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对于文化部门而言,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为“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着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
优秀文艺作品反映出文化建设的状况、代表着艺术发展的水平,是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最直接的体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将繁荣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作为中心任务,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体现中国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努力实现文艺创作从“高原”到“高峰”的突破。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建立院团基层联系点、健全“结对子、种文化”等工作机制为载体,通过开展采风创作、慰问演出、双向交流、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实践活动的深入性、丰富性与实效性。积极探索并推动形成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使深入生活、扎根群众成为文艺创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成为文艺工作者的自觉追求和行为习惯。深入开展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进万家等惠民演出,让人民群众共享文艺发展的最新成果。
要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发挥好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改革文艺评奖,在压缩奖项数量的同时,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严肃评奖纪律,使文艺评奖重新成为引导创作方向、表彰优秀作品、激励创作生产的有效手段。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完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文艺批评褒贬甄别的功能。
要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扶持推广力度。加强统筹规划,编制文艺创作规划和年度重点创作计划;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加强重点剧目创作生产的立项管理和评价传播;贯彻戏曲传承发展政策,实施戏曲振兴工程;实施优秀剧本创作扶持计划,扶持西部及少数民族地
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和血脉。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离不开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努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要加强文物保护水平,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工作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坚决扭转文物保护被动局面。特别是加强长城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水下遗产保护,加大流失海外文物追讨力度。要进一步挖掘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用好用活历史文化瑰宝。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打造城市精神。增强博物馆展陈感染力,推进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充分发挥博物馆启迪群众、服务社会的功能。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能力,着力设计开发一批既体现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髓,又符合现代审美和大众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进一步提升文创产品的制造和营销水平,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培育文化消费的新空间。
要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紧扣“人才”、“法规”、“平台”这三个关键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提高保护传承水平。要做好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抢救性记录,全面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推动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培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奠定人才基础。要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各地制定相关地方法规,为非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编制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整体性保护规划,以规划为抓手指导项目保护。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制订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设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和非遗传习中心。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和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遗产日、非遗博览会、国际博物馆日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通过多措并举,为非遗保护、传承、普及提供平台,创造条件。要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做好古代典籍文献整理、出版工作。推进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推动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突破,补齐短板,兜好底线。
要推动各地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落到实处,指导已出台实施意见和标准的地方全面贯彻实施、未出台的地方抓紧制定相关标准。要明确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是底线,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条件适当提高标准。要因地制宜,注意盘活“存量”,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共建共享。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切实把现有资源用好用足。
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扩大服务人群覆盖面,使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实施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为贫困地区和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建立基层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把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匹配起来。继续开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能力和科技化水平。引导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培育地方文化品牌,培养乡土文化人才,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广度和深度。
加强服务与监管能力,着力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在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的同时,确保文化市场更加规范有序。这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文化市场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备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完善人才培训、年报数据和行业年会等服务平台。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规范化、透明化和可预期。消除地区壁垒,促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推动演出、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艺术品经营等行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文化市场线上线下融合,提高对中小微文化企业服务水平。
要不断强化管理水平,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提供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建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办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面应用。
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力举措。当前,文化企业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亮点,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文化企业注册数量增长率远远高于平均增长率,充分体现出文化企业推动就业创业的作用。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要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重点行业带动和政策落实,培育新的增长点、增长带、增长极。加快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既要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也要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既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也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研究起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推动文化产业不断提质增效。
要加大重点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产品创作推广,继续实施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推动中国自主原创的手机动漫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要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试点基础上实施促进文化消费计划,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多层次多样化文化消费。深入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展会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着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当前,文化软实力正逐渐成为国家发展的“硬支撑”。进一步加强文化传播能力、提升文化交流水平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要紧密围绕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格局。
要不断增强文化服务外交大局的能力与水平。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及外国领导人来访,精心组织重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在外交大局中的独特作用。继续打造和运用好“欢乐春节”文化品牌,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质量和影响力,推动中国春节成为国际性节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办好丝绸之路重点文化项目,建设“一带一路”国内文化交流基地。办好中埃、中拉、中加等文化年(节)活动,实施好“东亚文化之都”、对非人力资源培训等重点项目。提高参与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活动的质量,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推进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打造对港澳台文化工作品牌,更好地服务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要不断创新文化交流的方式和途径。办好汉学与当代中国座谈会、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等活动。加快海外文化中心全球布局,充分发挥文化中心传播中华文化、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作用。要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强贸易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创新文化交流体制机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运营管理方式,加强部门之间、央地之间、文化系统内外之间的统筹协调;既要动员国内社会力量参与,又要发挥外国机构和企业的本土优势,形成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工作合力。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推动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保持改革韧性,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开创文化发展新局面。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文化发展的瓶颈问题。
要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国有文艺院团扶持力度,推动落实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演艺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要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着力提升文化领域科技装备水平。推进文化领域大数据建设、“互联网+文化”行动计划。充分认识互联网等高新科技对艺术生产方式的巨大影响,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提升舞台装备的科技水平,推进舞台安全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促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相关成果的转化,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引擎。
加大文化立法、人才培养、资金扶持力度,着力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持续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尽快出台,加快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推动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强法制宣传,推动文化法律法规执行。研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用法律和制度把文化发展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要落实“人才兴文”战略,加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对全国省、地、县文化厅局长进行轮训,指导各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干部培训工作。要抓好高层次和基层两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展海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试点,启动高层次文化人才资助计划。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要努力提高驻外干部能力,并加强非公有制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基层农村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扶贫攻坚,推进贫困地区文化的软硬件建设,设计相关项目,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做好援疆援藏工作。创新投入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地市级三馆、县级两馆、基层国有院团综合排练场所建设,提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完善文化财务监管体系,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是党中央赋予文化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因此,要坚持正确方向、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推动各项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参考文献】
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