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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邻近在科技创新网络演化中的作用研究: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为例

摘  要:地理空间邻近在科技创新网络演化中的作用在理论上一直存在认识分歧,影响科技创新网络营造的路径选择,亟待实践检验。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为案例,利用2014—2019年间582条专利联合申请数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从创新主体结构与创新空间联系两方面描述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实施前后广州段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变化,以此发现创新网络特征。研究发现地理空间要素受创新主体要素内在驱动,兼有连续性与间断性两种特征,对创新网络演化有一定影响。科技创新网络的营造需尊重创新规律,处理好主体要素与空间要素、空间连续与空间间断之间的关系。籍此提出根据创新活动的空间根植性营造创新网络,破除行政壁垒以释放市场机制活力,提高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理邻近;创新网络;科技创新走廊;生物医药产业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创新并非孤立事件,它总是集群成簇地发生[1]。美国旧金山—硅谷以及环波士顿地区、英国伦敦—剑桥、日本东京—横滨—筑波等区域发展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证明,当创新资源依托高速公路等交通道路在空间分布上结点成线,延线拓展成带,形成科技创新走廊时,易于提高配置效率。借鉴国际经验,2016年以来中国以此作为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北京等7个城市建设京津冀大数据走廊;上海等9个城市建设沪嘉杭G60科技创新走廊;广州等5个城市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在学科互相交叉,科技相互渗透,产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廊带形态易于形成创新的空间缘于各创新主体间的创新联结关系密集以致产业协同创新网络。然而,空间要素对创新网络形成的影响在理论上存在认识分歧。一类观点认为地理空间对创新网络形成具有重要影响。Thünen[2]的农业区位论、Marshall[3]的产业区论、Weber[4]的工业区位论等均已揭示工业经济时代下产业的空间集聚有助于节约原料运输、技术获取等生产成本,这实质上为优化生产函数,孕育创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Hägerstrand[5]认为创新扩散在空间上存在邻近效应和等级效应,创新扩散的速度与距离创新源头的距离呈现反比。Grilliches[6]的知识生产函数也指出技术溢出具有距离衰减性。Cassar等[7]提出默会知识难以被编码化,地理邻近使组织和人员间面对面交流成为可能,从而促进隐性知识传播。Audretsch等[8]指出创新活动的空间集中是降低创新风险的内在需要。依据这些理论,科技走廊网络形成遵循空间邻近原则渐次连续延展,有利于降低创新要素的获取和流动成本,提升创新效率。

另一类观点认为,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使地理距离所造成的创新成本问题逐渐消解的同时,也减小了知识编码难度,创新网络演化对地理空间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9]。地理邻近并非创新的本质涵义,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的要义在于主体间的创新连接与互动关系[10],创新合作行为存在形式完全可能出现空间间断[11]。按照该种观点,创新网络形成取决于创新主体合作需要而非创新成本,科技走廊演化过程中存在空间跳跃,非邻近地理区域有可能率先被营造成为创新空间,而后拓展成廊带网络。

创新网络结构是决定创新网络绩效的关键因素[12],科技创新走廊作为点轴系统的实践形式之一,其最终演化形态为网络布局[13]。目前对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研究多关注其发展条件与建设路径,有关其创新网络培育的讨论相对较少。如王子丹等[14]总结国际科技创新走廊的成功因素,分析广州建设科技走廊的基本条件。郑国雄等[15]对比广州与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议改造传统商贸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双一流大学建设,优化广深科技走廊创新环境。曾志敏[16]认为广州与深圳、香港等创新极协同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延续“创新走廊—创新环带—创新群落”路径发展。

两种理论,究竟哪种对廊带建设实践影响更大,更科学合理?创新主体空间聚集,地理邻近在科技创新网络演化是否具有不可或缺的影响?是亟待厘清的疑问。本文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践为案例,从创新主体结构与创新空间联系两个维度描述廊带创新合作网络结构,发现其特点,以实践检验两种理论。

1 研究设计

1.1 案例选择

自2017年开始规划建设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连接广州、深圳、东莞三市,集聚技术、人才、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廊带结构的区域创新空间雏形初现。据广东省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2018年广东省科技经费投入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广州2.63%、深圳4.8%、东莞2.85%,三市均值达3.43%,远超过创新型地区水平标准(2.5%)。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为案例适于探讨创新网络演化对地理空间的依赖程度。

