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报道提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神经外科一名患者总共转了4次病房,传染了14名医护人员。北京大学的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位感染多位医务人员的患者可以被认定为“超级传播者”。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院士则表示,由于该患者多次转移病房,所以不能算是“超级传播者”。
在网上看到这个报道,我在报道后面发评论表达了我作为一个外行的阅读疑问: 根据高福院士的观点,我们是否可以作一个推论或类比——在不同地点连杀14人的杀人犯不算超级杀手,只有在同一地点连杀14人的杀人犯才是超级杀手?
2020/01/25
附: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消息,针对有媒体报道“已出现超级传播者”的说法,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回应称:发生在湖北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神经外科的“1名患者传染14名医务人员”事件,不能算“已出现超级传播者”。
记者了解到,25日有报道提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神经外科一名患者总共转了4次病房,传染了14名医护人员。“北京大学的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位感染多位医务人员的患者可以被认定为‘超级传播者’。”
高福表示,由于该患者多次转移病房,所以不能算是“超级传播者”。“所以在卫生应急状态下,大家不要慌,优秀到位的管理非常重要。”
记者求证其他多位权威疾控专家,均认同高福对此的判断。
此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高福说,还没有证据说已经有了“超级传播者”。
“我们一直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我们当务之急是以科学思维开展防控治。”高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