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 BSR)的慈源项目正式启动的当天,BSR也在北京召开“搭建跨部门合作平台扩大社会投资影响力”研讨会,邀请中外专家热议中国跨部门合作与社会投资问题。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CSR)意识的逐步提升,如何更加有效地利用跨部门合作契机来开展企业战略公益,提升社会投资的价值,已成为企业界和非营利领域的共同需求。在这个背景之下,BSR启动慈源项目,并将项目重点放在如何搭建企业与NGO合作的平台并对中国公民社会开展能力建设上。
研讨会就不同的主题分别在两个会场平行举行。会议主办方设置了四个议题:国际公益慈善发展趋势将如何影响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发展?如何推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企业—NGO合作伙伴关系将如何带动非营利领域创新?企业—NGO合作在促进社会投资方面应扮演何种角色?在这些讨论中,战略公益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遗产捐赠或成中国慈善组织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研讨会邀请国外专家介绍了国际非营利部门法律法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现状。来自国际第三部门研究学会的Mark Sidel认为,非营利部门法律的发展呈现多种形式、多样化的发展,一方面政府将会开发并制定越来越多、且越来越复杂和具体的法律法规,对非营利部门行业进行监管;另一方面,非营利部门也在逐渐加强行业自律。NGO注册程序将逐渐简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以促进捐赠。但有些监管尚处于空白,比如对社会企业的监管。在地方层面,政府和非营利部门合作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法律法规试点。
加拿大Benefic律师事务所主任Blake Bromley做了一个《中国未来公益慈善范式观察》的简短报告,从一个西方人的视角分析了中国企业家慈善捐款的文化、制度及其阶段特点。他认为,欧美和中国慈善的文化不同,中国企业家更讲究财富的传承;另外,中国的捐款往往会引来对富人财富获得的正当性的怀疑,甚或引发对捐款原因的追究。这些将会影响到中国企业家的捐赠行为。而西方国家通过高遗产税、赠与税和向公益慈善组织捐款免税等法律法规来鼓励、促进捐款。中国目前尚未进行遗产税、房产税等的征收,但未来遗产捐赠可能成为中国慈善组织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原因在于中国的人口和家庭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除了传承给孩子以外,慈善捐赠将会成为越来越多富人的选择;另外,一些富人家庭的孩子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包括财富管理以及慈善公益方面的教育,从而也使得富人愿意把钱捐给基金会,而不是让自己孩子继承。
战略公益再成热点
在这次会议上,企业战略公益再次成为一个讨论的热点。最近几年,战略公益被反复提及,而这次研讨会上,与会者在分享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展开对中国企业如何做战略公益的讨论。
灵思传播机构副总裁钱为家解释,所谓战略公益基本上不是一个伦理道德、也不是企业公民的规范性概念,它是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的情况归纳出来的。很多外资品牌也是经过多年发展,在外部的诸多压力下才从被动转为主动去做战略公益。如今中国的媒体,尤其是市民媒体、网络言论变得越来越开放,并开始对企业的行为构成压力;此外,还有来自市场和消费者的压力,这些都是推动企业逐步主动做战略公益的力量。战略公益对企业而言,不仅仅是捐钱的问题,它可以设计更具持续性的产品,甚至可以重整供应链,增加企业竞争运营的优势。
通过与社会伙伴的合作开展战略公益可以增强各自的价值,促进更多的社会创新。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如何与非营利机构(NPO)通过创新合作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钱为家特别强调,如果将公益和商业泾渭分明地分开,会妨碍社会创新。要加强社会伙伴价值,首先要破除传统的做公益不求回报的观念,而是要讲求社会回报;第二要破除公益和商业截然分裂的情况,讲求公益和商业的结合;第三,鼓励更多整合性的创新;第四,必须要追求更好的社会投资报酬率。公益和企业的整合一定要考虑公益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让公益议题跟产业特性能够有直接联系,而且能相互增益。通过社会合作伙伴合作,可以优势互补,整合各自的资源,促进社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美国促进企业慈善委员会主任Margaret Coady说,即使在美国也很少有企业真正实施战略公益,但他们也越来越意识到战略公益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做风险投资时体会更深刻。但企业觉得比较困难的是如何衡量CSR的效果,如果能够运用好NGO的伙伴关系,无疑将是企业的一笔资产。
寻找战略慈善的动力源
钱为家认为,中国大部分企业的捐助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会。他期望通过战略公益的导入,能够把中国企业的公益慈善的功利性导向到整体企业运营优势的提升。但如何引导企业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做战略慈善,而不是带有功利性的捐赠?