研究应然状态下空间要素如何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前提是排除区域间制度壁垒、市场环境差异等外部因素干扰。将分析对象限定为单一区域空间则能有效控制变量,提高研究信度与效度。广州以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为城市创新功能定位,更加强调创新网络联系。广州、深圳、东莞三市之中,广州城市科教资源相对更丰富。市内分布了廊带4个核心创新平台、13个创新节点(表1),空间结构相对连续完整,典型性较强。

表1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核心创新平台与创新节点

序号

类型

创新区域

1:

核心创新平台

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

2:

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

3:

广州中新知识城

4:

广州科学城

5:

创新节点

国际生物岛园区

6:

天河智慧城

7:

中大国际创新谷和南中轴创新带园区

8:

国际健康城

9:

天河·公园智谷片区

10: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

11:

黄埔·云埔片区

12:

增城·太平洋夏埔片区

13:

黄埔临港经济区

14:

空港经济区

15:

白鹅潭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6:

广州南站商务区

17:

增城·珠江国际智能科技产业园片区

资源来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

产业特性决定创新合作需要,产业链结构越为复杂,对知识的依赖程度越大,创新要素流动越频繁,创新网络的形态与变化相应越容易显现。生物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产业链结构复杂。广州创新战略研究院发布的《2019广州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广州生物医药增加值达587.81亿元,近十年生物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平均增速达19.6% 。生物医药产业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重点培育的产业领域之一,在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园区、广州国际健康城等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与创新节点尤为聚集。因此本文选择以分布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的生物医药产业为例。

1.2 测量变量选取

协同创新网络是在一定区域空间内的多元创新主体在创新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网络[17]。创新主体与区域创新空间是构成协同创新网络的基本要素,对协同创新网络的研究相应存在以上两个维度。

创新主体的研究多着重于分析创新网络结构特征变化。三螺旋模型认为政府、企业、高校三类创新主体功能交迭,产生创新网络和混成组织,从而推动创新活动开展[18]。田钢等[19]对集群创新网络的仿真模拟发现,创新主体的知识存量、专业程度与互动方式对网络演化有着重要影响。彭英等[20]研究发现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织主体能通过建立专利合作关系推动协同创新网络成长。周涵婷等[21]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测度浙江省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指标,发现其网络整体联系较为松散,且中心势过高。

有关区域创新空间的研究聚焦于创新资源的空间分布效率。焦智博等[22]分析中国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的空间尺度情况,发现城市尺度与国家尺度是主要创新空间。廖名岩等[23]利用DEA模型实证分析证明中国省域协同创新效率存在区域差异和周期波动特点,市场结构与开放程度是关键影响因素。覃艳华等[24]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区域内部创新资源配置差异过大,致使区域协同创新不足。徐宜青等[25]研究发现长三角城市群协同创新网络格局已由外部型向综合型转变,上海与南京的区域带头作用突出。

基于文献分析,选取创新主体结构与创新空间联系为协同创新网络结构的测度变量。创新主体结构通过测度广州生物医药产业中的官产学研医等组织描述,创新空间联系借助测量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各区域创新关联变化反映。

1.3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专利作为衡量创新活动产出的重要指标,合作申请专利情况能有效反映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特征[26]。发明专利较之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更高的技术要求和更强的创新性。发明专利从申请到公开再到授权的审查一般需耗时3年,故采集发明专利的联合申请数据更能客观地反映协同创新活动,避免时滞性。

研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为数据来源,限定与生物医药领域相关的主题词与IPC分类号,检索2014—2019年间广州生物医药产业的发明专利联合申请数据。剔除个人主体数据,经数据整理与清洗,共获取有效专利数据582条。其中《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实施前的2014—2016年阶段有数据281条,实施后的2017—2019年阶段有数据301条。

社会网络分析法是对多个节点及节点之间连线所构成的关系网络进行结构与属性分析的方法。协同创新网络可表现为主体间与区域间专利合作关系的集合,社会网络分析法契合专利合作网络的特点。

分别从主体与空间层面将2014—2019年间广州生物医药产业582条专利联合申请数据形成关系共现矩阵,然后将其导入Ucinet软件,对《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实施前后广州段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特征变化进行社会网络分析与可视化呈现,籍此检验两种现实可能性。

2 协同创新网络结构特征分析

2.1 主体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演化

在社会网络中,处于中心位置的节点拥有获取资源与信息的更大权力和优势,能对其他节点产生强影响。点度中心度是衡量节点中心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它是与某一节点直接联结的其他节点的个数,点度中心度较高的节点即为协同创新网络中的核心创新主体。计算2014—2019年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点度中心度(表2),从中可见,核心创新主体结构相对稳定,中山大学等高校、广州暨南大学医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院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院始终具有较高的点度中心度,而企业的中心地位不突出。

