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透露,2013年,超过15亿棚改资金被骗取,超78亿被挪用。同时,超1.7亿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刘家义作《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布了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等。
保障房资金管理方面,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
比如,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河南新乡投资集团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
住房或补贴分配方面,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等,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住房或货币补贴,有2.65万套住房被挪作他用或违规销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已追回资金41.84亿元,取消2.9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万套,完善制度724项。
据刘家义介绍,2013年,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22.92亿元,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筹资5646.86亿元,当年保障3158.1万人。
审计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也出现颇多问题。从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情况看,2010年至2012年,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共计39.27亿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
此次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34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8.4%。其中:1595.71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涉及公职人员28人;1.73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对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
审计报告指出,4432.68万元扶贫资金损失浪费。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宁夏同心县投入391万元,建设17座移民新村标志牌楼,动用扶贫资金114万元。有五个县的扶贫主管部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扶贫经费中违规列支吃喝、旅游费用53.36万元。此外,还有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一年以上。
对此,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根据审计结果,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并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