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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实”无法厘定散文的边界

  3月17日,本版刊发了《散文的边界之争与观念之辨》一文,对近年来散文边界的讨论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作者古耜先生也明确了自己的看法。此文受到散文作家和散文创作研究者的普遍关注,他们纷纷撰文,就这一话题发表高见。从今日起,本版开辟“散文边界讨论系列笔谈”栏目,集纳各方观点,以飨读者。

  在诗与文、虚构与非虚构、文学与非文学之间跨界旅行成为常态的当下,谈论“散文的边界”是不是有保守的嫌疑?从“五四”新文学开始,散文就标举“个人的,一切都是从个人的主观发出来。所以它的特质又是不规则的、非正式的”(胡梦华)文类属性。从宽泛意义上讲,小说、诗和剧作都属于戴着镣铐的写作,理论、批评和已有写作均为后来的写作者框定了某种可操作的美学范畴。而散文则不同,散文的边界没有这种约定俗成的审美惯例。

  散文文体的这种开放性给散文写作者带来了极大的自由度,但同时也带来了命名和边界厘定的困难。散文是“不规则的”,并不意味散文的写作是无序的,这反而揭示了散文文类秩序构建的必要和难度。因为,如果一种文类漫无边际地“取消边界”,甚至“无边界”,可能恰恰意味着这种文类的死亡。

  诗歌和话剧的文类辨识相对容易,散文的边界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置换成小说散文的文类差异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散文的边界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散文小说文类上的差异,那么像《收获》《人民文学》《钟山》《十月》《花城》《作家》等综合类文学刊物,也就不必劳神地在小说之外给散文单独立个栏目;而像《美文》这样专门的散文杂志,也可以把手伸得更长,捞到更多的“美文”了。对于一个具体的作家而言,他们当然也会意识到小说散文的边界,像阎连科的《我与父辈》、葛水平的《河水带走两岸》、阿乙的《寡人》、孙惠芬的《生死十日谈》等都是小说家自觉写就的“散文长篇”。极端地说,当下几乎没有一个小说家不写叫“散文”的东西。甚至可以说,好的小说家都有着不俗的散文功底。当这些小说家搁下“小说”去弄“散文”时,他们怎样把小说散文彼此之间的边界“格”得清爽?

  散文小说的文类边界,总是不断被两边的越境者突破和篡改,以至于所谓的边界常常弄得暧昧不清。散文的边界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越境者和侵犯者的“挑衅”。

  汪曾祺就说过:“我的一些小说不大像小说,或者根本就不是小说。有些只是人物素描。我不善于讲故事。我也不大喜欢太像小说小说,即故事性很强的小说。故事性太强了,我觉得就不大真实。我的初期的小说,只是相当客观地记录对一些人的印象,对我所未见到的,不了解的,不去以意为之,做过多的补充。后来稍稍展开一些,有较多的虚构,也有一点点情节。有人说我的小说散文很难区别,是的,我年轻时曾想打破小说散文和诗的界限。”在小说家眼里,散文或许比小说更自由,更可以率性为之。小说家有意识地征用“散文”篡改“小说”,贪的就是散文的解放感。“小说散文化”作为现代文学的潜流和隐脉,当然因为“小说的不散文化”的滔滔大河在焉。一些作家之所以努力实践“小说散文化”,是因为他们把“散文”看作是“反抗”小说形式严整的武器。

  “小说散文化”,为的是挣脱精神的桎梏和情节的牢笼。这也表明,小说散文的边界不是习惯意义上的“虚构”和“真实”的分野。如果以“是否真实”来厘定散文的边界,如古耜先生在《散文的边界之争与观念之辨》一文中所说“主体的真情实感和客体的守真求实,仍然是多数人坚持的写作底线”,那么在具体创作实践中无法找到“散文的边界”。因为“主体的真情实感”是一切真正文学的底线,不是散文独有的底线;而“客体的守真求实”既然也能宽容“写意”“存在”和“想象”的真实,显然是承认散文越界至小说的“虚构”。进而,对散文边界的厘定是不是可以从纠缠于“观念”之争转变为具体散文的“实践”问题。

  小说家同样以他们的写作实践着小说可以“非虚构”的范例。余华的《兄弟》《第七天》和阎连科的《炸裂志》,宣称关注的是某些新闻事件,但这些小说的“非虚构”只是“虚构”的由头。陈丹燕的《成为和平饭店》、乔叶的《拆楼记》《建楼记》更是直接以“非虚构小说”作为文类标识。他们强调小说的“非虚构”,比如乔叶谈到这两部作品“确实是我姐姐家那个村子里有这么一回事,在确定要写作这个题材之后,我就对事件进展进行密切跟踪,一有风吹草动就回老家。创作这两部作品的动因,首先是因为它就在那儿,不需要我去构思,事件本身的微妙性、复杂性和新闻事件式的热点性,对我产生的诱惑促使我到事件当中去看,去参与”。同时,她又相信其文学意图的实现必须借助“小说”这一文类才能兑现,“我经过了很严格的采访,如实记述了这件事情,是小说化的‘非虚构’。”“我要写的这种东西,需要小说的技法才能把我想要的这种效果表达出来”。同样,陈丹燕也认为:“用小说而不是历史的形式去写和平饭店,正是这个故事本身的需要。这种结构,这种文体是矛盾的,但我觉得不这样去写,就无法容纳它的丰富性和多面性。”