表2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点度中心度

排序

创新主体

2014—2016年

点度中心度

创新主体

2017—2019年

点度中心度

1:

中山大学

12:

中山大学

14:

2:

华南理工大学

10:

暨南大学

14:

3:

暨南大学

6:

华南理工大学

12:

4:

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

6:

华南农业大学

10:

5:

华南农业大学

6: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5:

6: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5:

广州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

5:

7:

广州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

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

8:

广州暨南大学医药生物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5:

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

有限公司

4:

9: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

广州暨南大学医药生物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4:

10:

广东和信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

11:

冠昊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4:

 

 

 

 

(图略) 

 

 

绘制以专利申请单位为节点,以专利联合申请关系为连线的两阶段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图1、图2)。节点大小代表节点点度中心度高低,节点间连线粗细代表两两主体间进行专利合作次数的多少,官产学研医等创新主体类别分别用不同的形状符号表示。

 (图略) 

主体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指标如表3所示。网络规模是网络中包含节点的数量,2017—2019年阶段网络规模已从146个增长至179个,增长率达22.6%,网络规模的扩大有利于知识的流动与扩散。网络密度是实际存在的节点联结数与潜在最大联结数之比,它反映网络节点间的联系紧密程度。现网络密度处于较低水平,且数值在减小,说明主体间创新合作关系的建立速度滞后于网络规模的扩张速度。平均距离是任意两节点间最短距离的平均值,网络平均距离变短意味着网络的连通性更强,主体间协同创新的难度减小。聚类系数是网络中与某一节点相连的其他两个节点也彼此相连的概率,网络聚类系数的小幅提升反映广州生物医药产业趋向集群化发展。

表3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指标

阶段

网络规模

网络密度

平均距离

聚类系数

2014—2016年

146:

0.0154

2.241

0.281

2017—2019年

179:

0.0108

2.155

0.288

统计各类别主体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表4),企业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最大,2017—2019年阶段已增长至53.13%,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更加显著。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占比较大,产学研合计占比从88.23%增长至88.77%,产学研协同创新特征更为鲜明。结合图1、图2可知,高校与科研院所凭借创新资源与研发能力优势占据网络中心位置,充分发挥创新辐射和带动作用。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密切的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相对更为显著。医院作为生物医药研发成果的临床试验场所,其参与专利合作频次也占有一定比例。此外,卫生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等政府部门对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合作也有所介入。

表4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各类别主体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

(%)

阶段

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

医院

政府部门

2014—2016年

49.15

24.40

14.68

10.24

1.54

2017—2019年

53.13

18.30

17.34

9.15

2.09

 

主体协同创新网络中企业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较大,但点度中心度却相对较低,说明每个企业的协同创新多局限于与特定对象的多次合作,合作广度不足,这突出表现为合作亲缘性问题。亲缘性合作是指协同创新主体之间存在某种形式的亲缘关系,如母子公司之间、高校与校办企业之间等[27]。这恰好证明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中,“学”和“研”发挥了创新源头与科技成果孵化器的关键作用。在协同创新网络形成的初期,创新主体间的亲缘性合作有助于凝聚合作共识,减少利益冲突,优化资源配置使创新成果、技术、人才有效流动。随着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创新网络的融通发展要求在亲缘性合作的基础上推进开放式创新,扩展创新主体的合作范围,强化企业的外部知识获取[28]。

2.2 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演化

对专利申请单位的注册地址或通讯地址所属的11个广州市辖区进行划分,以此将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创新关系转换为空间协同创新关系。统计各区域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表5),2014—2016年阶段天河区占比最大(27.47%),其次为黄埔区(22.53%)、海珠区(12.8%)、越秀区(12.12%)等。2017—2019年阶段占比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黄埔区增长率达85.93%,其占比最大(41.89%),远超其他区域。其次为越秀区(17.5%)、天河区(17.17%)、海珠区(7.7%)等。

表5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各区域参与专利合作频次占比

(%)

排序

区域

2014—2016年占比

区域

2017—2019年占比

1:

天河区

27.47

黄埔区

41.89

2:

黄埔区

22.53

越秀区

17.50

3:

海珠区

12.80

天河区

17.17

4:

越秀区

12.12

海珠区

7.70

5:

番禺区

10.07

番禺区

7.06

6:

白云区

6.83

白云区

4.65

7:

南沙区

6.83

南沙区

1.28

8:

花都区

0.85

花都区

0.96

9:

从化区

0.34

荔湾区

0.80

10:

增城区

0.17

从化区

0.64

11:

荔湾区

增城区

0.32

 

