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传递出信号: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对于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却指出:受长期“大政府、小社会”传统影响,中国NGO尚未做好准备承接政府的社会服务大批量采购。
“国内部分城市,在某些领域已经开始尝试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邓国胜介绍,比如在北京社区推动公民参与社区公共生活方面,一些专业性能力比较强的NGO便参与其中,承接了政府的采购。“但总体来说,国内NGO发展太初级、水平参差不齐,承接大批量采购还很成问题,之前也曾出现过政府采购招标,无人应标或应标质量太低的情况。”
邓国胜认为,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时,可考虑优先从国内NGO发展较为成熟的领域放开。如艾滋病防控等医疗卫生保健、环保宣传、养老及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这些领域,NGO拥有志愿者的优势,个别还拥有专业技术特长,具备一定的优势。”
邓国胜同时指出,需要有思想准备的是,当政府机构退回管理、监管岗位,“新上手”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提供服务,可能在短期内服务质量会有所下降。“毕竟跟强有力的政府相比,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刚成长起来,在吸引高素质人才等方面就不具备优势。”邓国胜说,因此,政府在制定购买服务清单的同时,耐心扶持NGO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模式,在英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地区,已日臻成熟。在为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NGO发挥着重要作用。邓国胜预测,国内NGO距离成熟地承接政府大批量采购,至少还需近十年的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