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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率低只因为民众文化层次低?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阅读率确实堪忧,不要老抱怨民众没文化,我们的政策是否为文化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这也值得反省。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起草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其中提出了很多鼓励阅读的措施,例如鼓励出版优秀书籍、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等三十六条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小编细读全文,却发现对减免作者税收以及扶持民营书店这两块没有提及,而现实中大多数作家仅靠写作很难养活自己(体制内拿工资的除外),民营书店生存艰难,有的面临倒闭。

  如果没有作家创作出好作品,没有书店提供良好的阅读和购买空间,推广“全民阅读”恐怕也是镜花水月。既然征求意见,小编就说点实际的。

  低稿酬,高税负,职业作家挣扎在贫困线上

  长期以来中国的稿酬标准实在太低。在民国时,林语堂、鲁迅,当年几千字的杂谈,稿费相当于一位大学教授一个月的工资,也相当于拉洋车的劳动者一年的收入。新中国成立后的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稿费标准也很高,老舍写一个中篇小说,可以在北京买一个四合院。而到了后来,写长篇也只够买一个“高级马桶”。

  自1999年以来,我国原创作品稿酬标准一直执行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标准。实际操作中,只有少数知名刊物稿酬标准约为每千字200-400元。2014年,国家版权局官网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后,作家原创作品每千字的稿酬几乎增了两倍,由过去的30-100元提高到80-300元。

  即便稿酬标准大幅提高,因为基数低,总体还是偏低,多数码字人难以靠此为生。圈内公认收入算高的自由撰稿人一个月能拿到万余元稿费,没什么名气和粉丝的,要想一个月拿上万的稿费,要做好“写死”的打算。如果上稿的字数在十万字,那么你真正写下来的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当然还有一类杂志的供稿人稿费比较高,比如神刊《知音》,稿酬可达千字千元及以上。

  低稿酬已经是对作者的打击,高税负是二次打击。对于国内想靠写作为生的人,真是得“三思”啊。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为了鼓励创作,税法对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给予了减征30%的优惠,实际税率为14%。

  也就是说,按我国目前个税率,无论你从事任何劳动,每月收入不超过3500元,你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你是一个写作者,你每收入800元以上的稿费,就得交一次税。

  自1980年个税法颁布以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已经跳了好几档,从最初的800元,到2006年的1600元,再到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至今的3500元,人民收入日新月异,但是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三十年来从没变过,一直稳定在800元。

  难道作家就不算正当职业吗?是的,从税法本意上,法律没有把稿费收入当成职业收入。稿费所得没有跟“工资、薪金所得”并列,而是跟“劳动报酬所得”排在一起,前者是正业,后者是兼职。税法考虑的作家,是拿着国家工资的“体制内”作家,稿费和版权收入对他们而言是“外快”。直到前几年,有关方面的文件里,还不承认“自由撰稿人”的存在,也就是在政策里不承认体制外的作家职业。

  所以很多作家靠“对文字的热爱”“对生活的理想”在贫困中坚持着、挣扎着。《华西都市报》记者曾采访了曹寇、春树、阿乙、七堇年等青年作家,他们不是网络写手,也不是什么大神,他们都是在小说、诗歌、非虚构类文学作品有建树的写作者。然而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难题,竟然就是生存!他们给予同辈和后辈最大的建议竟然是“先养活自己,再谈文学”。

  低稿酬对作品质量也产生了影响,一些作家为走捷径,肆意抄袭别人的作品;一些作品为了获得点击率,露骨地描写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

  所以,如果要提高全民阅读率,首先应该保证创作者能维持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这样才能产生更多值得阅读的优秀作品。

  与国营书店相比,民营书店生存惟艰

  爱阅读的朋友都知道:去北京看“单向”,去上海看“季风”,去杭州找“枫林晚”,去南京找“先锋”,去厦门逛“不在”,去台北逛“诚品”。书店是一座座文化地标,在买书的同时,也给民众提供了一个宁静优雅的阅读空间。

  然而最近发生的一起书店驱赶读者的事件,引起了舆论热议。一段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新华书店店员“赶孩子”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那位店员对一位看书的孩子说:“这不是看书的地方,要是不买的话你出去……”

  有网友曾发帖说:

  新华书店的书少有打折,原价卖,挺贵的

  新华书店建筑高大上有木有

  新华书店常有一堆一堆垃圾般的滞销书

  新华书店的服务态度一般甚至不太好

  新华书店图书分类真的很糟糕

  可是,新华书店不但没有倒闭,反而是连锁店最多的书店

  为什么新华书店能如此坚挺,它有以下几点优势:新华书店的大半营业额和绝大多数利润均来自教材的垄断,就算一般图书销售不佳,也不至于伤及根本;新华书店拥有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块以及从银行融资贷款的便利,所以在地产租赁价格水涨船高的今天,新华书店完全不用为店面租金发愁。

  儿童在新华书店看书

  同样是国有企业的三联书店,除了不用交房租,还有国家补贴。针对三联韬奋书店24小时营业后的成本问题,三联书店总经理樊希安曾对记者算了一笔账:2013年三联韬奋书店有40万元盈利,免增值税后可多得60万元,再加上国家补贴100万元,且书店不用交房租,这样资金问题就可以基本解决。

  与国营书店相比,民营书店如同“后娘养的”。在出版业发达国家如法国,从事出版文化产业,都享有很高的税收保护,甚至政府财政补贴。而在我国,民营资质的出版商和书店很少能获得政策的垂青。

  徐州先锋书店总经理沙剑锋曾对媒体表示,“如果要和国营书店比规模,绝对是民营书店的误区”。由于在资金、规模和渠道上难以与新华书店抗衡,民营书店无法发挥规模性的效益。此外,更严重的是民营书店没有自己的地产,面对房价、房租的节节攀升,民营书店只能从城市中心节节败退,甚至关张倒闭。

  福州晓风书店负责人蔡文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可以窥见民营书店的困境:晓风书屋鼓屏店一天的营业额平均在1000元左右,而每月店租近2万元,4名员工工资在一万元左右,另外还有水电费、税金及杂费等,收入远远不够支出。

  有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中国倒闭的民营书店有一万多家。过去10年间,超五成民营书店先后倒闭。

  2010年3月,以打造中国高端民营书店为己任的北京“第三极”书局仅仅经营3年半就偃旗息鼓;2011年6月,位于北京大学南门的“文化地标”风入松书店挂出了“内部整顿”的牌子后没有再恢复营业;2011年9月香港三联书店退出广州;万圣书园18周年店庆时,创办人刘苏里曾用“活着就是奇迹”调侃自己的幸存。2011年10月,北京光合作用书店被清仓。

  众所周知,图书零售本来就是薄利行业,而房租等销售成本连年增加,将不少没有政策扶持的中小书店推入绝境。租金压力曾使“季风”旗舰店难以续约,“沪上文化界”“读者”甚至发出了“保卫季风”的呼声。

  那些受民众欢迎的民营书店生存艰难,而服务态度差的国营书店却春风得意,如果要提高全民阅读率,是否也要扶持一下民营书店,让爱阅读的朋友不再失去一座座“文化空间”?

  结语: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阅读率确实堪忧,不要老抱怨民众没文化,我们的政策是否为文化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这也值得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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