Margaret Coady说,促进企业慈善委员会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包括两部分:内部披露和外部披露。对内要让员工了解企业在慈善方面的所作所为,能增强员工自豪感和士气,也可以吸引到更多高层次的员工;对外披露的对象包括活动的参与者、股东、消费者等,不同对象的需求不同,因而面对不同信息披露的受众要选择适宜的沟通策略和话题。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无论是中国的企业,还是在华的跨国公司对外都讲要回馈社会、履行CSR,但他们对内都将CSR视为公关和政府关系,视为挣钱的多快好省的一个渠道,而不是更加深入地、切实地、长久地、可持续地来关注社会发展。那么, 跨国公司如何将国际上的公益慈善理念带到中国来,并对内部的员工、老板进行教育倡导?
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总监沈逸说,对多数的跨国公司来说,他们在中国都设立了办公室,很多情况下,在华公司所关注的就是企业的经济收益。但是,比如说在美国的总部可能有来自总部所在地区股东的压力,还有来自公司的形象、荣誉等压力,同样,在美国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企业关于战略公益情况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反馈给中国的消费者。在中国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公众意识的转变,即不仅只关注企业的商业效益。沈逸所做的一些消费者调查也显示,中国消费者愿意消费承担大量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未来企业将会越来越少地视捐赠为公共的手段、赚钱的手段、而是会把它作为企业的战略,这是大势所趋。
沈逸还补充道,我理解的战略慈善在西方很复杂,也有很多的模式。我们可以从跨国公司母公司那里借鉴一些经验,但是否适合中国还需要进行讨论。
针对沈逸发言,有人发问:如果将NGO纳入进来开展战略公益,会不会把这个挑战弄得更复杂?是否真正能够达成更多的合作伙伴关系?沈逸回应:“我们也在观察NGO在中国的运行能力。在中国,政府是很大的利益攸关方,无论我们投入再大也比不上政府的投资。但是国际NGO可以通过为本土NGO提供能力建设、进行知识的转移和人才的培养来体现自身价值。”
尽管NGO在中国依然是很弱小的力量,但是发言者但还是表示对跨界合作的乐观态度。钱为家说,未来支持NGO的平台和资源应该会越来越丰富,事实上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机构会正在运用社会创新的知识、能力和资源协助本土的NGO或者是对接国际的NGO共同去形成更多的社会伙伴的行动。他认为中国现在缺乏的除了信息披露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机构发展、项目开发与管理、合作伙伴关系整合,资源整合等方面帮助NGO和基金会进行社会创新,需要一个比较系统性的平台去帮助NGO的发展。
Taproot基金会总裁兼创立者Aaron Hurst指出了非营利部门相对企业的巨大差距,他同时分享了Taproot基金会如何通过吸引企业和专业人士参与非营利事业,如何将非营利部门的需求和企业和专业机构的需求、资源进行对接和匹配的成功做法。有人问Aaron,“你们和美国的公司合作主要是参与NGO能力建设,公司是如何和NGO进行合作的?另外,在中国是怎么做的?”
Aaron说,很多公司策略重点有了转移,他们开始注重增加自己员工志愿服务的技能,并对志愿服务的时间以及产生的影响进行量化评估。我们也希望在这方面做些规划,以让员工到社区提供服务,并在公司内部成立NGO咨询团队;当企业对NGO合作伙伴有了深入了解后,在IT、人力资源等方面就有了更深入的合作,双方的信任感也增强了。
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的翟雁补充说,企业也不一定非要做正式的企业员工志愿者项目,恰恰是那种零散的、员工自愿的、且企业允许其在一定工作时间内从事志愿服务,员工的热情更高。中国有一些NGO 也在做一些与企业互动的项目,但效果不太一样。 它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私人的关系,如果过于行政化并且被干预,有的时候不一定能够真正的渗透在草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