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公民社会援助的策略性思考
--作为一个持久可信赖的可靠合作方以支持转型期的中国
受访人: 纪韶融,罗伯特·博世基金会中国区域事务项目主任(国际关系,美洲与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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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要点
在2006年,我们基金会正式把“中德关系“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第一个长期的媒体交换项目于2008年开始。
我们现在已经做了六年多的项目议题了。我们选择议题的主要标准是必需有长远的可持续的影响力。我们的中国项目相对而言还很年轻。我们已经逐渐从创始阶段成长到下一个阶段,不过我们还是新手,还在探索新的议题。作为私人基金会的优势是我们有更高的可信度,因为人们不会认为我们隐藏着什么政治目标。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弹性。我们最想做的是策划那些反映德国和中国切实需求的项目。在过去七年里,我们大部分是与具备多年中国在地经验的德国机构合作。
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很重视合作。我们有各种项目形式,有些项目虽然资助但很少介入,有些项目是与合作伙伴平等密切的合作。对于第二种形式,与合作伙伴建立信任,说明各自具体目标和想法非常重要。我们很注重效率。之所以建立中国项目,正是为了作为一个持久可信赖可靠的合作方,支持刚萌芽的中国公民社会,支持转型期的中国,支持中国内部改革进程。至于公民社会,有很多东西还在初始阶段,这也给了我们良好的机遇去搭建中欧间的平台,为双方见面、讨论和意见交流提供支持。
严格的双边关系如德国-中国或德国-日本关系是20世纪的概念,以西方自由秩序为特点。在目前这样的多极世界,情况已经有所变化。罗伯特·博世基金会正更多地转向区域策略。就拿中欧民间组织互换项目来说,项目涉及的民间组织不只是来自德国和中国,还包括别的欧洲国家。
我们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我们总寻求时机在合适阶段转交项目或在我们觉得有新的可接受的合作伙伴时,比如政府或其它私人机构,重新分配我们的资金。
本采访由傅洛达博士于2014年8月7日通过Skype完成。翻译:徐苏静、傅洛
达。
全文访谈
傅洛达(傅):罗伯特·博世基金会是什么时候开始在中国做项目的?你们在选择与中国相关的议题时有什么主要标准?对于有关支持公民社会议题的项目,你们内部做决策时,从多大程度上会考虑中国政府对公民社会所持的立场?
纪韶融(纪): 在2006年,我们基金会正式把“中德关系“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第一个长期的媒体交换项目于2008年开始。我们现在已经做了六年多的项目议题了。我们选择议题的主要标准是必需有长远的可持续的影响力。我们在中国及世界其它区域的活动都注重长期效应。
我们在中国开展的活动及与中国相关的活动集中在媒体、教育、善治、公民社会及文化领域。就中国的公民社会而言,政府宽松的态度往往对项目的可操作性起关键作用。中国政府所推出的新法规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去盲目跟从政府的建议,而是这样有利于我们理解政府对某些议题的立场。我们在有些领域与政府的合作很紧密,比如我们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起合作的德国-中国法官交换项目。在其它领域,比如与德国亚洲基金会合作的中欧民间组织互换项目,就聚焦于欧洲和中国基层社会的交流。
傅:回顾罗伯特·博世基金会过去几年与项目伙伴的合作,您是否看到你们合作伙伴的一些变化?比如,你们的合作伙伴是不是有很多政府机构,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或是草根NGO?
纪: 我们的中国项目相对而言还很年轻。我们已经逐渐从创始阶段成长到下一个阶段,不过我们还是新手,还在探索新的议题。作为私人基金会的优势是我们有更高的可信度,因为人们不会认为我们隐藏着什么政治目标。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弹性。我们最想做的是策划那些反映德国和中国切实需求的项目。在过去七年里,我们大部分是与具备多年中国在地经验的德国机构合作。这背后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德国税收法,想要直接支持中国合作伙伴相当困难。我们合作机构大多在中国设有办公室或办事处,比如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或者他们十分了解当地情况,如执行中欧民间组织互换项目的德国亚洲基金会。
傅:你们基金会的总部在斯图加特,而你们的合作伙伴的办公室要么在德国要么在中国。我知道GIZ仍然在北京设有办事处。不知你们“遥控指挥”的经历如何?您作为中国项目部负责人与合作伙伴经常见面吗?比如一年去中国一次或者更多次?对我而言,实地亲历项目及其进展很重要。
纪: 就我们的国际关系项目来说,让区域专家做项目负责人是很明智的决定。首先是语言问题。其次,在地经验当然也很重要。我定期去中国,一年三到四次左右。与德国和中国的合作伙伴的讨论对项目至关重要。我们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保持紧密联系,不过这些都比不上实地亲历。访问中国不仅让我有机会定期感谢我们的合作伙伴,而且有助于直接感受中国的整个氛围变化。所以我很珍惜这种机会。
傅:你们是怎么保持资助方的权利和执行机构对公民社会议题的掌控权之间的平衡?
