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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星巴克,还是要普洱

  美国人不知茶叶为何物如同中国人不识咖啡。在这个国家,每当我带着一杯自泡的大红袍或者普洱茶悠然自得时,总有人好奇地凑过来看:“哎呀你喝的这是什么啊?”然后是:“不会把茶叶喝到肚子里去么?”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茶叶是Teabag(对,就是《越狱》里的那个词),一袋一袋的磨好的茶粉,开水一冲完事,完全不识茶滋味。

  其实美国人不但不识茶滋味,对咖啡也不是很精通。大多数人喝磨好的咖啡粉,蒸馏的那种,星巴克里最便宜、卖得最多的也是这种。现在有所谓K-cup,一个小盒泡一杯咖啡,其实也是咖啡粉的变种,只不过工序更简单,机器更昂贵。别看现在满大街的星巴克,其实星巴克的出现就是为了改变美国人的土包子风格,跟其来中国的教育意义没有本质差别。我曾问过美国人:“星巴克出现之前,你们都喝什么咖啡?”老美想了半天说:“我们喝麦当劳和多纳高商店一块钱一杯的那种……”美国人其实最擅长的是可乐、美年达,以及一切里面放了半斤以上糖的饮料。

  星巴克如今是美国文化的代表,正如任何美国的商品和品牌一样,标准、优质、垄断,占领世界。我居住的西雅图是星巴克的发源地,公司总部其实在南城一块非常不起眼的工业区,离星巴克给人的小资印象差得很远。第一家星巴克倒是开在游人如织的PikeMarket(派克市场),每天人潮汹涌,基本挤不进去。门口崎岖不平的石板路上总有乐队演奏,在夏日的午后,喝一杯暖洋洋的咖啡,有回到1960年代的感觉。据说区分西雅图人和外地人的主要方法是:外地人手里总举着一把伞,而西雅图人用本来应该撑伞的那只手来端咖啡。我多次想建议星巴克对西雅图人民免费,谁让我们每个街角、不,每栋大楼门口都有一家星巴克,西雅图简直是星巴克的衣食父母。

  美国人的星巴克不是小资高上洋,但也不像某视报道,是穷苦人民的消费品。就像中国的穷苦人民不会去永和大王买油条一样,大部分买星巴克的还是上班的白领,用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消灭工作的压力。同事间欠了个小人情,通常用星巴克抵债,基本相当于“我请你一顿包子”之类的硬通货。星巴克还有形形色色的诡异人群,如成群结队写作业小组讨论的大学生,或者失业的用不起网又要维持体面形象的伪白领;后者到星巴克一般不买任何东西,就坐在那里看报纸上的就业新闻,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在家庭的纷扰和公司的压力之间,星巴克的灯光、色调,以及被广告人煞费苦心想出来的透着咖啡香名字的饮料,确实是很好的缓冲地带。在美国工作有WorkFromHome(在家上班)一说,员工可以偶然不来公司;而家里有娃的或者跟老婆吵架的,就变成WorkFromStarbucks(在星巴克上班)了。

  美国也日渐流行家庭式作坊的咖啡店,这点是跟欧洲学的。要享受生活,还是得到历史悠久的旧大陆。负笈欧陆时,看见意大利人站在咖啡店里,一饮而尽一杯Espresso,oneshot不够还加上twoshots,有古人“呼儿将出换美酒”之豪迈。没有标准统一的星巴克,而是四处可见的家庭小店,不是本地人往往不知该去哪里寻味,仿佛中国的茶楼,偷得浮生半日闲,在咖啡香里谈谈形而上的东西,人生之妙不过如此。更豪迈的荷兰人直接把CoffeeShop做成了大麻店--其实好理解,大麻是更深层次的咖啡,用于愉悦,或者用于麻醉。

  欧洲人和美国人听说中国人不喝咖啡都挺吃惊。我曾经送给HostFamily一盒龙井茶,风评不佳,因为太苦而且我不让加糖加奶。但他们听说我妈一辈子没有喝过咖啡之后,坚持要送给她一架体积庞大的蒸馏咖啡机,并且让我扛上飞机,扛回中国。其实我理想的生活,是拿铁配普洱,莱索托蟹肉粥配老干妈,茶酽咖啡香,世界大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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