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均已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但是公益人士雷闯却发现包括清华、北大等在内的大部分中国高校,却没有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2013年1月,雷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先后向全国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
之后,雷闯收到40所高校的回复,浙江大学等28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决算待主管部门批复之后,将主动公开。目前,雷闯仅发现成都大学公开了2012年的三公经费。清华大学等7所高校未明确表示是否公开;西南交通大学表示暂不公开;首都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
浙江大学的回复是:“我校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正在编制2012年度财务决算,该决算信息需报经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届时学校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决算信息,并会根据国家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依申请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成都大学的回复是:“目前我校正在编制2012年财务决算,经法定程序申请批准、主管部门批复后,学校将按照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并根据国家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依申请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近日,雷闯登录成都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了《成都大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文档。但是,雷闯登录其他表示将主动公开三公经费的大学的相关网站,尚未发现有公开的情况。
文档显示,“2012年成都大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4.29 万元,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304.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2年决算23.29万元,2013年预算20.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12年决算104万元,2013年预算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2年决算177万元,2013年预算177万元”。
而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高校三公经费。
华东理工大学的理由是:“不属于学校信息公开范围,本办公室决定不予公开。”上海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的理由中都提到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认为不属于其中规定的应公开的内容,因此不予公开。
有意思的是,西南大学不公开的理由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您申请的事项与您的工作、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因此,学校暂时不能给您提供相关的信息。”而针对同样的申请,河海大学的回复是,“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要求,进行财务信息公开。”
雷闯表示:“针对相同的文件,西南大学和河海大学却有不同的解读,说明《通知》本身不给力。”
清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北京职业政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共7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决算正在等待上级部门批复,或正在积极推进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公开三公经费。
如清华大学的回复:“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我校201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仍在进行、尚未完成,支出决算尚未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复。”
扬州大学回复:“我校三公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工作,正按照相关要求在积极推进之中。”
此前,财政部曾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湖北专员办认为高校三公经费管理混乱应予以整体治理》,调查报告显示:“湖北专员办在对华中科技大学预算资产财务检查中,发现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公费出国、公务招待和公务用车的三公经费开支金额巨大,会计信息不真实,反映出相对行政机关,高校三公经费问题严重,欠缺有效管理和控制,必须和行政机关一道进入整体治理范畴”。报告还显示,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但是《条例》尚未对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加以规范。
为了提高高校工作的透明度,教育部在2012年12月20日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不过,《通知》并未对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对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而对于地方高校则“参考”执行,而且,“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