基于区域间专利联合申请数据绘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协同创新网络(图3、图4),节点大小代表单个区域参与专利合作频次的多少,节点间连线粗细代表两两区域间进行专利合作次数的多少。运用Ucinet软件对空间协同创新网络进行核心—边缘分析,再结合网络可视化结果,可以得出: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白云区等六区构成了广州段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的核心区域,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荔湾区、增城区等五区处于边缘区域。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推动建设下,拥有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园区等创新平台与节点的黄埔区取代了天河区,成为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的关键核心。形成创新空间的核心与边缘区域基本遵循地理邻近效应,但区域间的创新联系亦存在空间跳跃现象,如非邻近的黄埔区与越秀区之间存在高强度的创新合作关系。

(图略) 

 

 

统计各区域参与专利合作的主体结构频次占比(表6),发现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的各核心区域皆有着明显的异质性创新主体优势,空间协同与主体协同之间存在较强关联。黄埔区的企业占比较大(92.27%),产业集聚趋势显著;高校占比中海珠区(65.55%)、天河区(48.7%)、番禺区(38.46%)较大,充分发挥了其高校资源优势;越秀区的科研院所(54.55%)和医院(39.57%)占比较大,便于生物医药的研发与临床试验;生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量较大的白云区有着较大的政府部门占比(10.14%)。

表6  2014—2019年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各区域参与专利合作的主体结构频次占比

(%)

序号

区域

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

医院

政府部门

1:

黄埔区

92.27

0.25

6.98

0.50

2:

越秀区

4.28

1.07

54.55

39.57

0.53

3:

天河区

28.25

48.70

15.61

5.95

1.49

4:

海珠区

21.85

65.55

6.72

5.88

5:

番禺区

44.23

38.46

8.65

2.88

5.77

6:

白云区

55.07

7.25

2.90

24.64

10.14

7:

南沙区

84.00

16.00

8:

花都区

100.00

9:

荔湾区

60.00

40.00

10:

从化区

100.00

11:

增城区

100.00

总体结构

51.31

21.03

16.28

9.90

1.47

注:南沙区、花都区、荔湾区、从化区、增城区的主体结构单一受样本量较小与区域创新资源分布不均影响

 

测量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指标(表7),定义平均合作强度为各节点联结次数/点度中心度的平均值,跨区合作比例为跨区专利合作总频次与区域专利合作总频次之间的比值。2017—2019年阶段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的网络密度增大,说明区域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增多。平均距离的变长、平均合作强度的变弱与跨区合作比例的缩减,共同说明尽管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的合作范围和广度在扩大,但区域间合作强度在减小,跨区域协同创新难度加大。

表7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指标

阶段

网络密度

平均距离

平均合作强度

跨区合作比例(%)

2014—2016年

0.3333

1.644

11.14

67.28

2017—2019年

0.3636

1.648

8.54

60.93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成效显著,在主体结构上促进了网络规模扩大与节点距离缩减,使产学研协同创新更为便捷,强化了主体集群趋势;在区域空间上扩大了合作范围与广度,受主体协同影响形成了协同创新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区域间协同创新的地理邻近与空间跳跃现象并存。

3 讨论

在上述测度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地理空间邻近在创新网络演化中的作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的实践表明空间要素与主体要素对协同创新网络演化皆有影响。其中空间要素表现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空间协同创新网络形成了地理集中的核心区域。空间邻近并不必然激发创新,但空间邻近如能促导组织邻近、认知邻近、制度邻近、社会邻近等,则能产生推动协同创新的作用[29]。过度的空间邻近容易引起多维邻近过度,造成区域创新空间的自我封闭,产生技术锁定效应。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主体协同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亲缘性合作问题正是空间邻近与组织邻近不适度的表现。

较之空间要素,主体要素对创新网络演化的影响更为关键,主体要素的内在驱动能突破空间要素的限制。当地理邻近作用能满足创新主体合作需求时,协同创新网络呈现连续性特征,反之则出现空间间断现象。知识经济时代下单个创新主体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创新活动,对创新效益和效率最大化的追求促使各创新主体能够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中突破地域界限,形成创新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成本共担与风险分散。广州段走廊生物医药产业官产学研医等创新主体的非匀质空间分布,使得异质性主体间的协同创新行为外化,表现为区域间的协同创新行为。黄埔区与越秀区之间协同创新的空间跳跃性正是源于企业与医院在药物研发与临床试验环节的创新合作需要。

