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知名网友周筱赟曝料称,演员李亚鹏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简称“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比如违规使用“中国”字眼,李亚鹏在担任“书院中国”法定代表人时,违规同时担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书院中国”财务报告不清等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李亚鹏违规担任法定代表人,将展开调查。
“书院中国”方面表示,将在12月22日作出回应。
【质疑1】
财务报表多支出5万?
基金会表示没有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显示,“书院中国”成立于2012年5月2日,类型为非公募组织。
周筱赟称,来自“基金会中心网”的“书院中国”财务报表显示,“书院中国”在2012年度总收入240万,总支出37.6万多元。总支出包含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三项总额31.87万,比报表中总支出要少5.72万元—这神秘消失的5万元支出用于哪些方面不得而知。
“书院中国”工作人员称“没有任何问题”,并表示在12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不会就这些质疑进行公开回应。
据了解,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基金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财政报告,由民政部门进行审计。
【质疑2】
李亚鹏“任职”是否违规?
市民政局称基金会曾表示可能变更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信息显示,“书院中国”法定代表人为李亚鹏。在工商部门查询后发现,李亚鹏同时还是北京市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筱赟在微博中认为,李亚鹏“任职”违规。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情况如属实,李亚鹏可能涉嫌违规,他们会就此展开调查。
该工作人员透露,“书院中国”曾就相关问题向民政局咨询,并表示可能会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质疑3】
基金会能否冠名“中国”?
市民政局称“中国”属于词组,基金会不违规
周筱赟在微博中称,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公募基金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书院中国”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经过北京市民政局审批、获批成立的,名称上没有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书院中国”名称中的“中国”属于词组搭配中的一个,不是“挂在前面”的,不标志着活动范围等,且其在全称中注明“北京市”,因此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