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徐永光:推动N-GDP制度完善的发现与思考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先生,3月14日在北京·非营利部门经济规模测量方法与统计体系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了对推动N-GDP测量制度完善的四个重要发现以及思考。

 

“非营利部门经济规模”这个概念很好,但要准确表达不容易。于是南都基金会与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团队在合作中一起发明了一个英文缩写新词:“N-GDP(即NPO-GDP)”,好记,且国际接轨。

 

在推动N-GDP测量制度完善中,我有以下发现与思考:

 

第一个发现:社会服务领域计划经济回潮

 

民政部2007年开始发布《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7月,民政部和云南省政府在昆明联合主办“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我在发言中分析了民政部从2007年到2012年的统计公报,发现6年间政府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从1200多亿增加到3600多亿,有3倍的巨额增长。但在这6年间中国社会组织在第三产业中的增加值比重不升反降,呈现社会服务领域国进民退、计划经济回潮的趋势。

 

 

2012年,中国社会组织(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一共49.9万家,创造的增加值是525.6亿,占第三产业增加值231,626亿元的比重为0.23%。社会组织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519,322亿元的比重为0.1%。2012年的N-GDP比2011年低28%,甚至比2007年还要低18%。

 

 

从图表上N-GDP发展的增减曲线看,也有其逻辑可寻。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2008年-2009年的N-GDP由此上升;2012年N-GDP为何大幅下降,是因为2011年中国公益遭遇多事之秋,当年相继发生了五件大事,一是郭美美炫富事件;二是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中华慈善总会的三千万元电池板被非法变卖;三是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假慈善之名卖医疗保险集资,四是希望工程走向非洲--这本是好事,却躺着中枪;五是陈光标假捐被媒体曝光。这五个事件使得公众对公益公信力产生怀疑,第二年N-GDP下降实属正常。

 

中国N-GDP数据走低,既有“计划经济”回潮和公益信任危机的原因,还有统计上的问题。

 

 

第二个发现:中国社会组织GDP贡献率可能已达千分之七

 

我相信社会组织所创造的GDP数据不会如报告中所讲的那么“差”。所以,2015年在参加爱德基金会“新常态下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论坛”之前,我分别对国家统计局、民政部、教育部、卫生部披露的基金会、社团、民非数据亲自进行分类估算,估算结果是:中国社会组织创造的GDP在4000亿以上,占GDP比重应达到千分之七左右,而不是千分之一。

 

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统计报告》其中一项数据做分析,当年社会组织就业职工6,365,813万人。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3年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城镇管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9,259元,社会组织仅工资总额一项就达到313,573,582,567元。而民政部数据中,社会组织增加值571.1亿。“劳动报酬”这个增加值的组成部分是全部增加值的5倍多,出现部分大于全部的情况。比较有意思的是,国家统计局关于社会组织的统计数据除了增加值这一项,其他数据都与民政部一致,唯独增加值为空白。

 

2015年7月,南都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课题组联合发布“第三部门GDP统计研究”报告。交大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社会组织的GDP贡献约4068亿元,也是民政部数据的7倍左右。其中2012年全国仅民办卫生机构的增加值至少为699亿元,而民政部公布的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仅为525.6亿元”,也是部分大于全部。

 

那N-GDP去哪里了?社会组织在创造社会价值,GDP肯定不会丢,只是因为没有建立统一的测量标准和归口统计制度。譬如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可能归口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统计;大量有政府背景的社团和基金会,可能归口各个业务主管单位统计;同一个时期,公办基金会的资产还会被当成国有资产归口到国资委统计。没有统一的测量标准和归口统计制度,是造成数据统计误差的重要原因。

 

 

第三个发现:民政部社会组织统计数据发生了重要变化

 

2016年民政部发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6.2万个,比上年增长9.2%;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34.8万人,比上年增长7.7%;社会组织全年累计收入2929.0亿元,支出2383.8亿元;统计公报中第一次使用“收入”和“支出”的经济贡献数据,不再使用“增加值”的经济贡献数据,这与N-GDP的测量开始接近。

 

再看2017年民政部发布的《2016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63.7万人,比上年增长3.9%。统计公报中“增加值”“收入”“支出”的经济贡献数据都没有了。

 

 

第四个发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2018年7月16日,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正式发布

 

南都基金会与国家行政学院联手,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万众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马庆钰教授的主持带领下,着手对我国N-GDP进行测算研究,历时2年。该项研究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得出了测算结果:2016年全国70.2 万家社会组织、社团、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创造的N-GDP总量为 2789 亿元人民币,占当年 GDP 的0.37%。2016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21亿元,N-GDP为第三产业总量的0.73%,相较于2014年民政部最后一次公布的社会组织增加值占当年GDP的0.1%,占第三产业比重0.22%,这项研究表明,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量数据均是民政部数据的三倍以上。

 

还有一个重要的数据,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总支出是6373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8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6%。

 

马庆钰教授团队的这项测算成果填补了我国空白。有了这个数据,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的了解中国社会组织在国内真实、准确的发展规模,及其经济贡献率;同时也为政府建立社会组织的统计系统提供了基础模型。

 

为何社会组织支出大,创造的GDP少?社会组织支出应该产生的GDP跑哪里去了?

 

一个重要原因是慈善资源由民间流向政府

 

 

在中国募捐能力很强的公募基金会,慈善会,大多有政府背景,当然也控制着最多的资源,它们为政府在教育、医疗或社会福利等方面创造GDP。这种“官办慈善”依然是政府吸收民间慈善捐赠、特别是企业捐赠的“吸金石”。“官办慈善”、企业捐款,做政府项目形成的“利益铁三角”,这是慈善体制改革难以逾越的“路径依赖”。

 

 

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同时也存在被低估的问题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界定为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将过去由国家统管垄断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放开一点空间,允许民间力量进入,弥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民非”制度本质上是解决商业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准入证”“许可证”。民办学校是教育企业拿到办学许可证,民办医院是医疗企业拿到行医许可证,民办养老的主体同样是养老企业拿到养老牌照。

 

“民非”投资的制度困局

 

 

教育、卫生、养老类的“民非”占全国“民非”总数的78%,投资主要来自资本市场投资,并不是公益捐赠。受“民非”制度的“五不”政策约束:出资人一没无财产权、二不能分红,三不能贷款,四不准设立分支机构、五不予免税,导致投资人与机构产权不清、公私不明,严重遏制了投资的积极性。

 

实际上民办教育、医疗、养老这三大“民非”类撬动着GDP在万亿以上。据教育部统计,2016年全国民办高校742所,在校大学生634.06万;民办中小学17万所,在校生4825万;民办幼儿15万所(多为民非),在园儿童2437万。民办教育吸纳大、中、小、幼学生共计近8000万,一年收入超万亿。卫生部门统计2012年全国非营利医院1.68万家,民政部2017年9月统计全国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25万家,民办医疗、养老每年收入也在千亿以上。

 

所以这三大“民非”及其关联企业,实际上产生的GDP过万亿,“民非”撬动的GDP很大,对国民经济的公益不能低估。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说明中国非营利部门还在在政府和商业之间游走,没有形成自己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尽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新型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还有很远距离。

 

开发中国N-GDP意义就在——柏拉图之问:“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徐永光  徐永光词条  完善  完善词条  推动  推动词条  思考  思考词条  制度  制度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