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禁以“山西环保自主验收公示平台”名义向企业乱收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最近一段时期,省环保厅接到群众反映,社会上个别单位以“山西环保自主验收公示平台”的名义向企业乱收费。这种违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省环保厅的形象。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没有发布“山西环保自主验收平台”,禁止任何单位以山西环保的名义,向企业摊派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http://47.94.79.251)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四、如有类似问题发生,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五、此公告由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各企业及全社会的监督。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