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到日本参加一个国际会议,会议地点在日本大板市郊的乡镇,我们住的宾馆离开会的地点约3公里,每天去会场,来回都是步行。会议结束后,又留下一天到日本大板市区及周边走了走。日本市容整洁,人们都养成了比较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街头巷尾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垃圾,不仅如此,乡镇的,城市的河流也很干净,水质清澄,透明度高,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乡镇的污水处理,也已开始全面启动数年。但我的感觉,不少地方的农村污水处理,成效并不大。以我家乡为例,原来是著名的鱼米之乡,现在再也见不到小时候清澄见底的河水。人民的饮用水都准备修建一条超过100公里的输水管道,从长江取水做自来水的水源。
在家乡的小镇上,也建设了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号称达1000多吨,且还是北京一家大型的环保公司设计建设,项目预算高达1000万。但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建全,进水的COD浓度只有60-80 mg/L,出水能达标是肯定的,这1000多万的预算,在专门搞环境工程我的眼里,也就只值200万,但关键是:由于没有能很好地收集小镇上的生活污水,这座污水处理站也就只是一个摆设,绝大部分的生活污水,仍是直排到小河中去了。
日本的乡镇污水处理,特别是分散的家庭污水处理,由于网管建设比较困难,往往采用每户,或相邻几户家庭的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通过厌氧-好氧的组合,脱除污水中的绝大部分的有机污染物和氨氮。我不敢肯定,日本的乡镇,郊野的水质很好,与这种污水处理方法的相关性有多大,但可以肯定,从削减污染负荷的角度,那样做是合理的。
在乡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要建立完善的排污管网是相当困难的,投资也是巨大的,有可能管网的投资比污水处理站本身的投资还要高,且管网的投资,往往难以得到中央环保基金的支持。可能正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国内的某些大的环保公司,因为能拿到中央环保基金的补助而热衷于乡镇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我知道,随着人工成本不断提高,要维持一个环保公司的日常运行不容易,特别是将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的大公司,人工成本更高。但对管网的建设不闻不问,使不少建好的污水处理站低效运行,甚至根本不运行而闲置。浪费了国家资源,误导了领导,同时,又没有起到真正的环境保护作用。
国内也有公司模仿日本的一些小型家庭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发出国产的地埋式小型化的污水处理设施,有些产品还标上很个性化的名字如“中国罐”。二年多前我去非洲卢旺达,住在朋友开的小酒店中。小酒店的周边没有污水收集管网,所有的污水,都是通过沙地渗漏的方法进入地下水。为了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酒店从国内引进了几只“中国罐”用于酒店的污水处理。“中国罐”的说明书也是相当简单,在国内,他们都应该有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和使用。酒店工程部从国内买来,安装在非洲,供应商的工程师就不可能跟到非洲给他们提供服务了,我就发挥专业特长,临时做了安装调试工程师。认真分析评估这个“中国罐”,设计还是有不少巧妙的地方,如通过曝气产生的上升流,又能起到硝化流回流到前段的厌氧反硝化端,产生反硝化脱氮的效果,同时又不使用容易堵塞的水泵。整个系统,唯一需要动力的地方就是一台小鼓风机,由于采用一半水深的曝气方式,风机的风压可以很低,风机的功率只有几十瓦,是非常省电的,但这台风机,却是进口的日本的产品,我猜测,该产品应借鉴了日本类似的产品而开发。这个地埋式的污水处理系统,只有一台小风机需要动力,功率也很低,这样,一吨水的运行成本也很低,若每天处理1-2吨污水,每天的耗电可能只有0.5度电,每吨水的直接处理成本也很低,这样,即使普通的农民,也能负担得起处理成本。反观我家乡乡镇的处理站,虽然进水浓度极低,难以发挥处理作用,但原来建设的环保公司,居然开出每吨水2元多的处理成本,这也成为当地政府的不小的负担。若是一个完全农业乡镇,都难以负担这笔处理费用。既然交不起这处理成本,且由于管网不建全,这处理站也不可能给当地环境带来重大改善,那就不运行吧,不运行,也就不用交费了,这又是不少乡镇污水处理站,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乡镇污水处理站不运行,宁可让它晒太阳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从统计数字看,可以看到国家为了环保,为了水处理,在城镇,乡村建设了多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率达到多少。但河水清不清,宏观上就可以直接看得出来。虽然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越来越高,对于一线城市,已超过90%的处理率,但在乡镇,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污水的处理仍很低。在一些乡村,厕所革命不与因地制宜的污水处理相结合,有可能带来更严重的水环境污染。
环境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对于广大农村地区,针于污水处理的问题,关键是用较小的成本,最大能力削减污染负荷的问题,而不是尽量搞高污水的排放标准。当处理成本远高于当地的支付能力的时候,就有可能存在处理设施不运行的风险。当过高的标准难以达标时,造假就也盛行起来。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仍是“实事求是”!乡镇居民区比较集中,容易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仍建议采用适当集中的污水处理站。对于相对比较分散,污水收集管网难以建设,或建设成本太高的场合,就采用分散式处理装置。
对于污水处理而言,每吨水只要0.2-0.3元,就可以削减50~60%左右的污染负荷。若要削减90%的污染负荷,有可能要另外增加1~2元钱,来增加这30~40%的去除率。要想将污染负荷削减99%,另外这9%的污染物,每吨水有可能要增加10元钱,若要脱除99.9%的污染物,则这0.9%污染物的脱除,所要付出的吨水代价,可能高达100元。在广大乡镇地区,每吨水处理0.2~0.3元的处理成本还是可以支付的,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或大城市,采用削减90%的污染负荷也是合理的。当然,排污量应与当地的环境容量相适应,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一些环保公司,特别是在全国有影响的大环保公司,不应该整天考虑如何做一个局,将国家的环保补助申请到手,然后做几个有标志性的示范工程来交差,而应该问一问自己,花了这宝贵的国家资源,是不是真的能解决了环保问题,怎样将钱花在刀刃上,使污染负荷削减最多,并能可持续发展。
“实事求是”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法宝。国家在环保上的投入,并不是要求建多少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这空洞的数字,而是要真正达到绿水青山的效果。从乡镇河溪中的流水,我知道我们与日本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作为水处理的一员,我们还需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