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四川眉山天府新区某饭馆经营者杨某某、覃某某为增加其饭馆收益,在人数分别为143人和224人的两个微信群内(群内多为学生)散布“辖区某学院有学生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现在学校只能进不能出”的谣言。新区在校大学生有两万余人,该谣言在学生之间迅速传播,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经查证:眉山天府新区并没有人感染新冠肺炎,也未有人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眉山天府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覃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疫情防控工作仍是当前重点之一,需我们共同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2.合法经营,正确谋路,生意才能真正做大做强。
3.任何时候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