纪: 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很重视合作。我们有各种项目形式,有些项目虽然资助但很少介入,有些项目是与合作伙伴平等密切的合作。对于第二种形式,与合作伙伴建立信任,说明各自具体目标和想法非常重要。我们很注重效率。我们想知道钱具体是怎么花的。虽然我们一般是主要资助方,我们会避免和受助机构间出现“大卫和歌利亚”式的不平衡的情况出现,而是确保相互尊重。我们常常是一方负责关注议题,一方提供管理经验。
傅:你们与项目伙伴的合作上是否有偏好的模式?是比较喜欢单一的合作伙伴模式还是多个合作伙伴模式?
纪: 想要成功地增进国际间的了解,只有一种办法,就是以双向互动的模式。项目本身就是为了相互了解和学习。就此,我们没有特别的合作偏好。我们更多的是以务实的方式处理。比如在“中德媒体使者”这个促进两国年轻记者互访的交换项目中,我们是与德国汉堡应用科学大学的国际合作平台-汉堡国际媒体中心及北京的清华大学合作。两个机构分别为我们执行了一些项目,比如设计研讨会或者帮我们安排面试筛选。就这个项目而言,多机构合作模式就很合适。我觉得最合适执行手头项目的合作模式就是好模式。关键是找到最有效的模式。
傅:你们基金会对中国公民社会是否有自己的理解?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谁来设立你们机构有关中国公民社会的话语议程呢?
纪: 在罗伯特·博世基金会,与中国有关的问题都落到我肩上了(笑)。当然我们不仅仅依赖于内部观点。我们与外部的合作方有很密切的联系。可以说之所以建立中国项目正是为了作为一个持久可信赖的可靠合作方,支持刚萌芽的中国公民社会,支持转型期的中国,支持中国内部改革进程。至于公民社会,有很多东西还在初始阶段,这也给了我们良好的机遇去搭建中欧间的平台,为双方见面、讨论和意见交流提供支持。我们想向中国介绍与其相关的德国经验。虽然德国在公民社会领域方面有较长一段历史,但是这个概念并不是德国发明的。这也是为什么双方的信息交换、经验交换和相互理解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开端。
傅:您刚才说中国公民社会还处于早期阶段。根据您自己的观察,您是怎么看今后5-10年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的?
纪: 众所周知,想要对中国做出一年之后的预测也是很难的一件事。从官方的说法来看,中国政府会从社会福利的一些领域退出,这给中国公民社会提供了很好的介入机会。不过同时我认为这种官方说法也有让人担忧的地方,因为公民社会项目只是被看成先前政府福利项目的替代,只是把原本国营的服务转交给具有企业性质的合作机构,比如社会服务。这种定义就很狭隘。如果减少政治包袱,中国公民社会的潜力将很大。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更繁荣,但是我也意识到当前还存
在其不能跨越的界限。
傅:你们的项目活动是不是有一个战略计划?比如当你们支持一些议题时,在某些领域,你们肯定有实现变化的目标或信条,比如你们想看到个人、组织、社区、社会或者政策层面的进步。很多基金会把政策层面的改变看成他们工作的最高标准。你们是否有类似的目标?
纪: 我们所想促成的是个人的改变,至少是观念看法的改变。没有个人的改变就不可能有其他的改变。要达到这个目标,这需要个人到所在地亲身体验。一个成功例子是媒体使者项目。这些年轻的中德两国记者分别到对方国家生活和工作三个月,在此期间就可以看到变化发生。他们深入了解对方国家很不同的媒体制度,深受启发,带着想法、故事和更深的理解回到本国。如果一个机构是一个学习型机构,他们对新看法新方式会比较开放。我觉得这也是让机构从个人的改变
中受益的良好契机。从政策层面,我还是想提中德法官交流项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项目很支持,因为他们知道法官间的互动不仅可以了解对方是怎么处理某些事务,还有助于提高中国法官对自我的理解和尊重意识,也让其明白法官在德国社会的角色。这个项目还只进行了四年,现在谈其对政策的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是从法官们从这个项目以及最高法得到的支持可以看出,他们很想把从项目中获得的经验运用到中国,看是不是也可行。
傅:这是一个不错的例证来说明交换项目如何促进国际理解。我过去几年对中欧公民社会交流的想法也有所改变。虽然互访对这些交换项目的参与人有启蒙作用,我注意到语言和文化障碍还是需要克服。我有时也考虑互访后所产生的见解怎么真正运用到机构中。就拿法治来说,中德的情况很不同。我越来越觉得有必要架起中国从业人员和专业人士与台湾或东南亚国家同行之间的交流,这些社会更加接近中国社会。我的下一个问题是你们是不是试图这样做呢,架起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桥梁?
