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中国经历了史上并不多见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期,很多人将其称为“奇迹”,并归结出“中国模式”。然而,是否真的有“奇迹”发生?是否存在超越市场经济模式的“中国模式”?在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许成钢等人看来,这个答案是否定的。
日前,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许成钢、首尔国立大学经济学教授金炳椽、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王瑾联合完成的一篇论文,从微观层面探讨了中国近几十年的高速发展的原因。
许成钢等称,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在企业层面,私有制是决定绩效的最重要的制度。私企是中国经济成长和绩效的最重要的推动力。如果革除歧视私企的制度,让私企在平等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自由发展,中国经济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这篇名为《私有企业的发展是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来自所有转轨经济的企业层面证据》的论文,将来自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企业层面的数据从企业内部与外部因素两方面做了对比:内部因素包括所有制、公司治理、投入、销售和成本,外部因素包括金融发展、司法系统、审计准则、政府效能、市场竞争程度等指标。从所有制来看,这些企业囊括国有企业、私有化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通过对比中国全体企业和26个其他转轨国家的全体企业,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中国过去发展成功的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的规律一致,既不是奇迹,也并不存在超越市场经济规律的特殊模式。……正是私有企业,尤其是新兴私有企业,而不是违反其他国家经济共同规律的‘奇迹’,决定了中国经济惊人的总体表现。”
文章指出,在所有因素中,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和企业内部制度、特征,解释企业绩效差异的最终决定因素是所有制。不论以哪一种标准衡量绩效,中国的新兴私有企业在所有的转型经济中都是最有效率的。这里的新兴私有企业指的是由私人企业家创建,而非通过私有化产生的私有企业。
该文研究发现,从销售额、销售增长、增加值和资产收益率(ROA)等业绩指标看,中国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所有制,总体上都要比中东欧国家的相同类型企业的表现显著更好。然而,如果从全要素生产率(TFP)和人均利润这些衡量企业效率的指标来看,中国的新兴私有企业和在华运营的外国企业要比中东欧的相同类型企业更有效率,而中国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要显著低于其他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
此外,许成钢等的研究还发现,中国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生产效率的差异要远比中东欧企业大。
在中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国有企业在投资准入、土地、资金等资源获取方面也有私企无可比拟的优势。许成钢等援引的数据显示,58%的中国国有企业以政府直接分配或入股的形式得到了土地,而只有2%的私营企业享受到这种优惠待遇。
“政府在投资和土地分配上的重要作用,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由此得到的政策含义是,一些制度因素确实对企业绩效产生了重大影响。”■