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志艳,资助者圆桌论坛秘书长,国际公益学院客座教授,长期为资助型基金会提供咨询服务,出品《公益的方法》、《资助通识》等实践方法类作品。
做公益的四大弊病
公益面对的绝大多数都是社会问题中的硬骨头。比如贫困、教育不平等、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社区凋敝、自闭症、罕见病,这些都是在社会中长期存在、根深蒂固且极其难以解决的问题。社会问题极其复杂,使公益具有天然的困难性。这一点既无法克服亦难以避免,我们只能迎难而上。但反观我们自身,公益人或公益机构在心理上或行为上也有一些习惯,使我们偏离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向。依我个人观察,以下这些情况是普遍存在,并且需要时刻加以注意的。
1. 喜欢干事而不喜欢想事
很多公益组织的定位就是做活动。在活动中与直接受益对象打交道,让人感到快乐,充满能量。一遇到需要把事情琢磨明白,或者需要去主动深究和探索某种道理,很多人就会头疼。喜欢干事表现在工作上,不少机构恨不得把 100% 的精力用于干活,而在设计、监测、评估、反思、学习等方面,花得时间越少越好。即使是筹款,公益组织也希望赶紧把钱拿到手,然后就可以迅速投入战斗,而和资助方、合作伙伴、受益人以及专家一起讨论项目设计和改进,常常被认为是浪费时间。
疏于“想事”还表现在,很多公益机构经常说,自己不是“专业的教育机构”,不是“专业的环保机构”。如果追问一句,那么你是专业的什么机构时,他们会认为自己是“项目协调机构”。疏于思考,仅仅执着于日常工作和公益活动,对本领域内的知识鲜有积累,也缺乏见解,这已经成为公益发展的最大障碍。
2. 主体游移
虽然公益极为强调权利,但公益本身也蕴含着严重的权利问题。比如,资助方的意见总是被仔细聆听,而受益人则常常是被动的接受方。受益人在项目设计和执行的过程中被严重边缘化,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有的时候,公益组织的价值主张和理念主导太强,也会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服务对象之上。
我曾见过不少公益组织为自己到底为谁服务而争执。有人认为是捐赠人,有人认为是合作伙伴,有人认为是最终目标群体,也有人认为公益主要是为了让自己更安心。服务对象到底是谁?这个关乎机构定位的根本问题,却也是最经常发生分歧的问题。
3. 理念情怀主导
整体说来,公益行业的根基是理想、信念、情怀,而不是效果、效率和创新。很多公益机构都有完整的理念和价值观体系。理念情怀让大家魅力四射,但也很可能发展为偏执,妨碍机构认识客观世界。理念、情怀、价值观,是一种个人或集体的选择,在很多机构成为了一种不容置辩的类似于信仰的事物。有一些机构操作某类的项目久了,也会将项目的核心内容奉为圭臬,不容讨论和质疑。这类笃信的东西越多,留给科学分析的空间也就越少。当我们听不进不同的声音和意见,看不到不符合理念的事实,方案也就无从进步了。
4. 平衡中庸
做公益时间久了,慢慢感觉到公益行业里也有“政治正确”,那就是共同成长、合作伙伴、平等尊重等温情脉脉,而竞争、淘汰、最优化这些较为“激烈”的表达则很让人忌讳。这种心理表现在合作关系上,追求的不是谈判和契约精神,而是相互体谅,彼此谅解;表现在机构管理上,追求的不是制定清晰的目标并竭尽所能,而是民主、平等、彼此温暖。在大多数公益组织,与激动人心的口号成鲜明对比的,是行动上的温和、凑合以及保持平衡。
平衡中庸让公益行业充满人情味,但也使公益组织不是那么有卓有成效。公益组织有改变世界之心愿力,但却无改变世界之行动力。更为严重的情况是,一部分公益组织身上道德上的优越感和资源能力上的自卑感并存,这使得他们不能自在、自信地与周围世界相处。
如果你在阅读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具有上述习惯,甚至发现自己内心深处认同其中的观点,那就要十分小心了。你或你的机构正在面临“无效公益”的危险。这些习惯在日常工作中不易觉察,很容易陷入其中而不自知。我们只有通过长期有意识的训练,培养理性的能力,才能慢慢摆脱这些习惯,走上有效公益之路。
