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自然之友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问题致两会代表的公开信

 

长江多种珍稀特有鱼类即将失去家园

 

——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

 

我们是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成立于1994年,致力于推动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让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并转化成为自觉的行动。请原谅我们以这种方式向你们反映有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改边界的紧急事项。 

 

    2011年1月10日至21日,环境保护部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调整”进行公示。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此次调整将把保护区范围缩小1460.4公顷,合为14,604,000平方米。调整后重庆辖区内范围将被缩小,将松溉镇至马桑溪大桥水域调整为非保护区水域,调出长度22.50公里;将石门镇至地维大桥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长度73.30公里。一旦调整方案获得通过,会对长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致命的打击,导致长江多种珍稀特有鱼类濒临绝境。

 

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调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边界了!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为“长江上游合江至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4月建立。其建立是为了补救因水电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等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及时拯救长江上游濒危鱼类,主要保护对象为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产卵场。2005年,为了给金沙江流域水电开发即溪洛渡和向家坝两个水电站让路,该保护区的边界被迫做出调整,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5年的这次调整,被称为“掐掉了保护区的头”。国家领导人对此曾有过批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更名一定要慎重,这次调整后就不要再动了。言犹在耳!

 

但是,令人感到非常遗憾和震惊的是:2010年11月16—19日,在国家环保部召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修改的申请方案竟然被专家评委们全票通过了。

 

 目前,环保部就该自然保护区边界调整所公示的材料只有保护区边界调整前后的两张规划图,甚至没有任何针对地图的简单说明,更没有公示调整保护区边界的申报书、保护区范围调整部分的综合考察报告、修改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针对本次调整的会议纪要和评审意见。如此公示,实可谓华而不实、流于形式。公众无法从公示材料中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依据,公众参与也就无从谈起。

 

    作为长期关注长江生态保护的环境保护组织,我们对此事有三点看法,提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给予关注:

 

1.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边界一再被修改,对日后国家级保护区的边界调整有潜在的“示坏”作用。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经过多学科专家组长期的现场调研和一系列的论证,以及多部委的审批。这是一项非常严谨和科学的制度安排,是中国长期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对全人类、对地球家园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之体现。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至今,短短不到11年的时间,已经进行过一次调整,目前又要进行第二次调整,如果此次调整再获批准,那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独特的生态价值如何得到保障?中国科学界论证和建立保护区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也值得怀疑。  

 

 2.自然保护区一而再、再而三地给经济发展让路,也与最新的中央精神不符。

 

 2010年5月18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要求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要禁止开发。

 

 而此次“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范围,恰和重庆市拟建小南海水电站的坝址重合,让人不由得想到此次保护区范围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小南海水电站修建让路。

 

  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曾于2008年3月在中科院学术期刊《长江流域与环境》上发表文章,指出“小南海江段是关系到保护区内珍稀特有鱼类的生存和三峡水库渔业资源的增殖的至关重要的‘生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应当在这里修建任何水利工程。这样的‘生态通道’也是修建鱼道或其他任何过鱼设施所不能取代的”。

 

 3.“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调整的审批过程完全没有体现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原则。

 

 中国本土的多家环保组织长期以来一直关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修改的问题,2010年,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向评审委员会委员发出公开呼吁信,请求他们做出对历史负责任的决定,并向环保部提出召开听证会的申请。但是,环保组织在这件事上表达的严肃关切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2010年11月的评审会之前及期间,环保组织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在大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已经走完本应体现一定程度的公开、透明原则并吸纳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的程序。 

 

 发展经济不应该以牺牲生态为代价。中国的保护区既是发展和富裕起来的全体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和种质、基因宝库,也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策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恳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关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改边界的决策过程:

 

1. 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停止目前重庆市综合发展规划中有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修改的审批过程,寻找其他的替代方案,或者重新设计审批的过程,加强公众参与的力度,召开公众听证,听取更广泛的公众意见,审慎决策。 

 

2. 重视环保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公开的原则。正如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指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是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设立在环保部的国家级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评审委员会承担着国务院赋予的重要职责。应该严格遵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的程序,防止不合理的调整对保护区的功能造成损害。”公众参与的切实落实,是保证评审委员会机制发挥关键作用的重要补充,从目前的情况看,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感谢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百忙之中关注此事,并祝你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自然之友

 

zhangboju@fonchina.org

 

2011年1月20日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之友  之友词条  长江  长江词条  公开信  公开信词条  珍稀  珍稀词条  鱼类  鱼类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