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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新辩(范洪义作)

《掩耳盗铃》新辩

范洪义

中国有个成语叫掩耳盗铃,出自《吕氏春秋》,作者:吕不韦:"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故事:春秋时侯,晋国贵族5261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4102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1653子里吊着一口大钟。钟是用上等青铜铸成的,造型和图案都很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钟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动。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小偷找来一把大锤,拼命朝钟砸去,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这下糟了,这种声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他越听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就听不见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出自《吕氏春秋·自知》“掩耳盗钟”被说成“掩耳盗铃”,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饰行为。本文就此故事中小偷把耳朵捂住听不见钟声这个举动说些与当今量子论有关的热门话题,即自然现象与人的感知的关系,现象之所以成为现象是因为有人去测量它。

因为大物理学家费曼曾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 “ 如果一棵树在森林中倒了下来,而旁边没有人听到,那它真的发出了响声吗?。。。会留下其他的迹象,。。有一些荆棘擦伤了树叶。。。留下细小的划痕。。。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必须承认曾经发出过声音。我们也许会问: 是否有过声音的感觉呢?大概没有,感觉一定要意识到才有意义。蚂蚁是否有意识,。。。,树木是否有意识,这一切我们都不知道。”   

费曼的问题似乎一针见血的剖析了这个小偷的想法与做法,即小偷认为钟響是由于人去听才有的。若捂上耳朵不听,就无此意识。

联想到王阳明说花本来是寂的,人去看它,才精神起来呈现美,我不禁体会到《掩耳盗铃》还有深意可探。

不久前,我曾写过《杞人忧天》辨和《郑人买履》辨,古人的寓言真是别有寓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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