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要把优秀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提炼中华文化精神标识,是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声音、展示中国形象的重要环节。只有提炼出来,才能更好地传递和展示。任何文化精神“标识”都需要借助具象方式来呈现。体现文化精神“标识”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图形、文字,也可以是人物,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而言,最具代表性的具象形式首属汉字。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的提炼过程,既不能无所依凭,也不能囿于传统而忽略当下,不能只关注自身而忽略世界。但具体而言,它必须植根于中国土壤,因为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挖掘中华文化的独特内涵,是充分展示其文化魅力的前提。它应当具备以下特征:呈现中华文化的思想内涵、凸显中华文化的包容胸怀、独具中国特色的表达风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盏明灯,“正”“仁”“和”等观念,包含着中华民族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不仅融聚了中华民族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思想、情感和期望,而且与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相通相融,将其贯穿于中国故事中,能更好地为世界各国人民所接受,也能更好地展示中华文化的精髓和文化品格。
“正”:中华文化意蕴的核心表达。
“正”含“是”(正确)之意。“从止,一以止”。“一”为何?“一”即“道”,为宇宙万物发展变化之规律。如何才能达“道”?谨守“是”之要求。它要求人们不仅要培养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还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掌握事物的客观基本规律。“正”含“中”之理。“正”取“中”和“不偏”、“中正”和“好”之意。所呈“中正”“不偏不倚”“正义”“公平”之象,是中国人做人做事的准则。它既是“德”的体现,也是“法”的要求;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也是社会主义伦理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的要求。与西方“平等”“正义”精神和其他国家的人民对正直、公平的价值追求存在“重叠共识”。“正”含“规矩”之要求。它要求人们把自己放置于社会关系中,以角色要求为标准,在生活中表现出与身份相符的行为举止。只有内正心,方可外正行。如果人们都依此行事,世间纷争必定大为减少,世界将更加安宁有序。“正”所蕴含的内容,不仅全面立体地诠释了中国人对宇宙、社会治理和个体生命的理解,也蕴含着各国人民对正直、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其共通共融的思想内涵,是对外宣传工作重要的思想资源。
“仁”:中华文化的道德价值内核。
“仁”者,“从人,从二”。引申为人与人的相处之道。如何相处?《易经》给出答案:因循天地之道而行事,修成“仁”,方能以浩然正气立于人世间。“仁,亲也”。“仁”始于“孝亲”“上下相亲谓之仁”。行“仁”之人在于“志于仁”。首先,立志于行“仁”之人,无论顺境还是逆境,不会轻易做“违仁”之事;其次,行“仁”之人,不会为了苟活而背弃理想和原则,甚至以“杀身成仁”的气概不悖自己的理想;再次,行“仁”之人,以“能近取譬”的思维,以“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视角,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最后,行“仁”之人,因其行符合人性之需,无论是处事、教民、施政,皆求仁得仁,可达“仁者无敌”之境。“仁”是中国道德价值的内核,其蕴含的“爱”“良善”“仁厚”之意,为人性所共有,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的文化根脉,也是世界各国文化“价值重叠”最高的内容。与西方价值观提倡的“博爱”观念相比,中国由“己”、由“亲”、由“孝”往外推演的“仁”,比西方的“博爱”观念更符合人性实际,更利于操作、实施和推广。“爱”为世人所需要,对外宣传工作以此为出发点,更容易为世界人民所认同和接受,是外宣工作的情感入口。
“和”:中华文化追求的终极目标。
“和”由“禾”“口”组成。暗喻人以谷物为生,以食为天。“和,相应也”;“谐,和也”。“和谐”为配合、适当、匀称之意,具有丰富内涵,包含自我之“和”、人际之“和”、国家之“和”和天人之“和”,是中华传统文化追求的终极目标。自我之“和”,意在身心协调,不仅是自古至今中国教育所追求的唯美目标,也是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向往。人际之“和”,意在“和而不同”,保持差异与独立,承认不同,尊重不同,善待他人,有助于形成平等基础上相融互补的和谐局面。国家之“和”,意在“协和万邦”,“和”既是中华民族处理国际关系的目标追求,也是化解国家之间矛盾冲突所遵循的基本规范。天人之“和”,意在“致中和”,达到此,便可达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状态,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正”“仁”“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虽然是凝练和抽象的结果,但呈现形式却是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具体形态,如文学、音乐、舞蹈、诗歌、饮食及服饰等。这些形态所反映的思想情感与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度“共情”,借助故事化、情节化的讲述,我们的对外宣传工作就更容易为世界接受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