由此可见,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创新网络兼有空间连续性与间断性特点。科技创新网络的连续性特征是围绕集聚的创新资源进行空间管控的表现;间断性特征则是围绕异质的创新资源进行空间联动的表现。空间管控着力于建设基础设施,形成物理意义上的创新空间,为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但空间管控本身并不一定符合创新规律,创新网络的逻辑本义在于协同创新。异质性资源在创新主体间的搜寻、传递与互补构成了协同创新的动力,并易于引致间断性的空间联动。这启示着产业实践不应仅仅依靠创新空间打造单一同质的产业集群,而是要注重产业特征,根据产业的异质性资源需求给予包括政策在内的多种支持,进行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差异化、复杂化发展。

科技创新网络的营造需兼顾代表创新条件的连续性与代表创新本义的间断性特征,在空间连续的基础上容留一定限度的间断性,允许突破地理界限,在空间管控的基础上促进空间联动。若空间间断合作行为过多,则不利于创新网络的统筹推进,协同创新活动会趋向分散而丧失规模效益。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由广州、深圳、东莞三市规划建设,由各创新节点所在的市内行政区域具体实施。如《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2018-2035年)(征求意见稿)》将各区政府列为走廊建设重点工程的责任单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以走廊沿线11个镇街为示范建设窗口。市级政府统筹协调创新节点空间分布,其目的是利用地理邻近效应促进各创新节点相互联结,形成空间连续的创新走廊。而在落地实践中区级政府倾向于将创新节点培育为地区增长极,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而容易忽视创新节点的对外联系。市、区两级政府对创新节点的认识不一致会使走廊尽管形成了强创新节点的线状空间布局,但实际上节点之间缺乏有机的创新联系。因此,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还应以强化创新联系为重点,推进市级政府规划与区级政府实施的相衔接、相协调。

创新思想和技术是创新的内在核心,地理邻近能为创新思想和技术交流提供外部条件,对创新网络演化有一定影响。而创新主体作为创新思想和技术的直接载体,对创新网络演化的影响更为关键。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创新创新思想和技术的最优组合为首要目标,地理邻近为次要选项,因而创新网络演化能突破地理邻近特征,产生“空间跳跃”。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既可以形成创新交流的地理邻近条件,又能通过政策、环境、平台、资源等优势吸引和培育创新主体,从而推动协同创新网络发展。

4 政策建议

基于地理空间邻近对科技创新网络演化的影响机理,结合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网络结构演化特征,对科技创新网络营造提出三点政策建议:

(1)根据创新活动的空间根植性营造创新网络。科技创新走廊作为创新活动的空间组织方式,发挥地理邻近优势应结合创新合作的空间根植性规划建设交通设施,缩短创新节点间的空间距离,增强地理边缘区域的网络连通性。在重视空间联动的同时还需关注创新节点的本土空间改造。创新节点研发条件优化必须能够有效支撑研发合作,科技创新网络拓展才有可能。科技创新走廊与传统产业空间依靠交通基础设施连接点轴形成有所不同,协同创新需要配置科技创新资源,而科技创新资源主要依托科技基础设施使用与配置。2020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提出建设科技园区、科学实验室、创业中心等29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着力于增强单个创新节点在创新网络中提供、承接与利用创新合作资源的能力。

(2)破除行政壁垒以释放市场机制活力。在剔除市际区域差异的情况下广州段走廊面临跨区域协同创新障碍,其原因在于广州段内各区域在招商规划、行政审批、土地流转、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创新合作仍存在行政壁垒,政策协同有待加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使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2016年《广州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依托各行政区现有创新资源与优势,促进各科技创新区域科学合理布局,密切联系、互联互通,整合政策、人才、资本、产业等创新要素和资源,形成‘多点支撑’、‘各区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因此,构建走廊区域协同创新网络,一方面应坚持政府引导,深化科技创新领域简政放权改革,制定跨行政区域的统一科技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区域发展合力;另一方面需坚持市场主导,利用市场力量驱使各区域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廊带区域内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和改造等方面的产业关联,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3)提高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创新廊带的形成依赖创新要素在空间上的高度集聚,加大创新要素投入是促进走廊网络纵深发展的有效方式。然而,在经济新常态的现实约束条件下,这种粗放式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创新走廊建设必须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尊重创新规律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推动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以提升创新效率。2018年《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出台实施使技术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技术交易平台初具规模,2018年广州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19.02亿元,同比增长101.1% 。然而,广州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虽有开展常规性的培训工作,但针对重大示范性技术交易所需的高端人才培养力度不足。为此需依据广州各区域创新发展需要,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专业化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满足创新要素供需对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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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空间邻近在科技创新网络演化中的作用机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生物医药产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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