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房产税,四川部分地区户口在渝购房有新规定了……近日,网上一则标题为《新政策好消息》的消息引来广泛关注。该消息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的12个四川城市和地区的户籍人员,在重庆购房可减免房产税。那么,这一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网传四川12个地区市民来渝购房有“好消息”
网传“好消息”称,“外地户口在渝购房减免房产税有新规定,1、双城经济圈涉及相关城市:成都市、天府新区、大竹、开江、邻水、宣汉、万源、广安、遂宁、资阳、泸州、内江;身份证上地址界定。2、人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级的人员。以上人员提供证件原件如果都可以免征房产税”。
不过,网传信息并没有明确说明,享受购房减免房产税优惠,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还是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同时,网传信息也没有说明“优惠政策”开始时间,和具体实施流程。
记者调查:房产税征收并非看“地域”和“学历”
记者通过查阅重庆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重庆市在《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本次改革试点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对于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同时,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中,从未将四川籍及其他持外地户口来渝购房人群,以及学历、职称等条件作为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衡量标准和条件。
不过,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网传消息难道真的是为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而推出的新举措吗?
重庆市税务局辟谣:并未出台有关房产税的任何“新政策”
记者与重庆市税务局取得联系,该局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条消息属于不实信息。”
重庆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每年年初根据房价,会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外,近期,重庆市并没有针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相关城市的户籍人员,在渝购房便可享受房产税减免的任何政策。
“同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按照目前的规定,与个人学历也无关联。”该工作人员表示。
重庆市税务局提醒广大购房者,该市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的办法,可以在网上进行详细查询,千万不要轻信谣言。如果对涉及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的相关信息有疑问,可直接向重庆市各级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记者 杨渝 实习生 李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