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是个复杂的问题,希望能够一锤定音,将这个问题彻底解决,那以后我们的科技评价工作就能够按照一个统一的规则来进行,可以预见的是,这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价,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无疑是正确的。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参与评价如何理解?如果企业或投融资机构对某项科技成果进行投资,这属于评价吗?个别评价不应该作为评价主体,感觉不宜轻易扩大概念。
这里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其实与科技评价无关,是为了说明企业与投融资机构用脚投票而已,其实,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评价问题,政府可以少干预。
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国家对科技教育进行管理,尤其对公益的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地进行评价,这是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体现,当然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价,但不宜减轻政府相关部门作为评价主体的责任。
“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创新成果评价方式方法,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
这颇有亮点,尤其是强调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但是对元评价和前评价关注不够,我们为什么要进行评价?评价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对评价本身进行很好的反思。前评价是个相对简单但重要的问题,比如如果没有想好怎么解决评价问题就推翻现有的评价。
第四,关于基础研究的评价方法
“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以上评价针对个人可能有效,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是亮点。但是,对于团队、学科、地区或国家而言,还能用这些方法来评价基础研究吗?
第五,关于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的推进措施
貌似太多太细,越多越细的肯定有不全面的,作为指导思想,还是宏观一些较好。
第六,关于破“四唯”问题
“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不把论文数量、代表作数量、影响因子作为唯一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首先这里有个小细节,就是代表作数量,一般大多数人都具备5篇,没有谁将代表作数量作为量化考核指标。
刚开始是破四唯,后来拓展到破五唯,这次重新界定为破四唯,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
第七,关于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
“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理论和方法研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综合运用概念验证、技术预测、创新大赛、知识产权评估以及扶优式评审等方式,推广标准化评价。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建设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科技成果库、需求库、案例库和评价工具方法库。”
以上都非常有积极意义,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许多传统的评价技术、统计方法等应用还比较初级,这是评价中的普遍问题,这个问题必须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科技评价工具和方法没有超出高中生所掌握知识的范畴,这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科技评价机制是个复杂的问题,它的解决需要政府、科研院所、业界等共同努力,不断优化,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2021.8.4 俞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