公益的六大原则
在我看来,方法本身是中性的,并不能直接带来有效性,有时如果运用不当,方法和工具反而可能成为桎梏。因此,没有一些基本原则的指引,就好像在没有灯塔的海中航行一样,速度越快可能偏差越大。对于一家公益组织而言,理解并应用这些原则也将是组织有效应对社会问题的第一步。
1. 项目即探索
我们将每一次做项目的过程,都看做一次探索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尝试。所以,项目不再仅是一次干事之旅,而且是一次思考和学习之旅。我们不是设计好一个项目方案,然后付诸实施,也不是组织中一部分负责设计,另一部分人负责实施。干事和想事不分家,操作和设计不分家。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公益实践者始终保持着对目标对象、对需求、对更好解决方案的好奇和探索,也始终保持着对自身角色、以及社会影响的反省和探究。
2. 目标对象为先
公益从业者应该不陌生“利益相关方”这个概念。在所有利益相关方中,我们应该将目标对象放在考虑的优先地位。设计项目方案的时候,从目标对象的问题出发,实施项目的时候与目标对象密切互动,监测评估的时候,倾听目标对象的声音,衡量目标对象的变化。
目标对象为先,那么资方如何处置?他们都是我们服务目标对象的伙伴。我们做项目,不是为了筹钱,或者为了帮资方花钱,而是因为目标对象需要有所改进,所以我们才需要筹钱、花钱。不是我们要和资方一起设计项目,让目标对象参与进来,而是我们要设计自己以及资金的角色,参与到目标对象的变化中去。钱永远是一个杠杆的作用,而非目的。
3. 从问题出发
做公益不是为了实现自身的“公益理想”,而是为了解决目标对象的问题。所以一切项目的起点都是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越是复杂,我们越是不能急于行动,而是要更加耐心地理解问题,找到切入口。
从问题出发还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监测和评估时,我们首先要问,监测评估的结果主要给谁看?我们为什么要监测评估?当调整项目时,我们要问,项目遇到了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总之,多问“为什么”,多思考一些根本性的关键问题。
4. 逻辑一致性
项目方案所针对的问题、目标、衡量指标、活动、团队、预算等等,都不是相互分割,而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目标是针对问题的,指标是衡量目标的,活动是用来实现目标的,团队和预算则是活动需要的人力和资金投入。他们是一个逻辑井然的结构,可以相互校正从而达到相当程度的协调一致。虽然,完全的一致不可能实现,内外部的变化随时会打破平衡,但这个校正的过程有助于梳理项目方案,是项目设计的精髓所在。
5. 验证意识
我们的理念、情怀以及对项目方案的设计,其中大部分都是猜想,是假设,他们本身未必可信,需要在工作中接受验证。而且,任何有意义的项目设计,其本身都可能被事实推翻,不能被事实推翻的项目方案,基本是空泛且无意义的。具备验证意识,要求人们保持一种科学和怀疑精神,至少要能够区分哪些是事实,哪些是假设。
6. 持续改进
对复杂社会问题的探索没有终点,项目方案一直会有改进的空间,即使已经相当成功的项目,如果保持不变,也注定会失效乃至消亡。因此演进、完善乃至颠覆性创新是项目发展的应有之义。如果我们不想改进项目,或者项目在某些时刻面临终止,因此没有了改进之必要,那么我们也就不再需要深入分析问题,不再需要监测评估,谈公益方法对该项目也就没有意义了。
*本文经授权选摘自李志艳所著《公益的方法——我们如何分析社会问题,如何设计、检验和改进解决方案》一书的引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南都公益基金会机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