纪: 你说的很有道理,确实这样。严格的双边关系如德国-中国或德国-日本关系是20世纪的概念,以西方自由秩序为特点。在目前这样的多极世界,情况已经有所变化。罗伯特·博世基金会正更多地转向区域策略。就拿中欧民间组织互换项目来说,项目涉及的民间组织不只是来自德国和中国,还包括别的欧洲国家。我们在亚洲的项目也正采取区域战略。其中有一个项目就是我们让韩国、日本和中国的年轻人与德国、法国和波兰的年轻人一起谈记忆文化。我们还与多个合作伙伴一起运作了“全球治理的未来”-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多边对话”项目,一个面向印度、中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的有关青年领袖的项目。执行区域项目,让我们不由会更多地考虑多边关系。从另一个角度,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采用多边策略。
比如,如果中国法官想要了解“德国制造的法律”,如果我们除了德国的法律之外,还让他们了解波兰和荷兰的情况,这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对于这个案例,双边策略还是很有用的。
傅:我们刚才谈了地域战略。谈到涉及中国的项目,你们对于所资助的项目制定了什么样的可行目标?
纪: 这个问题涉及我们是怎么评估我们的项目。关键的一点是要有现实的目标,否则我们达不到任何短期的根本改变。我们不做没人需要的项目。至于八年来的“中德关系”项目,要讨论所产生的根本影响可能还为时过早。如果看我们基金会在波兰、法国或美国的合作项目,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三四十年来的成果。当然,中国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工作是一步步开展,别人知道我们是可靠的,有需要时我们就会在,而且我们是开放的。这是我们的价值观,像中国这样快速变化的社会,很多人欣赏我们这种脚踏实地的态度。
傅:您所说的是长期效应。对于中短期效应,很多基金会很难建立一套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就报告而言,很多合作伙伴可以表述投入和产出,但是却解释不了成果及他们工作的可能影响。你们是不是要求申请方申请资金时包含社会影响的设计和评估策略?如果是的,可不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例子?
纪: 我们每年设计和资助八百多个项目。因此我们有一系列的评估体系。在申请阶段,我们就很注重合作伙伴打算怎么衡量项目的结果。比方说法官交换项目,其项目的有效性就很难只是通过数字或事实来说明。我们每年支持20个法官。这些法官回到中国后再开展内部培训,他们又会影响上百甚至更多的法官。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我们可以说我们的项目使一千位法官直接或间接受益。这只是数据。虽然我也喜欢数据,但是更重要的是个人从中得到的经历。对于项目结果的制定,我们应该确切地知道所做的项目可以有什么样具体的贡献。我们所讨论的是贡献,而不是归属。这就意味着我们对项目做评估时,不应该把项目范围外的发展当成我们自己的贡献。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我们重新设计基金会评估策略的一部分。
傅:我之所以问监测与评估的相关问题,并不是我对其中的技术环节很感兴趣,而是监测和评估能让一个基金会成为学习型组织。那你们从成功和不成功的议题中学习到什么?
纪: 人类的天性使然,我们对自己的付出有一定的偏爱,特别是基金会那些被外界认可的工作领域。在“做好”这样的框架下,很重要的是不要迷失目标。有些时候你可能觉得继续做一个项目就够了,因为只要做好就行。我觉得不断自我反省并问自己是否真正达到目标是一个不错的做法或管理理念。
傅:总体而言,您是怎么看你们的项目:你们是不是有退出机制,有一些领域是你们不想继续,而想让政府或其它资助方接手的?您在我们的对话刚开始也提到可持续性的重要性。可以说每个项目最终会结束。项目因资助结束而分崩离析的情况并不少见。你们是怎么处理类似问题的?
纪: 我们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我们总寻求时机在合适阶段转交项目或在我们觉得有新的可接受的合作伙伴时,比如政府或其它私人机构,重新分配我们的资金。当然,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是为什么基金会之间的合作很重要。你可以称之为战略转移。在一定情况下,别的基金会可能也有兴趣支持某个领域,这样你可以与对方可以达成一个协议,他们可能会在方式和目标上稍作调整后,延续项目。我们开始做项目时就会考虑退出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项目进展到一定阶段后,有资金去做其它领域的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