  像李娟的《我的阿勒泰》《冬牧场》、塞壬的《下落不明的生活》、高晖的《康家村纪事》等,这些“散文”骨子里都“化”入了“小说”。但散文小说学习还不止于技术的征用。小说家写散文,有一部分原因的确是舍不得写小说剩下的“边角料”,但许多小说家会在适当的时候去经营一块“整料”的散文。像贾平凹《一块土地》那样大开大合地做减法,像苏瓷瓷《一望无际的忧伤》在一个点上蜿蜒盘旋,像阎连科《我与父辈》以思想穿越化解事件,像王安忆《东边日出西边雨》闪烁隐约晦暗幽深……莫言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是唯一的报信者,我说是黑的就是黑的,我说是白的就是白的。”当下散文少见这种小说实践中开合自如的“主体的真情实感”。因此,散文小说引进一些小说专属的技术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对于散文这种“近日常生活”的文类,尤其要思考从生活跨入文学“我”的创造性和想象性重构。

  散文需要地理大发现、行业揭秘、阶层互窥、时代翻案等这些“非虚构”“原生态”的生活“真实”,但从生活到文学不是简单的复制和还原。在“我”的创造性和想象性重构上,小说已经走得很远,散文还可以走得比现在更远。直接地说吧,“想象力不足的缺陷”,在当下散文小说中都存在,而散文尤甚。在“非虚构”“原生态”“生活流”等旗帜下,散文养成了对某个“角落”“行当”“阶层”“时代”生活实录的过度依赖症。过于依赖日常生活,不能穿越日常生活的写作是危险的。文学,当然包括散文,需要有重构日常生活的能力。

  应该说,散文在重构日常生活上有着自己独特的文类属性,即便固守散文不能“虚构”的立场,散文依然可以对“实”进行想象性的重构和再造。只是和小说不同,散文不仅仅“我”是裸露的,而且呈现方式也可以是碎片化的、流动不居的。但需要警惕的是,由于“我”的强烈“在场”,散文对日常生活的重建容易发展成对生活的劫持。而如果文学对生活的劫持被合法化了,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假文学之名,对生活的篡改、涂抹、僭越都是合法的——文学可以在不追问生活之真的前提下直接去玄想文学之美。更可怕的是许多非文学的看不见的手,将会在文学与生活的不正常关系下奴役文学,比如主题先行的文学。

  现代中国获得自我解放的智识者,经由散文传达他们所触摸的世界,也把他们摇曳多姿的心灵世界放置散文中间,而散文的疆域在现代中国的拓展和收敛,也正好可以让我们窥破时代的精神动向。散文从“五四”时代的汪洋恣肆,至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文学生态的窒息拘束发展出“形散神聚”的审美教条,再到思想解放运动中“讲真话”的现代散文精神回归,以至于上世纪90年代“大散文”的力倡,百年散文的文类史,其实是现代中国人的心灵史。但我们动辄追慕现代散文个性张扬的好时光,其实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问题,即从鲁迅、周作人、郁达夫、徐志摩、俞平伯、林语堂、梁实秋、沈从文以降,不论阶级,不论政治趣味,也不论是新文学,还是“鸳鸯蝴蝶派”,不论是“京”,还是“海”,散文似乎也只是文人们的事。散文的自由只是少数人、有限度的自由。所以,《天涯》杂志一直推动进行“民间语文”的调查。这件事做好了,是不是可以让散文的疆域辽阔一点?其实很多时候,写作者一直存在着先验的等级观念,以为主题庄严、沉潜灵魂的就该是散文的正宗。

  如果要对散文命名,我倾向认为散文是一种可以全民参与的,最大可能包容个人“私想”的文类。

  一个时代正常的文学生态是金字塔式的结构,散文这种门槛较低的文类,更是有着庞大的金字塔底座。因此,散文生态应该是充分敞开的,文学的段位和境界高下应该有另外的尺子来丈量。维护散文生态民主的本性,不意味着放弃文学的基本理想和立场。应该看到,当下散文写作海量增长伴随的是“有效写作”被淹没。时尚写作、类型化写作的可复制性,进一步推动写作成为一种无节制的“码字”行为。由此散文的写作开始分化,既可以进入消费性的制作,同样也可以保持清醒、警惕的自律,创造并坚守散文动态的、弹性的美学规范而成为汉语文学的个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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