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发、阅读中文科技期刊论文的过程中,发现有些作者对其所属机构的署名是不规范的。同一个机构的作者,署名(机构)是不统一的。
比如有的署名里包含了上级主管部门,比如到“部”,有的包含了院校、研究所等的二级机构,甚至三级机构。有的使用了机构的简称,或者二级机构的简称。这样,在统计机构发表论文的时候,无疑会增加甄别的难度。
笔者以为:
1 一个作者署名的机构,不宜过多。三个以上(不含),就值得商榷了。
2 机构,写到二级即可。不宜到第三层(不然,过于漫长)。有个网络笑话:说是有一位顾客花了十元钱,吃了路边店之后,要求开具发票。他的发票抬头从国、省(自治区)、市、(自治县)县到村办企业,而且这个村办企业名称中竟然包含了联合国字样.....。无法开票的饭店,无奈免单。
3 一、二级机构中文名称,最好不用简称(最好用开具发票的机构名称)【与2互文,当心】
4 机构的英文名称,以官方发布的为准【即使有些看上去不符合英语国家的习惯】,
不宜自行翻译。
例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简称西电、西军电,英文名称:Xidian University)
5 机构的英文名称,也不宜“过度”简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