘉诺撒会已在香港开设弃婴收容所,德国基督教宣教士1897年在香港开设心光盲人院,青年会及女青年会分别在1901年和1902年在香港成立。1936年开办教会服务中心(Social Service Center of the Churches) 提供家庭个案服务,其后这机构在1947年改组成为今日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上世纪五十年代,大量新的社会服务机构为回应大量移民的需要而成立,这些机构绝大部份是基督教办的,而且很多都是国际上的基督教会来香港办理的,一直到七十年代,很多国际机构的工作转移到一些更需要的地区,这些基督教机构经过改组、合并、大都变成了本土化的机构。
目前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会员有四百多间机构,而接受社会福利署拨款的机构有二百多间,两者之间有部份并不重复,因此估计香港的社会服务机构介乎四百至五百间,估计基督教机构及有基督教背景的机构占50%至75%。
香港基督教社会服务机构可分为以下几类:1. 不分宗派的教会合作性的社会服务机构,例如香港基督教服务处;2. 由某个教派办理的机构,例如路德会社会服务处;3. 由某间教堂办理的机构,例如中华基督教会合一堂老人中心;4. 与教会没有正式关系,是由一些基督徒组成的机构,例如基督教灵实协会。
其实还有些在名称上看不到有任何基督教色彩,但创办时是由基督教或基督徒创立的,例如香港家庭福利会和香港青年协会,都是由基督教创立的。可见基督教对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基督教的影响还有以下几方面:
1. 基于信仰上对怜悯和公义的坚持,基督教往往在提供服务纾解民困之余,也注重倡导的工作,探索引起社会问题的根源,以求有更完善的社会政策;2. 敢于接受挑战,所以基督教社会服务机构都经常创新服务以回应社会新需要;3. 出于对个人的重视和尊重,基督教社会服务机构是首先在香港引进专业社工,建立专业的社会服务体系;4. 受到受托主义的影响,所以注重服务质素、透明度和交代,为社会服务订立指标。
进入二十一世纪,香港社会服务的面貌也起了很大变化,需求愈来愈大,资源愈来愈少,专业也受到很大冲击,机构面临走向管理主义的危机。在这情况下,基督教机构更有其独特的角色可以扮演,基督教机构可协助员工重新检视从事社会服务的原委和承担,可以坚定机构作为先导和倡导者的角色,可以在社会服务受到市场机制和管理主义冲击之下继续调校好机构的使命和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